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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爱凌的国籍与小花梅的户口

世间上的所有概念乃至事物,都是“成对”出现的,有些“对子”似乎不那么明显,但仔细一看,还是可以确认的。

比如,现在还没退出热点的丰县“小花梅”事件,与正在成为新热点的“爱国”谷爱凌事件,恰好是成对出现的,大可用“比较”的史学方法进行考察。

生长在美国的谷爱凌,替中国在冬奥会上拿了一个金牌,这不是问题,但按照中国的法律,她的国籍却是可疑的。当然,她一定有中国国籍,否则无法代表中国出赛,只是同时她未必放弃美国国籍。因此她应该具有双重国籍,那么不承认“双国籍”的中方给她开了绿灯?

1998年在徐州丰县登记结婚并拿到当地户口的“小花梅”,其实她的身份目前还是可疑的。我们也知道在那个年代,外地人要想上户口是非常困难的。比如,2000年11月我从军队转业,我本来就是那个城市的,一切手续齐备,而且连过去的身份证还都在,不想竟然还是被当地派出所百般刁难,那时我还有一些残存的军人脾气,无奈之下气得破口大骂,于是惊动了所长,那个户籍警才给我落了户。可见,落户的事情不那么简单。

但这两位中国女性,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可以持有双籍,一个可以跨省落户。显然,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在“身份”这个问题上,可以成为一个鲜明的对照组。

近似的是,在政治的关照下,严肃的国籍和户口都可以变通。

不同的是,一个是在尽情地挥霍自由,一个是被剥夺了自由。

小谷说,“我觉得体育可以团结所有人,体育不需要和国籍挂关系。”事实上,体育如果不和国籍挂关系,那么任何世界赛事都可以取消了,因为国际赛事存在的首要前提,就是国家的存在,于是有了以国家为单位的各种赛事。

假如小谷也包括她的父母,真的不想让体育与国籍或政治挂钩,那为何不顺理成章地让小谷代表美国队出赛呢?还颇费周折地(如去办一个中国国籍)特意代表中国?作为一个在美国出生而自动获得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为了代表中国出赛还要花点手术,是不是有点折腾?

但我相信,小谷一方面不会放弃美国国籍,及其背后所代表的自由,而另一方面,她当然不妨代表中国出赛,而取得个人价值的最大化。

从功利角度看,小谷这么做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从中方大开绿灯的情况看,小谷这么做也完全是可行的,而且已经这么做了。

只是这么做,就不要再提什么体育精神,而且也恰恰跟国籍和政治都发生了关系。这就像司马夹头和大嘴张将军一样,住在美国是生活,漫骂美国是工作。而发展到体育界也是如此,住在美国是生活,给中国拿金牌是工作。不过,有一点我相信很说明问题,他们肯定不会傻到回中国生活。

至于客居徐州丰县的云南福贡“小花梅”给我们的话语就少多了,我们只能听到她含糊地说“这家一窝都是强奸犯”,以及一句非常具有哲学意境的话“这个世界不要俺”。

我觉得,户口可疑的“小花梅”比国籍可疑的谷爱凌,给予世界的贡献更大。在这个时代,尽管有谷爱凌那样挥霍自由的人,也有无数像小花梅那样连人身自由都没有的人。小花梅用自己的悲惨遭遇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和思考。

小谷的成功是可喜可贺的,但显然她只是在享用美国的自由,却并不清楚自由的含义。假如小谷在成功前,在中国旅行时也被人贩子给拐卖了(不是不会发生),那么这时的她会理解自由的真谛吗?

这种案例不是没有,而是太多,确实有太多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女孩子也被拐卖了。在不理解自由之前,启示不如老实在美国呆着吧。你没有被拐卖,只是运气好。

我们也知道,按照美国的法律,办理“退籍”还是比较麻烦的,有6个条件:

1、必须先获得外国籍,持外国护照才可办理退籍;

2、必须在美国驻外使馆亲自办理(不可在美本土);

3、在使馆面谈后,要写“退籍宣誓书”、“理解退籍后果声明”;

4、要有退籍见证人证词;

5、向美税务局递交文件;

6、退籍费2350美。

对于小谷和她的妈妈来说,大概只有第六条的那2千多美元不是个事,剩下的哪条都是个事。当小谷大谈“体育不应该跟国籍挂关系”的时候,比如先问问自己是不是先办了一个中国国籍,然后又不舍得放弃美国国籍?否则怎么会在被三番五次问到国籍问题时,都是顾左右而言它,没有一次做出正面回答?

当然,功利心谁都有,这不是小谷的问题。问题出在给小谷开绿灯的那些人,这是生生把一个单纯的好孩子给教育歪了。

此外,那些给被拐到徐州的女子落户的人也是有题的。但这些问题都属于什么问题,那就是见仁见智了,我也说不清楚了。

国籍乃跨国之籍,户口乃编户之口,我经常会感叹中文之博大精深。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周舆观察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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