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北美新闻 > 正文

最高法院草案泄漏引发美国生命权世纪之战

2022年5月2日,美国政治新闻网站“政客”(Politico)报导了泄露的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份草案,该草案中,大多数大法官 准备推翻近50年前“罗诉韦德案 ”(Roe v. Wade)判决中确立的堕胎权 。

2022年5月2日,“政客”(Politico)报导了泄露的美国最高法院的准备推翻堕胎权的草案,从而引发美国关于堕胎和保护生命之间的世纪之战。图为2022年5月3日,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前的抗议人群。

2022年5月2日,美国政治新闻网站“政客”(Politico)报导了泄露的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份草案,该草案中,大多数大法官 准备推翻近50年前“罗诉韦德案 ”(Roe v. Wade)判决中确立的堕胎权 。

草案泄漏后,引发了支持堕胎团体和组织的激烈反对和抗议;同时,反对堕胎的各界人士则表示欢迎和支持,从而引发美国关于堕胎和保护生命之间的世纪之战。

5月5日,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确认了泄漏意见草案的真实性,但强调说,这不是最后决定,也不反映法院任何成员的最后立场。罗伯茨在一份声明中称这次泄密是“严重违规”和“对法院机密的背叛”,并表示将调查泄密源。

2021年4月23日,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华盛顿特区最高法院。(Erin Schaff/Getty Images)

这份意见草案由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撰写。

根据“政客”报导,最高法院有五位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艾米‧康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和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支持推翻“罗诉韦德案 ”的判决,而作为保守派的罗伯茨则不同意。

草案泄露事件发生后,引发了支持堕胎团体和组织的激烈反对和抗议,他们首先来到最高法院前抗议,致使法院前面不得不安装了护栏。这些团体继而转向到6名保守派大法官家外抗议,并彻夜守在那里,以期施压大法官们改变决定。

同时,国会民主党参议员提出一项堕胎权 法案,但是在共和党强烈反对以及一名民主党参议员的反对下,5月11日,参议院以51票对49票否决了此法案。

这项旨在全美范围内实现堕胎合法化的《民主党法案》(Democratic bill),试图阻止美国最高法院将在未来几周内做出的跟堕胎权相关的裁决。

美国堕胎权的确认和最高法院草案

“罗诉韦德案”是德克萨斯州的一名女性罗(Roe)向达拉斯县(Dallas County)地方检察官亨利‧韦德(Henry Wade)提起的诉讼。她说,德克萨斯州的法律规定,堕胎在很大程度上是非法的,侵犯了她的宪法权利。

她起诉达拉斯总检察长韦德,因为德克萨斯州法律规定除非是强奸或乱伦,或者母亲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否则终止妊娠是犯罪行为。

1973年1月22日,最高法院大法官们以7票赞成、2票反对的结果宣布,德克萨斯州反堕胎法律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开创了对所有50个州产生影响的法律先例。

一项分析显示,自此裁决授予寻求终止妊娠的妇女联邦保护以来,美国估计有超过6,300万例堕胎。1975年至2012年间,美国每年有超过一百万例堕胎。

1990年9月18日,“罗诉韦德案”的主人公诺玛‧麦考维(Norma McCorvey,左,注:化名珍妮‧罗)在华盛顿特区告诉记者,她反对提名大卫‧苏特(David Souter)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因为她害怕他会帮助推翻裁决。右为麦考维的前律师格洛丽亚‧奥尔雷德(Gloria Allred)。(Kevin Larkin/AFP via Getty Images)

另外一起确定堕胎权的判决是1992年的“计划生育协会诉凯西案 ”(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

“罗诉韦德案”(简称罗案)裁定女性在怀孕前三个月内享有不受州法干预、可以自行选择堕胎与否的宪法权利。而“计划生育协会诉凯西案 ”(简称凯西案)中再次确认了女性的堕胎权,但取消了罗案中确立的妊娠期框架,转而采用胎儿存活能力作为标准(这通常是指怀孕24周后,这时胎儿具有了能在子宫外存活的能力)。

凯西案裁定,在胎儿有存活能力之前就对堕胎进行限制的州法律,给寻求堕胎的女性施加了“过分负担”,侵犯了女性依照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应享有的正当程序权,因而此类法律是违宪的。

