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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募捐”:我喊一声“报恩”你敢答应么?

敢给刘鑫捐款,等她“报答”的那七百人,

我敬你们是“真的猛士”。

——题记

说件挺奇葩的事儿。

几天前,江歌案在国内的诉讼迎来终审判决。法院驳回案件主角之一刘鑫的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刘鑫需要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近70万元,其中包括20万精神损害赔偿。

而在判决下来之后,刘鑫立马搞了个“大新闻”——她写了篇长文发到网上,公开向网友“募捐”,来筹措这70万补偿款。

标题叫《刘鑫最后的话》……

有很多一直关注此事、并支持江母的网友看到这事儿以后不断私信我,说“小西你能不能再写写,这x怎么这么不要脸?关键是,怎么还有多人打赏?”

是的,截止微博将该文删除,并将刘鑫永久禁言为止,她当天就获得了700多人次,总计两万多的打赏。

其实,我看了她这篇题为《刘鑫最后的话》的文章之后,第一感觉倒不是愤怒,而是感觉,六年了,无论是道德水平、还是网络公关水平,我看不出刘鑫有啥长进。

你看这篇文章里,不顾法院的判决,再次指责江歌母亲“网暴”她是为了“炒红”自己、并暗戳戳的暗示江歌曾私下里与凶手陈世峰联系,所以陈世峰本就是冲着江歌来的。这些观点咱就不说了,虽然江母和法院做了驳斥,但她有主张的自由么。最让我感叹的,还是文章中这样一句话,刘鑫说:“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

我觉得,眼下全中国,如果非要找一个最该慎言“报答”二字的人,那非刘鑫莫属。

因为,至少在公众眼中,她的“报答信誉”已经破产了。

六年前,面对在困难时曾经帮助过她、受到前男友威胁时愿意挺身而出保护她的好友江歌,刘鑫的“报答”是把对方锁在门外,替自己挡刀。

而案发后,刘鑫一度在媒体镜头前痛哭流涕的向江母道歉,并表示愿意像女儿一样“孝敬”江母、用一生请求她的原谅,以“报答”江歌的救命之恩。

但六年来,不论江母是怎样对她的,刘鑫对江母的“报答”是在网上跟这个丧女的母亲硬刚。

哦,对了,还有,“阿姨,血馄饨好吃么?”

我们仍未知道,那天发这条丧天良信息的,到底是人是鬼。

你看,这就刘鑫的“报恩”方式。

感觉,刘鑫的“鑫之报恩”杀伤力已经直追伏地魔老师的“阿瓦达索命”了——触之即死,惹不起,惹不起。刘长老,您快收了神通吧!

我估计江母跟她打了半天官司,想传达的也有这层意思——我不要你“报答”,我就要你赔偿!跟你打交道,咱就说钱的事儿,千万别往什么“日后报答”上扯,怕了。

但在这种情况下,刘鑫居然还敢在“募捐”时跟网友说“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这个自信的程度,现实中已经找不到可比拟的对象了,文学作品中,也就《三国演义》里的吕布同志可堪一比。

你看那吕布先认丁原当义父,结果杀了丁原,后又认董卓当干爹,又杀了董卓。按说也是“报恩信誉度”清零的家伙,祖安老哥张飞亲自授名“三姓家奴”的人。可下邳被捉,被绑到曹操面前时,吕布还在那儿自信的嚎呢!“缚太急,乞缓之”,“公为大将,布副之,天下不难定也!”

倒是手下陈宫、张辽什么的都劝他:老大,就别挣扎了,死则死耳!您这些年混了个啥道德形象,自己心里没点x数么?

可吕布似乎真的没x数,到这个份上,他依然想靠施展“认爹大法”苟且偷生……

这就让人不得不感叹了,这世上怎么总是那些报恩信誉已经破产的人,总把报答挂在嘴边,那么自信。

其实。在《三国演义》里,写吕布白门楼殒命这一段,对小说要烘托的主角刘备的伟光正形象是有极大损害的——甭管吕布怎么对不起丁原和董卓,在刘备这儿,他还算够义气,刘备干嘛在曹操面前上眼药,非要让吕布死?“大耳贼,不记辕门射戟时耶?”

