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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府收回治外法权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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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基本上收回了治外法权。对此,蒋介石在当年的国庆大典上,以激动的心情宣布:“我国百年来所受各国不平等条约束缚,至此已可基本解除。国父解除不平等条约的遗嘱,已完全实现。我国同胞,自今日起,应格外奋勉,自强自立。”

1945年9月3日,重庆。民众高举同盟国领袖的头像庆祝胜利日。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相继与西方国家签订了若干不平等条约,不仅被迫出让领土,而且还丧失了尤为重要的海关控制权和关税自主权;此外,西方公民在中国还享有治外法权。所谓“治外法权”,是指免除本地法律司法权的情形。具体而言,就是一个外国公民在中国时就可享受治外法权,当这个人涉嫌犯罪时,中国的法院对其不能进行审判。

早在1843年,英国就通过不平等条约获得了领事裁判权,这是治外法权的开端。此后,治外法权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西方国家在中国的租借地成为了“国中之国”,西人在中国犯罪也不受中国刑法的处罚。

对于清朝末年以及北洋政府时期与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蒋介石在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后,于1928年发起了“改订新约运动”,其中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收回领事裁判权问题。

当年6月15日,国民政府发表对外宣言,指出北京政府时期与各国所订的各种不平等条约,“亦为独立国家所不许”,“今当中国统一告成之时,应进一步而遵正当之手续实行重订新约,以完成平等及相互尊重主权之宗旨”。7月7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正廷对外发表宣言,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重订新约,并提出了废旧约、订新约的三条具体办法。

当时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有英、法、美、日、荷、意、比、葡、西、丹、挪、巴西等15国,其中日、意、比、葡、丹、西共6国在1928年已期满。6国中除日本明确表示根本反对废除旧约以外,其它5国先后与中国签订新约,同意取消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但又用附件的形式对这一内容有诸多保留。

1929年4月,国民政府再次向英、法、美等6国发出照会,要求各国废除领事裁判权。各国协商后只是口头答应,却无丝毫实际行动。是年12月28日,国民政府颁布命令称:自1930年1月1日起,“凡所居中国之外国人民,现时享有领事裁判权者,应一律遵守中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依法颁布之法令规章”。不过,考虑到新政府所面临的国际形势,12月30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正廷如此解释道:“宣言虽发,至于以后如何实施,还有待于外交上的折中”。

尽管国民政府有所退让,但法美等国在1930年1月2日仍然声明:“不能接受中国片面取消(各国)在华所享之领事裁判权”。不久,英国又向国民政府提出分五年逐渐撤废领事裁判权的意见书,得到了各国的响应。

面对西方国家的消极态度,南京国民政府于1931年5月4日颁布了《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22条,规定自1932年元旦起施行。但由于日本入侵中国东北,条例被迫暂缓执行。

不过,这一时期,国民政府经过一系列外交交涉和谈判,先后收回了一些租界、租借地和租界法院的主权,如威海卫租界地、厦门英租界、上海临时法院等。国民政府对于主权的要求和收回,表明了其追求国家独立、主权完整的决心。

日本全面侵华后,国民党在蒋介石的领导下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抗战,并协同盟军将日军牢牢拖在中国战场上。中国国民党军人的勇敢和顽强,以及中华民国政府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巨大作用,赢得了世界的尊重和支持。

1942年4月23日,蒋介石通过宋美龄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如是我观》一文,提出取消外国在华的种种特权。这得到了美国总统罗斯福的积极回应。

10月9日,美国副国务卿威尔斯、英国外相艾登分别将取消在华领事裁判权及有关特权的文告面交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驻英大使顾维钧。次日,英美两国同时宣布,废除在华之不平等条约,此后,中、美、英三国就订立新约问题,在重庆举行谈判。

1943年1月11日,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与美国国务卿赫尔在华盛顿签署了《中美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与换文》,简称《中美新约》。同日,国民政府代表宋子文与英国代表薛穆、黎吉生在重庆签署了《中英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简称《中英新约》。

这两个条约的主要内容有:美英两国同时撤废在华治外法权;美英两国取消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终止该条约及其附件所给予两国之一切权利;美英两国终止在北平使馆界、上海及厦门公共租界所享受的权利,协助中国政府收回这些地区的行政权;英国还要交还天津、广州租界;美英两国放弃关于在中国通商口岸制度的权利,关于上海、厦门公共租界特别法院制度的权利,关于中国领土内各口岸雇用外籍引水人的权利,关于两国船舶在中国领水内沿海贸易及内河航行的特权,关于两国军舰驶入中国领水内的特权等。不过,有一点遗憾的是,英国并没有归还尚未到期的租借地香港和九龙。

很快,巴西、加拿大、挪威、荷兰、阿根廷等国也先后与中国商订新约,放弃在华特权。

至此,中华民国政府基本上收回了治外法权。对此,蒋介石在当年的国庆大典上,以激动的心情宣布:“我国百年来所受各国不平等条约束缚,至此已可基本解除。国父解除不平等条约的遗嘱,已完全实现。我国同胞,自今日起,应格外奋勉,自强自立。”

中华民国政府收回治外法权等权利的事实证明,中共政府所宣扬的什么“不平等条约均是1949年后废除”的不过是掩耳盗铃。真正让近代中国人在世界面前昂首挺胸的正是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而正是当时国民党领导下的抗战让世界再次认识到:中华民族是不屈的民族!

2011-06-05

责任编辑: 东方白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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