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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供销社的前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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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有点年纪的中国人,对供销社都有深刻记忆。尤其在农村,虽然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民,可以生产自己的口粮、蔬菜,但生产资料所需的农具、化肥,生活必需的油盐酱醋茶、布匹、针织品、棉花,儿童读书的文具、图书等等,都必须通过供销社这个唯一供货渠道,才能获得供给。

当时的供销社,上面的主管是商业局,下面的“脚”是“代销点”。处于中间环节的公社都有一个配套的供销社,它的职能定位是农副产品的统购和农资产品、日用商品的统销,几乎全方位地控制了农村的商业领域。

通常,供销社管辖的部门,有饭店、书店、生产资料门市部、百货综合商店和农副产品收购站。当年,能在这些部门工作,是非常令人艳羡的一份职业,因为几乎所有的物资都要计划,也就几乎人人都会有求于它。我们大队有个知青,刚落户就分到幼儿园担任老师,没有别的原因,就因为她母亲是乡场上供销社的。

在凭票供应的年代,供销社是最红火的单位,它统管着农村所有的计划物资。

那是一个票证盛行的时代。布票、粮票、烟票、糖果票、酒票……总之几乎无一不票。印象中,好像只有盐巴、酱油、醋一类的少量商品,才不要票证。但发放票证的对象是城镇居民,农村是不兴票证的。

我1970年代在乡下当知青时,每个大队都办起了代销点,作为供销社最底层的分支,直接承担着商品的销售。一般农民都习惯称代销点为“大队商店”,它就办在家门口,不分场期,天天营业,非常方便。又因为大队掌握着每个家庭的人口状况,有详细的花名册,凡是计划物资,只消照花名册按人头供应,也就省了发放票证的环节。

只有两种票证,布票和棉花票,是城乡通用的。布票每人每年一丈五尺,棉花每年每人一斤。在这一点上,没有搞城乡差别。但其它票证,就带有很明显的城乡色彩了。比如糖果票,乡下人是干脆就没有的。你想吃上海的冠生园、大白兔,糖果公司生产的沙琪玛、米花糖,门都没有,大队商店也不供应。酒票、烟票,乡下人也没有,但大队商店可以买到香烟,不过都是些劣质烟,像8分钱一包的经济牌,1角3分钱一包的春耕。而城市居民的烟票,是可以买到牡丹、大前门一类高档香烟的。酒也一样,城市居民的酒票,可以购买绵竹大曲、泸州老窖,而大队商店按计划供应的酒,却只有劣质的红苕酒,甚至芭蕉酒。这种酒我喝过,很烧喉咙。但喜欢喝酒的农民,就只能喝这个了。

从这些待遇等级的差别可以看出,农村人口比城市人口是要低一等的。这就是为何下乡插队的知青,没有谁愿意扎根农村的道理。

这种待遇上的差别,并不仅仅局限于日常副食品供应。更高级一些的工业品,比如手表、自行车、缝纫机,都是要凭专门的购买券供应的。而且就连城市,也不是像糖果票、烟票、酒票一样按人头发放的,它们的分配,通常都要经过很复杂的形式,分派给单位,再由单位领导根据关系的亲疏,将购物券发到个人手中。

这种分配方式,农民是没有份的,大队商店也从不经销这些工业品。场上的供销社,物品比大队商店丰富,种类也多。需要计划供应的,像副食品这些东西,它都下放给大队去卖。但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这样的商品,供销社也不供应。印象中,自行车是五金公司经销的,手表、缝纫机是百货公司出售的。我说的是乐山的情况,别的地方是否如此,相信大体也差不多吧。

我在乡下时买过一辆永久牌的加重自行车,但不是从供销社买的。我是找公社医院的刘医生要的一张自行车票。他姑娘在县蔬菜公司上班,刚好分到一张购物券,就让给我了。

但即便如此,供销社作为主管乡村物资供应的唯一组织,在物品匮乏,许多东西需要凭计划购买和限量供应的情况下,绝对是令许多人羡慕的职业。1970年代,有个知青招入县供销社上班,接到通知那天,心情激动得难以言表,感觉是得到了天下最好的工作。

他当时的月工资是36元,每月10元用于吃饭。供销社有自己的食堂。很快他便发现,因为有收购点的关系,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把收购来的肉蛋之类的食品,以收购价卖给食堂,所以伙食尽管开得相当不错,伙食费却不高。他自己也说,“这实际上等于截留了农民上交给国家的物品,属于多吃多占了”。

今天的有些人,说起过去的时代,总感觉公平廉洁。其实大谬不然。

前段时间读一本《袁妈妈的记忆》,书中回忆1958—1960年代三年饥荒的事情,讲到一个与供销社有关的故事。

1959年,袁女士生下孩子,孩子8个月大时,面临断奶。当时婴儿每月白糖计划只有1.5斤,缺奶吃的孩子,用副食喂养,糖放少了孩子不吃,放多了又不够,弄得孩子常常“不吃干叫唤”。后来找到熟人刘淑英,是从井研百货公司调到眉山的,在大北街粮食局对门供销社门市工作。刘淑英人很豪爽,袁女士刚一提说请她帮忙,她便说:“白糖不成问题,钱我要照收,每月多供应两斤,加上计划3.5斤,够了。”刘淑英只有一个要求,她结婚好几年了,想生一个,就是怀不上。因为自己没孩子,所以特别喜欢,她叮咛袁女士母亲说:“袁婆婆你要记住,你每次来买白糖,必须把勇娃儿、强娃儿带来,我要好好地抱一抱逗一逗。多供应两斤白糖,算什么呀!白糖一生都吃不完,100斤白糖最后卖到110斤,受潮就涨起来了。”

