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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游:滥杀无辜,算哪门子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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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2日,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一名中年男子手持20公分的长刀,在校园内疯狂砍杀每一个他碰到的学生。

7名学生受伤,一个之前还活蹦乱跳的学生永远的离开了人间。

跟我们所见过的每一个拿无辜的孩子开刀的疯子一样,他们都声称遭受到了社会的无情对待和天大的委屈,所以,他们要报复社会,要砍杀孩子,让这些孩子成为他们“正义的祭品”。

更加荒诞的是,每当这些滥杀无辜的事情发生,总有无数人在为他们的反社会暴行摇旗呐喊,大声叫好。

我想问问这些人,如果你是这些无辜孩子的父母,做何感想呢?你还会认为他们在从事一项英勇而正义的事业吗?

滥杀无辜,算是哪门子的正义呢?

2006年底,已经流浪乞讨20多年的曹阁来到东海县黄川镇一个邨上乞讨,谁知邨上一些好事者不但不给他吃的,反而捉弄甚至殴打他。

没有还手的曹阁,心里暗暗发誓要报复。但是,他并没有去找欺负他的人算账,却将目标放到了这邨的孩子身上。2006年12月12日,曹阁在身上藏好一把30厘米长的刀,偷偷躲在了一个草堆里。在等待半个小时之后,他终于等来了一个10岁左右的小女孩。曹阁见前后都没有人,一把抓住了小女孩。“我问你,你们到底为什么骂我?”面对眼前这个乞丐劈头盖脸的数次发问,小女孩又诧异又害怕,不知如何回答的她,一言不发的试图离开。

没有在小女孩这里得到满意答复的曹阁,随后把女孩按倒在地,割开了小女孩的脖子。面对鲜血溅出和挣扎痛苦的小女孩,曹阁又冷血的补上了一刀。“小女孩和你无冤无仇,你怎么能下手?你杀人后悔吗?”面对检察官的提审,曹阁毫无悔意:“我一点都不后悔,他们邨的人欺负我了,他们是罪有应得。她就做替死鬼吧,谁让她运气不好。”是不是很混蛋的逻辑?你被欺负了,不去找欺负你的人报复,却找了比你弱小百倍、素不相识的小女孩来报复。

小女孩没有骂过你,没有打过你,跟你素不相识却无辜惨死你刀下,就因为她跟欺负你的邨民是一个邨的就该死了?这也能叫“罪有应得”?鲁迅对于这些软弱无能之辈,早有振聋发聩的解剖:“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怯懦,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

02

我们来看看这些“专向孩子们瞪眼的”孱头们。2018年4月27日下午,陕西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放学途中,遭一名犯罪嫌疑人持匕首突然袭击,嫌疑人对放学逆向而行的学生行凶,连续刺伤19名学生,其中九名学生不幸身亡。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其在米脂三中上学时受同学欺负,遂记恨学生,所以持匕首伤人。

2018年6月28日11时30分许,上海世外小学浦北路校区门口一男子持刀砍伤3名小学生与一名成年人,造成2名受伤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黄一川(男,29岁),无业,2018年6月初来沪,其交代因生活无著产生报复社会念头,进而行凶。

2018年10月26日9时30分许,重庆巴南区人刘某(女,39岁)在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一幼儿园门口持菜刀行凶,致做早操返回教室途中14名学生受伤。学校保安和工作人员奋力将刘某制服。巴南警方接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受伤学生送医救治。

网传嫌犯伤人原因的几个版本:政府对自己不公;自己孩子在幼儿园被欺负;夫妻不和……归纳这些杀人恶魔的共同点,我们会发现,他们都是生活中的弱者,平日里毫不起眼、惹人可怜,甚至普遍都有被欺凌过的经历。但是,这些被欺凌的经历却不能让他们从此痛恨这些欺凌的行为,反而驱使他们使用同样的手法,变本加厉用来针对更弱者呢?

平日里可怜巴巴的弱者,为什么会瞬间变脸为杀害无辜的恶魔?

原因何在?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仅仅浮于面上的愤怒是意义不大的,我们必须深究一个社会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才能对症下药,避免悲剧再度发生。

03

我们知道,人类有趋利避害的天性。求生,畏死,是所有动物的本能表现。

当一个人,只有本能的时候,他们的天性表现的越充分。放到被欺凌这件事上,一个人被欺凌后,本能的表现就是害怕、恐惧并产生抗拒的心理。

当弱者发现自己处于弱势的地位,无法反抗强者的欺凌时,往往会选择忍受和躲避。

这就是人类趋利避害的一种本能反应。一旦形势逆转,弱者处于强势地位时,本能上“避害”的约束力量就会弱小下去。这时候,弱者本身的价值观就变得至关重要。

如果在长期的压抑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弱者思维”,即习惯性的把自己摆在弱者或受害者的角色上,就会把他人的一举一动看成试图加害自己的证据。

杀死小女孩的乞丐就把小女孩的沉默不语解读为对自己的蔑视,认为连这个小女孩都看不起自己,都“欺负”自己,她跟邨里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样该死。

沉溺于“弱者思维”的施暴者,总是这样不断从他人的蛛丝马迹里寻找他人加害自己的证据,以便让自己的暴行“合理化”、“正义化”。

施暴是因为别人有错在先,自己行凶属于“被逼无奈,对不公的反抗”,这一系列心理演绎和美化是导致他们对自己的罪恶行为很难有负罪感的根本原因。

04

每当这样的悲剧发生,我们的社会就会出现一种论调,总有人拿社会问题来给杀人犯开脱,似乎这些反社会行为的出现,不应该怪罪犯,要怪社会,是社会让他们变成这样的。真是这样吗?这个社会逼到他们只有拿无辜孩子开刀才能生存的地步了吗?

诚然,这些滥杀无辜的人,大多都是弱者,人性天然就有同情之心,会因为对弱者的同情,影响对他们行为的是非判断即使在人类社会的黑暗时期,宁愿乞讨甚至活活饿死的人也比揭竿而起的人更多,还别说在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吃多导致病死的也远比饿死的人更多……这都是人类趋利避害的天性决定的。

这些现象清楚明白的告诉我们:反社会行为并不是常态!反社会人格就是病态!恶魔就是恶魔,从来不是什么落了难的天使。为了一己私利就伤害无辜的人,我们不要试图找任何理由为其脱罪。一个有着正确价值观的人,一个对现实生活有基本判断和认知的人,会知道每个人都生存不易,即不会夸大自己的痛苦,也不会迁怒无辜之人,更别说动辄对无辜的孩子挥刀。

诚然,这些滥杀无辜的凶手,大多都是弱者。人性之中天然就有的同情心,会让人们把感情分无原则的留给凶犯,去关注他们的“悲情”和“弱小”,而无视他们行为的邪恶。

当情感大过理智,当社会仅凭身份来定对错,这无疑是对社会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即一个人可以打着正义的旗号行任何邪恶之事,只要他自认为是弱小的一方。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北游独立评论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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