可罗贯中为什么还是要坚持把这一段写上呢?

这是因为他知道,对于吕布这样一个道德信誉已经破产的人,不安排一场罪有应得的道德审判,传统中国读者是不能买账的。

是的,三国是一个道德沦丧、信义无存的乱世,可是越是在这种道德失序的时刻,正常人越期望看到恩将仇报、信誉破产的人得到他们应得的惩罚,这样原本已经岌岌可危的道德体系才可以得到一点点维护。

越是在道德的乱世,人们越希望看到的是桃园结义、三顾茅庐,而不是吕式认爹。

所以吕布必须死,所以刘鑫必须罚。

一年前此案初审审结的时候,我曾经写过《就算江歌案是“道德审判”吧,那又如何?》一文,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六年来,舆论对刘鑫进行的,也许是一次“道德审判”,但这种道德审判难道不应该么?如果这样的审判都不进行,如果“鑫之报答”被合理化,届时人们将不再相信“报答”这个词。我们自己将来遇到困难时,还怎么向身边的朋友或陌生人求助,并明示或暗示他们“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呢?

写“最后的话”向其同情者募捐的刘鑫自己,估计都会不答应。

所以道德审判刘鑫,恰恰是向网友募捐的刘鑫自己的诉求,逻辑闭环了这不是?

然而,内部逻辑自相矛盾的刘鑫“募捐”文,获得了700多人次的打赏。

看到有篇文章,叫《江歌去世六年,刘鑫日入两万》,标题似乎起的有点以偏概全(毕竟刘鑫不是天天都能得这么多打赏),但对比出来的荒诞感确实是真实的——时至今日,怎么有这么多人还肯信任、打赏这个已经报恩信誉破产的刘鑫呢?

这也太魔幻了。

想象一下,吕布被绑上了白门楼,自己还没开腔嚎呢,就看见楼上七百多个曹操齐刷刷俯身下拜:“操飘零半生,未逢良将,今幸得将军,君若不弃,操愿收为义子”……

不可能吧?小说里,吕布两次反水之后,天下诸侯都不敢给他当爹了。

可现实中,目睹了刘鑫的两次“报恩”,却还有这么多人上赶着被刘鑫“一笔一笔记下”,等着她来日“一定报答”……

这报答,她敢说,你敢接么?

这么魔幻场景,需要一个完美的解释。

下面,我们来试着解释一下: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发自内心的依然愿意支持刘鑫。

其实刘鑫与江歌母女之间的纠葛本质,用一句话可以扯清:无论对江歌还是江母,刘鑫可能确实想过要“报答”,只是这种“报答”在刘鑫心中的心理价位非常之低——

江歌跟她之间有“绝世友情”,但当江歌替她死了,她对江歌的报答禁止于“不要干扰我的正常生活”,换而言之,你死你的,我还要岁月静好,否则我就“停止协助警方调查”。

而对于江母,我愿意相信,刘鑫可能确实想过“道歉”、“孝顺”、“给她做女儿”,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你江母必须接受,我“孝顺”了你,你也必须原谅我、对我好。否则我就“阿姨,血馄饨好吃么。”

换而言之,刘鑫这种人很精明,她们对自己和他人之间的每一段关系,都做了生意般的估价,只有当这段关系中能够维持“低买高卖”,自己能够从这段关系中维持正向收益时,她才愿意精明的好好维护这段关系。

六年前她住去江歌的房间时,打的应该是这个算盘,六年后,官司败诉,她还在打这算盘——江歌搭上一条命,她愿意“心怀感激”,但要赔给江母七十万,这太多了,能从网上“募捐”,她绝不自己掏钱,因为她觉得这样自己太亏了。

以生意的眼光去经营自己与他人关系,只能赚不能亏。这种交友观对不对呢?

很难说完全错。

请大家扪心自问一下,你在与他人交往、维持一段关系时,会不会也会做这种计算呢?