这起草案泄露事件的直接案件是“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简称多布斯案 )是一起待判决的美国最高法院案件,针对2018年密西西比州禁止在怀孕15周后进行堕胎手术法律的合宪性问题进行裁决。州法院在临时禁令中裁定阻止该法律的执行,理由是该法律违反了在凯西案中所确立的允许女性在怀孕前24周自由选择堕胎的权利。

2018年3月,密西西比州通过了《胎龄法案》(Gestational Age Act),禁止在怀孕15周后进行任何堕胎手术,除非是医疗紧急情况或严重胎儿异常等情况,但例外情况不包括强奸或乱伦。

在法案通过的一天之内,该州仅存的堕胎诊所杰克森妇女健康组织起诉了该州,质疑该法案的合宪性。

此案由美国密西西比州南区地方法院的卡尔顿‧里夫斯(Carlton W. Reeves)法官审理。2018年11月,里夫斯在判决中支持该诊所的主张,并对州政府下达禁令,禁止他们执行该法案。

密西西比州向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出覆审,但上诉法院于2019年12月以3-0的决定维持了里夫斯的裁决。

密西西比州于2020年6月就第五巡回法院的二审判决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于2021年5月17日接受了上诉,但将案件限制在一个问题上:“是否所有在生存能力期之前对选择性堕胎的禁令都是违宪的”。

2022年2月,最高法院大法官阿利托在针对多布斯案 的意见草案中写道,“我们认为必须推翻罗案和凯西案判决”,“是时候听从宪法,将堕胎问题交还给民选代表了。”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资料照。(Saul Loeb/AFP via Getty Images)

罗案和凯西案判决所确定的堕胎权是在几条宪法修正案承认的保护中发现的。其中包括第四修正案对国家干预的保护,以及第九修正案对未列举的权利或“人民保留的其它权利”的承认。

这些裁决中最突出的理由是第十四修正案保护“在没有正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不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罗案将堕胎权建立在更广泛的隐私权之上,而凯西案则强调生育自主权和身体完整性。

阿利托称,这一具体标准“毫无意义”,而且之前的裁决“没有为可行性路线提供原则性辩护”。

因此,阿利托将关于胎儿何时成为人的决定权明确地交给了每个州的民选代表:“在某些州,选民可能认为堕胎权应该比罗案和凯西案承认的权利更广泛。其它州的选民可能希望根据他们认为堕胎会摧毁‘未出生的人’的信念施加严格限制。”

阿利托认为,罗案判决“对宪法文本的处理非常宽松。判决认为,堕胎权(宪法中没有提到),是隐私权的一部分,(宪法)也没有提到。”

最高法院用来承认宪法文本中未明确规定的权利的标准是,它是否“深深植根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阿利托的草案因此要求从政治主张、司法裁决或公法的历史证据方面,来证明堕胎权利的存在。

但阿利托对历史的回顾认为,情况恰恰相反:没有证据表明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中有既定的堕胎权利,相反,有许多公共限制堕胎的例子。阿利托草案的一份长达30页的附录列出了1825年至1952年间通过的所有禁止或规范堕胎的州法律。他总结道:“直到20世纪下半叶,美国法律都没有支持获得堕胎的宪法权利。零。没有。”

裁决草案的一个重要部分侧重于谁有权确定普遍的社会事实以及受保护的法律原则问题。

胎儿在什么时候变成一个人——并因此成为权利的持有者——是堕胎辩论的核心长期争议。这是冲突的一个关键方面,因为如果涉及其他人拥有的其它权利,妇女的自主权和自由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草案泄露引发美国社会的两种反应

最高法院的意见草案泄漏后,引发了美国社会的两种反应。支持堕胎的团体和组织表示抗议,而反对堕胎支持生命的人士则表示欢迎。

情绪激烈的支持堕胎人群连续数天在最高法院外抗议,以至于最高法院外筑起高墙,以避免任何更加激烈的抗议行动发生。他们还在大法官们的家外抗议威胁,甚至冲进纽约市一家传统天主教教堂。

2022年5月10日,华盛顿特区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前,支持堕胎和反对堕胎的人士在抗议。(Anna Moneymaker/Getty Images)

