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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考验! 一块猪肉自助收银机“漏扫”老妇遭重罚2万元 律师这样说….

近年中国许多超市都架设“自助收银机”,但却有许多顾客“漏扫”、“逃单”的现象出现。浙江省宁波市一名老妇在购物时,因一块人民币75元(约台币331元)的猪肉没有在自助收银机上扫码结账,被超市抓包,罚款人民币2万元(约台币8.84万元)。老妇家人知晓后愤而报警,当地警方介入后,超市也将老妇罚款退回。

浙江省宁波市传出有老妇多次在自助收银机漏刷商品。(示意图)图:翻摄自宁波日报

近年中国许多超市都架设“自助收银机”,但却有许多顾客“漏扫”、“逃单”的现象出现。浙江省宁波市一名老妇在购物时,因一块人民币75元(约台币331元)的猪肉没有在自助收银机上扫码结账,被超市抓包,罚款人民币2万元(约台币8.84万元)。老妇家人知晓后愤而报警,当地警方介入后,超市也将老妇罚款退回。

据中国《极目新闻》报导,浙江一名60多岁的老妇人在超市购物时,因一块猪肉没有在自助收银机上扫码,被超市人员指控是“偷盗行为”,并要罚款人民币2万元,老妇将人民币3,000多元(约台币1万3千多元)转账到超市工作人员的私人账户上,还案要求签了一份“自愿协议”。老妇的家人知晓后,大为震惊、怒而报警。

但据超市方给向警方提供的监视器画面,该名老妇人已经有多次在自助收银机前“漏扫”的纪录,早已引起超市工作人员注意。当地警方介入后,超市已经将老妇的罚款全数退回,并出具谅解书,老妇及其家人也不再追究超市行为。

《极目新闻》也访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付建指出,如果是多次逃单、漏扫,可以认定为盗窃行为,与传统的盗窃区别不大,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虽然案例中的老妇,金额上达不到立案标准,但两年内如有3次,同样构成盗窃罪,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罚款方面,付建律师则指出,是行政执法行为,超市无权对消费者进行罚款,案例中的超市员工以私人账户接受老妇的罚款,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可以追究民事责任。而超市张贴“偷一罚十”,实际上也属于私力救济行为,也是违法的。

曾有顾客多次漏扫被判刑

据《极目新闻》报导,今年8月,北京市一名女子在超市自助结账时,多次漏扫商品累计人民币200余元(约台币884元),被警方依法刑拘。警方解释,该名女子5次漏扫码,实际上是多次盗窃行为。北京市法院也今年7月也公布一名类似案例,刘姓嫌犯在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间,多次在购物时对部分商品故意不扫码,暗中窃取商品。在半年内先后盗窃超市商品二十多次,遭法院宣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零售业资深从业者、新零售新媒体观察员宋九亮表示,中国目前80%至90%的超市都配有自助收银机,也有顾客漏扫的现象,尤其是一些老人故意夹带商品、恶意逃单,也有人用低价条码代替较贵的商品。

虽然已经有超市自助收银机加装电子秤来降低盗损,但宋九亮坦言,还是需要顾客自律,否而还是有空子能钻,而超市员工在结账区监督,其实也只能简单看一下明细,震慑顾客督促自律。

三江超市四明中路店收银区的自助收银和人工收银通道。图:翻摄自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新头壳陈政嘉综合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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