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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12岁女孩遭3人强奸 公安不立案 检察院不批捕

中国甘肃省一个12岁残疾女孩自述被3成年人强奸,家属也取得证据。但当地公安一再拒绝立案,家属争取立案后,检察院又拒绝追究。女孩一家开始网上维权。

2021年8月,甘肃省临夏市一名12岁女孩自称遭3人强奸,当地公安两次拒绝立案。(微博图片)

中国甘肃省一个12岁残疾女孩自述被3成年人强奸,家属也取得证据。但当地公安一再拒绝立案,家属争取立案后,检察院又拒绝追究。女孩一家开始网上维权。

日前,甘肃省临夏市一名女孩在网上控诉自己的冤情。据她自述,去年7月30日,12岁的她因为和奶奶赌气,接受了一名网友的邀请,去当地公园玩,结果一到公园就被控制,3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先后强迫她发生关系。后来奶奶发现她失踪就报了警,8月2日找到她。事后当地官方一直称此事“不构成犯罪”,但叔叔问遍青海省所有的律师,都说构成犯罪。

该女孩称,她没有妈妈,她和爸爸都有残疾,依靠奶奶生活。她出事后曾喝农药自杀,但被奶奶救活了,这次到网上叙说冤情,请求网友们帮助。

此事引发舆论关注。党媒《北京青年报》采访到一名了解案情的律师。该律师透露,当时事发后,家属曾按照警方要求带孩子去医院做检查,并提取到了精液。

据该女孩的叔叔介绍,当时家属报告了孩子自述被强奸的案情,但临夏市公安局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8月6日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家属不服提出刑事复议,临夏市公安局9月3日给出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

家属于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临夏自治州公安局提出刑事复核。州公安局11月14日给出结果:临夏市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予以撤销。

该女孩的叔叔今年咨询办案警察时,对方回复说已经立案了,但并非以强奸或强奸幼女罪立案。今年4月,警方又告知,案件移交给检察院,但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决定对涉案人不予逮捕。另外,迄今涉案的几名男子及其家属都没有联系过受害者家属。

女孩一家网上维权后,临夏市官方在舆论压力下宣称当地公安局“正在进行处理”,但仍无任何调查结果公布。

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新唐人电视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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