福克斯数字新闻(Fox News Digital)报导,在最高法院的草案泄露后,支持堕胎的抗议人群瞄准了六名共和党任命的大法官的私人住宅。

5月7日早上,支持堕胎人士涌入纽约市曼哈顿的老圣帕特里克大教堂。

“我要杀了婴儿们!”一名支持堕胎的抗议者一边挥舞着一个穿着连体泳衣的玩具娃娃,一边尖叫着。另外一名支持堕胎的抗议者被拍到举着“堕胎是礼物”的标语。

5月7日晚上,支持堕胎的抗议人群游行到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和布雷特‧卡瓦诺的住宅,举行“为罗诉韦德案烛光守夜”(Candlelight vigil for Roe v. Wade.)。在抗议期间,可以听到抗议者高呼“保留堕胎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的口号。

5月9日,一个名为“关闭首都”(ShutDown DC)的左翼组织在大法官阿利托的家外举行了另一场抗议活动。

2022年5月9日,支持堕胎的示威者聚集在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的私宅外抗议。(Stefani Reynolds/AFP via Getty Images)

这些人甚至开始指责支持堕胎的国会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谴责佩洛西和她的政党是“同谋”。

5月10日(周二),左翼组织、以已故自由派大法官露丝‧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命名的“露丝派我们来”(Ruth Sent Us)宣布,来自多个支持堕胎团体的抗议者于周二晚上来到佩洛西在旧金山的家中,要求她“调查腐败的法官”并“拯救堕胎权”。

“我们将前往(佩洛西的)‘太平洋高地’(Pac Heights)豪宅的前门,要求:南希,拯救堕胎;保护罗案(判决)!”该组织发推文说。

该组织继续发帖文攻击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瓦诺,认为如果佩洛西当初阻止了卡瓦诺被提名大法官,今天就不可能在最高法院同意推翻罗案的判决。

该组织的推文包括抗议传单,称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克拉伦斯‧托马斯、尼尔‧戈萨奇、布雷特‧卡瓦诺和艾米‧康尼‧巴雷特是“骗子”。

反对堕胎和支持生命的团体和人士则对最高法院的意见草案表示欢迎。

撒玛利亚后援会(Samaritan’s Purse)主席葛福临(Franklin Graham)牧师发推文表示,“赞美上帝!……我不知道这份报告是否属实,但如果是的话,那就是多年祷告的回应。”

2022年5月12日,保护生命团体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举行的全国保护生命大游行。(Lars Hagberg/AFP via Getty Images)

生命行动(Live Action)主席莉拉‧罗丝(Lila Rose)则说:“在每个人的生命权从受精的那一刻起就受到法律保护之前,我们不会拥有真正的正义。宪法并没有对堕胎保持沉默。第14修正案对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的保证,应该在全国范围内使堕胎成为非法。我们才刚刚开始捍卫人类生命,我们必须去每一个州议会、国会,甚至回到最高法院,维护我们未出生的兄弟姊妹。今晚和每晚我们都要为大法官们祈祷,直到判决出来。我担心会对他们造成前所未有的威胁。”

为生命游行(March for Life)主席珍妮‧F‧曼奇妮(Jeanne F. Mancini)发推文说,“当我读意见书时,我被它的广度、明辨度和真实性所震撼。哇!如果这个意见书在最终判决时被大多数大法官所采纳,一个50年前错误的判决所造成的混乱,和对我们文化以及所有男女深远的负面影响,最终将得到纠正。”

基督教对堕胎的态度

基督教认为,人的生命受造于上帝,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因而人性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基督教认为,人的生命受造于上帝。(Shutterstock)

人的生命从受孕开始,孕妇堕胎即杀害生命,是对人性尊严神圣不可侵犯这一绝对价值的侵犯。一切形式的堕胎都是违反《圣经》的,不论它出于什么原因,堕胎都等于杀人。

由于基督教强烈反对堕胎,因此,禁止堕胎在欧洲各国的刑法中得到体现,例如,1630年英国的法律规定,出现胎动以后的堕胎为大罪。1803年的法律进一步规定,一切堕胎都是犯罪,胎动后堕胎则处罚更重。

