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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输了!没付生活费被大S强制执行750万 法院判他败诉

艺人大S(徐熙媛)与前夫汪小菲离婚后,因汪小菲未履约给付生活费,声请强制执行汪小菲的财产750万余元,汪小菲则对大S提出债务人异议之诉,并声请停止强制执行。台北地方法院27日民事庭一审宣判,判决驳回汪小菲的诉讼。

大S汪小菲离婚后对簿公堂。(图/资料画面)

艺人大S(徐熙媛)与前夫汪小菲离婚后,因汪小菲未履约给付生活费,声请强制执行汪小菲的财产750万余元,汪小菲则对大S提出债务人异议之诉,并声请停止强制执行。台北地方法院27日民事庭一审宣判,判决驳回汪小菲的诉讼。

法官认为,虽然汪小菲主张,依照调解笔录应给付的钱,已经多付,没有积欠问题。不过双方约定的“定期定额扶养费”、“其他应给付之实报实销费”为各自独立给付的债务。而自2021年12月起至2022年11月,汪小菲确实未清偿完毕,因此大S声请执行有理,驳回汪小菲的债务人异议之诉。

全案源于大S和汪小菲离婚后,大S认为汪小菲并未依离婚调解笔录约定给付生活费,因此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汪小菲750万余元资产。气得汪小菲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强调并没有违反给付义务,并声请停止执行他的财产。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认为,汪小菲确实提起出债务人异议之诉,且强制执行程序也尚未终结,声请停止执行有理,应予准许。不过汪小菲得提供新台币165万元担保金。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三立新闻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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