多数情况下,会的。

对朋友、对恋人、对亲人,我们真正愿意无限度付出、不计回报的关系其实很少。

人性偏私,在多数人际关系中,人都是会做“收支衡量”的,欠了人情债要还,被欠了人情债就想讨,我们可能没有刘鑫算的那么吝啬,但这个账是一定会算的。

而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害怕自己像刘鑫对江歌那样,突然欠下一笔大大的、需要用一辈子来偿还的人情债。更不愿意碰上江母那样一定要跟你死磕到底、不依不饶的“讨债人”,这是网上很多人“同情”刘鑫的心理基础。

因为,背债的滋味不好受,尤其是人情债。所以很多人在那种境遇下会想像刘鑫那样赖掉这笔“人情债”,甚至找个理由,争辩说,说这债我压根就没欠。

所以刘鑫争辩说:“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刘鑫’。”——这话也有道理,就像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债多还不起,而想逃避的老赖一样。

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刘鑫,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老赖,并不等同于说债多了赖账就是合理合法的。

我们不妨做个对比——假如一个土豪做生意失败了,欠下了一笔巨款,在网上募捐,社会总体舆论一定对他嗤之以鼻,大家会问他:“你早干什么去了?买卖做不起你就别做啊!”

其实对刘鑫也是一样的,她背负江歌对她巨额“人情债”、无力偿还并因此遭遇网络长年口诛笔伐的窘境确实让人同情。但我们同样需要问上一句:“你早干什么去了?人情债欠不起你就别欠啊?”不要无家可归时在日本不合法的住到江歌的住所去,不要自己遭受前男友威胁时向江歌求助还不许她报警,不要在回家时候,明知后方有危险还先跑进家门。当初不要欠这些人情债,如今你不就不用还了么?

甚至我大胆猜测一下,如果当初哪怕案发以后,刘鑫对江母的态度能好一点,不扯什么华而不实的“给您当女儿”“一定孝顺您”,而是肯主动真金白银的拿出一笔钱来赔偿江母。事情也未必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至少法院判赔江母那20万的精神损失费,完全是刘鑫自己这六年的骚操作搞出来的。

所以刘鑫落到今天这步田地,怪谁呢?只能怪她自己。是她自己非要“精明”的去做人情生意,却又经营不善,欠债难还。

其实,我觉得,法院终审判赔,对刘鑫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70万虽然多,却把她与江歌母女之间那难以算清的“人情债”一次性折现了。以后无论刘鑫感不感激江歌、还要不要给江母“做女儿”。至少在法律上,双方两清了。刘鑫如果老老实实自己赔了这笔钱,江母若再在网上掀起什么对她的声讨,那就是对方理亏了。

赔70万,能买个后半生的清净,难道不应该开心才对么?

可是刘鑫显然不这样想的,她非要写“最后的话”卖惨,还要跟支持她的网友“募捐”这笔钱,并许诺什么“大恩大德,今后一定报答”。

真的,我看到这话,就替她犯愁:她这是想借新的“人情债”去还旧的人情债,借更多人的“大恩大德”,去还江歌对她的救命之恩和赖账造成的违约金。

且不说什么良心不良心,友情不友情。六年了啊!一场命案,六年折腾,怎么就没让这个人明白,这世上最不能欠的“人情债”,最应该谨慎说出的,就是“报答”两字呢?

还是说,在今天不知改了什么名的刘鑫的心中,依然想做低买高卖的人情生意,她许诺的所谓“报答”,依然只有她对江歌那样的,吝啬的一点点?

涌泉之恩,以滴水相报。你敢催债,我就跟你撕到底。

这样的人情债“报答”原则,请问谁敢接受?

虽然我反对微博动辄给人禁言,但我觉得叫停这个闹剧是应该的,无论对刘鑫和打赏她的人来说,这都是及时止损。

而已经给刘鑫捐款,获得她“报答”许诺的那七百多人可要小心了——

你们将获得的哪里是“鑫之报恩”啊?这分明就是“吕奉先认父”,是“阿瓦达索命”。

这就是我眼中的刘鑫“募捐”——我喊一声“报恩”,你敢答应么?

还真有人答应,还一下子就有七百多人

……

吵了六年了,也不想再说什么,我只敬你们是真的猛士。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海边的西塞罗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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