在北美殖民地时期,13个殖民地普遍采用英国的习惯法,允许胎动之前的堕胎。

1803年,英国通过《艾伦伯勒法》,开始对堕胎实施更多限制,受此影响,美国各州纷纷效仿。

1849年,美国有20个州将胎动前(即怀孕18周)的堕胎定为轻罪,将胎动后的堕胎定为二级谋杀。当时,只有一种堕胎行为是被允许的,即为挽救孕妇生命的治疗性堕胎。

1859年,美国医学会年会通过决议,敦促各州立法限制堕胎。到了1910年,除了肯塔基州以外,美国所有的州都对堕胎进行了限制。同时,即使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堕胎权也是掌握在医院的审查委员会中,由医生而不是当事者说了算。

美国堕胎合法化简史

1921年,生育控制联盟(Birth Control League)在纽约成立,开始大力鼓吹避孕和堕胎。

1930年代,执业医生每年进行80万宗堕胎,非法堕胎也大增。此后,堕胎合法化迅速蔓延。

进入20世纪50年代后,黑人民权运动、女权运动、新左派运动、反传统文化运动等一系列风起云涌的社会事件,自由派占据了上风,美国政治开始左转,因此一些州开始堕胎合法化。

1959年,立法机构提案“刑法雏型”,拟通过因强暴或乱伦而致的怀孕,或为了母亲身心健康,可在合法医院执行堕胎手术的法令。

1965年,康涅狄格州高等法院决定让人工避孕合法化,并定义为“个人权利”。

1967,科罗拉多州首先通过因强暴、乱伦或为拯救母亲生命可施行堕胎手术;加州、俄勒岗州开始跟随。

1970,夏威夷成为第一个允许孕妇在任何情况下合法堕胎的州;另有14州通过立法,同意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堕胎。

1973年,“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判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承认妇女的堕胎权,受到宪法隐私权的保护。判决后各州均制定不同的法律,唯限制不一。

在“罗诉韦德案”判决出来之后,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大多数州的反堕胎法,确立了“三阶段标准”,来指导各州法律在妇女妊娠的不同阶段是否应当允许堕胎。

美国最高法院确立的“三阶段标准”肯定了妊娠第一期(First trimester,妊娠头3个月)妇女作决定的自主权;在妊娠第二期(Second trimester,妊娠中期3个月),为了妇女的健康,各州可以限制堕胎,但不能禁止堕胎;在妊娠第三期(Third trimester,妊娠后期3个月),除非母体有生命危险,为了保护胎儿,各州可以立法限制或禁止堕胎。

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发布行政命令,促使胎儿组织的搜集和研究合法化,进行口服堕胎药RU486的研究,以及民众可以在政府补助的诊所内接受堕胎指导与咨询。并且,美国军队医院也开始提供堕胎手术。

2003年10月21日,国会以64票对34票,通过了禁止后期堕胎的法案,规定禁止在妊娠中期三个月和末期三个月实施堕胎,小布什总统签署了法案。

2009年,总统奥巴马签署一项命令,允许政府资助推动堕胎的国外机构,推翻了前任总统的禁令。

反对堕胎的美国总统

在共和党执政期间,历届美国总统都将推翻“罗诉韦德案”判决作为他们任期内的主要政治目标之一。

1983年,里根总统在“罗诉韦德案”十周年之际发表了一篇题为“堕胎与美国的良心”的演说,指出自1973年以来1500万未出生的婴儿死于合法堕胎,其数字是美国所有战争中死亡人数的十倍。

里根总统资料照。(Ronald Reagan Presidential Library)

1984年,里根发表演讲说:“我相信对于美国人,任何挑战都不及恢复全人类的生命权重要。没有这一权利,其它权利都毫无意义。”

1988年1月17日,里根发布“人类生命神圣日”宣言,他说,“每个美国人,从母亲怀胎开始直到自然死亡为止,都拥有不可剥夺的人格。”

1984年,在墨西哥城召开的第二次国际人口大会上,里根提出美国将停止资助提供人工流产相关服务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也就是“墨西哥城政策”。之后,每一届共和党总统都会保留该项政策,而每一届民主党总统都会废止该政策。1984年里根确立该政策,1993年被克林顿取消;2001年小布什恢复此政策,2009年被奥巴马取消;2017年川普恢复此政策。

2000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堕胎合法化的十七周年纪念日上,当时的当选总统小布什向上万名反堕胎的示威群众保证与他们站在同一边,并宣布坚决反对“罗诉韦德案”的法院判决。

