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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遭中共非法关押 女儿在美国呼吁放人

张鸿玉(左)与父亲张明(右)、母亲修金秋(中)在一起。其母被迫害离世,其父于2022年8月10日再遭绑架关押。(明慧网)

“身为女儿的我非常担心父亲,我母亲因坚持信仰于2013年被绑架后,遭受很多折磨,不到三个月就被迫害致死,我不希望父亲也重演悲剧。”旅居美国的张鸿玉对记者说。

张鸿玉于8月13日给国内的父亲打电话,打不通,后与亲戚通电话时得知,其父于8月10日被丹东市站前派出所绑架,现被关押在丹东市看守所。亲戚到她父亲家去查看,发现家已被抄,很多物品不翼而飞。

张鸿玉的父亲张明是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64岁,警察抓捕他的所谓理由是他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

张鸿玉认为,法轮功学员的信仰不构成任何犯罪行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一桩最大的冤案,她呼吁丹东市当局尽快释放其无辜的父亲。

旅居美国的前大陆维权律师彭永峰、吴少平向记者表示,中共警察随意抓人拘禁、抄家无疑是违法行为。

张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戒掉了多年的烟酒嗜好,身体变得健康。他善待他人、孝敬老人,在亲朋好友中口碑很好。

法轮功是佛家修炼法门,以“真、善、忍”原则指导人们修炼,并传授祛病健身的五套功法,至今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成四十多种语言。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延续至今23年的残酷打压给修炼者及其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这场灭绝性的迫害遭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

“停止迫害法轮功”

张鸿玉说,中共自1999年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她的家未能幸免,她父母都遭到迫害。

2001,她父亲为法轮功鸣冤上访而被非法劳教,当时遭受了很多折磨。

2018年,她父亲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真相时遭绑架,后被冤判一年。

2013年,她母亲修金秋给一社区官员讲法轮功真相而遭举报,被绑架、非法关押,不到三个月,于11月28日被迫害致死,时年52岁。

张鸿玉说,“我母亲曾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遭到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

最后一次遭绑架后,她母亲的双手双脚被警察铐在一把铁椅子上,几天后腿脚被铐肿。一个警察还狠劲蹂踩她肿胀的脚趾头,使右脚大脚趾盖脱落。她母亲被铐得全身浮肿,腹部凸起,不能进食以致昏迷不醒,最后离世。

她现在很担心父亲的处境,她在网上看到消息,丹东市看守所虐待法轮功学员,环境非常恶劣。

“我父亲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原则做好人,这对社会、对他人毫无害处,而且这属于公民信仰自由的问题。”

“在中共认定和明确的14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见2000年4月9日发布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

她说,中共给她父亲扣上任何罪名都不能成立。她劝丹东市的“执法”人员不要执法犯法,不要给自己酿下后患,不要再继续迫害法轮功,并呼吁中共当局立即释放她父亲。

“随意抓捕是地道的国家犯罪行为”

现旅居美国的前大陆律师彭永峰认为,警察的随意抓捕拘禁,不仅是完全违法的,而且是一种犯罪行为。

“他们对法轮功学员这种随意的抓捕、拘禁,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了刑法上的非法拘禁罪。”

他说,中共一直是在利用整个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来,一直在利用所有的军队、所有的司法机构,包括警察、公安、检察院、法院,整个的监狱系统、劳教系统(已废除)、洗脑班、教育中心等进行迫害。

“这种迫害不但是非法的,而且可以说是一种国家犯罪行为。这跟上个世纪德国屠杀犹太人、迫害犹太人,可以说在性质上没有任何区别,是属于地地道道的国家犯罪行为。”

彭永峰认为,所有在这场迫害中充当了角色的,都要为其具体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不管他对此意识到与否,实际上他们都是在犯罪,只不过是在所谓的公权力的掩护之下进行的。

“警察的犯法行为受到上面的包庇”

旅美的前大陆维权律师吴绍平告诉记者,“如果没有搜查证就撬开张明家的门,肯定是违法的。”

“如果他们有搜查证,但是在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搜查没有依法进行,也是不合法的。这样取得的所谓‘证据’是非法的证据。”

在他看来,警察之所以明目张胆地搜查,是因为有上面的人包庇和鼓励他们这样做。

那些手续也会在之后被“补充完善”,让律师无法质疑他们的非法性。

他说,即使律师发现了问题,法院、检察院也会给他们提供“一条龙服务,替他们圆场”。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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