像这样的潜规则,当事人不说,有谁知道?许多人深受蒙蔽,总认为毛时代觉悟高,不作假,不走后门。其实物资匮乏的年代,哪来的廉洁奉公、公平公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乃古今通义。只有物资丰富的时代,实行商业法规的社会,才能实现基本的公平公正。

我也有一个自己的亲身经历。1976年,我在公社医院参加计划生育手术。带队的是公社医院的刘医生,其余三个队员,包括我,都是从大队抽调上来的赤脚医生。有天上午做了三台手术,很顺利,大家都格外高兴。下午无事,刘医生就告诉我说,拿个瓶子去打点酒来,咱们庆贺庆贺。我问刘医生要酒票,刘医生说,要啥酒票,你去供销社找老丁,就说我要喝酒,酒票暂时欠着。我拎着瓶子找到老丁,老丁说,这个刘兆明,他都欠我好多斤酒票了。但还是给灌了半瓶。我说,这么多,我可只有二两的钱。老丁说,你别管,到时我会找他结帐。叫他别忘了我托他的事。从供销社出来,我又去供销社小食店买了半斤卤肉,二两花生,兴高采烈的提了回来。

像这种以权谋私的事情,那会儿可没少干。不知道者,是因为你不在其中不知其事。像我所在的大队,我刚下乡时,大队开会,都在晚上收工之后,开完会各回各家。到了1974年,不知从哪儿学来的经验,在罗湾口背后的山上办了个大队农场,调派专人养猪种菜。再开大队会时,就安排在白天举行,从上午开到黄昏。中途操办两餐会议伙食,白肉豆花,回锅肉萝卜汤,吃得其乐融融,心花怒放。

因为书记嗜酒,少不了叮咛会计,去大队商店沽酒。这些酒原本不在计划之内,是怎么弄出来又保持平衡的,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计划经济时代,供销社的猫腻多了。直到开放以后,逐步取消商品统购统销政策,消费者购买商品再也不用凭计划、凭票证了,再也不受限于供销社一个门洞了。至此,供销社原有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受到严重冲击。到了上世纪90年代后期,供销社的经营状况已经难以为继。为求生存谋发展,顺应市场变化,供销社陆续开始对原有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改制。但终究大势已去,曾经风光无限的供销社,在市场经济的舞台上开始衰败没落……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求依托供销合作社等组织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2015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了供销合作社的功能和作用,这也意味着,经过几十年的低迷和边缘化后,供销社力图从谷底走出,想要梅开二度,实现服务“三农”的崭新目标。

按照文件精神,供销社再度复出,绝非是要恢复计划经济,回到统购统销年代,让全国人民再吃二茬苦。

它将主要作为服务部门,为农村实施送技术、送设备、送人才“三送”服务,同时建成电商平台,牵线搭桥,替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寻找销售出路。

这才是人间正道。任何妄图将供销社又做回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模式,都是逆天而行,不得人心。

让我们不妨再回顾一下昔日的供销社时期,你是不是真想回去?

大队商店供应的日用百货,其中缝补衣服的手工棉线,只有黑、白、蓝三种颜色,每支售价8分,不能任意购买,规定每月只能购买一支。

火柴,1分钱1盒,按计划供应,不得多买。

肥皂,一联是两块,每人每月四分之一联。遇到需要切割的时候,用刀是很难切开并确保均匀等分的。不知是谁想出来的办法,采用细麻绳,在准确位置套住肥皂,绕上一圈,再用劲交叉一勒,便能不多不少,非常公平地分割开来。

煤油0.38元一斤,三口或以下之家,每月八两;四口或以上之家,每月一斤。

逢年过节,大队商店会供应一些平常看不见的白糖或砂糖。凭计划供应一些劣质酒,像芭蕉酒、红苕酒。印象中是极难得供应高粱酒包谷酒的。商店的烟也是劣质烟,像什么经济烟,8分钱一包,春耕烟1角3分,南雁牌就算好的。更高档的纸烟是供应城市的,凭烟票可以买到朝阳桥、乌江,甚至牡丹牌这样的高档香烟。农民们是不能享受的。

我在安谷区参加赤脚医生培训时,培训老师托我买几包好烟,我特地进城找家里要了一张烟票,在玉堂街糖果店买了三包红牡丹,走了二十里地回到安谷,那位培训老师则按预先约定的时间,从50里外的太平寺赶过来。因为头一晚下过雨,道路有点泥泞,但为了几包乡下买不到的高档烟,培训老师也是拼了。

2020-06-13

责任编辑: 吴量  来源:青衣仙子的一维空间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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