2017年1月23日,川普签署总统备忘录,恢复“墨西哥城政策”。川普说,“作为总统,我将永远捍卫我们《独立宣言》中的第一项权利——生命权,此权也适用于未出生的孩子。”川普任期的第一年,全美19个州通过了63条针对堕胎的限制性法规;任期的头半年,全美各州共推出了431条限制堕胎的规定。

2021年6月5日,美国前总统川普在北卡罗来纳州格林维尔的共和党大会上发表讲话。此次活动是川普自1月份离开白宫以来首次高调公开露面。 (Melissa Sue Gerrits/Getty Images)

2018年第一季度,37个州通过了308条限制堕胎规定。与此针锋相对的是,44个州通过了700条保护或扩大生育自主权的法规。

2019年2月22日,川普政府发布新规定,限制联邦资助提供堕胎转介服务的团体(例如,美国计划生育联合会,Planned Parenthood)。该规则由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在2018年首次提出,如果机构组织及团体获得联邦资助,则不可提供堕胎服务;同时,新规也禁止联邦向提供转介堕胎服务的机构、组织及团体拨款。

2019年2月25日,美国联邦参议院以53-44否决了《堕胎幸存者保护法案》(Born-Alive Abortion Survivors Protection Act)。该法案的主要推手是内布拉斯加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本‧萨希(Ben Sasse)。法案要求实施堕胎的医护人员对堕胎失败后还活着的婴儿采取挽救生命的措施,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最严重的可以判5年监禁,甚至是一级谋杀。

2021年1月18日,川普发表声明称,最高法院就涉及堕胎法的“罗诉韦德案”的裁决“存在宪法缺陷”,该裁决大幅扩大了堕胎的范围,导致了数千万未出生婴儿的妊娠被终止。

“罗诉韦德案”主角的戏剧性人生

1998年1月21日,“罗诉韦德案”的主人公诺玛‧麦考维(Norma McCorvey)在美国参议院司法机构作证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在华盛顿特区国会山举行的罗诉韦德案25周年听证会上。(Chris Kleponis/AFP via Getty Images)

2017年2月18日,“罗诉韦德案”的主角“罗”——诺玛‧麦考维(Norma McCorvey)在德州去世,终年69岁。

1973年告到美国最高法院要求堕胎合法化的原告“珍妮‧罗”(Jane Roe),是诺玛‧麦考维的化名。

据《纽约时报》1994年的报导,麦考维来自一个破碎家庭,她的生父很早就遗弃妻儿走了,她的母亲是凶暴的酒鬼。她声称曾经被一个亲戚多次强奸,早年辍学。

她16岁时与伍迪‧麦考维(Woody McCorvey)结婚,婚姻只维持了两年多,很快便离了婚。她前后生了三个孩子,三个孩子有三个不同的生父。第一个孩子她母亲取得监护权,第二个孩子让别人领养。

她一度沉迷酒精和毒品,也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1969年,诺玛怀有第三胎时,她加入了一个争取堕胎权的组织。

麦考维以化名珍妮‧罗委托律师,指控德州的刑事堕胎法违宪,她声称自己遭强奸以争取堕胎,但案件被否决,她被迫生下第三胎。案件再度审理,至1973年,她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并获得胜诉。

直至80年代,麦考维才对外承认她是案件的原告人,她透露当年自己并没有被强奸,仅是希望加快案件审理,让她可以堕胎。她公开身份后,积极参与争取堕胎权的运动,出席游行、在妇女诊所工作、向群众发表演说、写自传、拍摄纪录片,成为争取堕胎权的风云人物,倍受关注。

但是,1995年8月8日,麦考维接受洗礼,成为一名基督徒,从此开始了反对堕胎的历程。此后,她还成立了一个“不再是‘罗’”(roe no more)的机构,促进反堕胎宣传。

1995年2月,她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推翻1973年堕胎合法化的判决,因为很多新的证据证明堕胎会对妇女有很大的伤害。但是法院没有接受她的申请。

1997年夏天,她开始了爱惜生命机构(Pro Life Ministry),用过来人的身份,劝告别人不要堕胎,要珍惜生命。

1998年,她出版了一本自传,描述她如何从一个堕胎标志人物变成一个坚定的反堕胎积极分子的心灵巨变,书名叫做“被爱征服”。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大纪元记者戴芙若综合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2/0514/1748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