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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反间谍法》发威 四川一男子间谍罪囚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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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播电视台播出王某某在成都市中级法院庭审画面。四川广播电视台截图/古亭提供

四川一名中国国企派驻海外机构负责人,被指控向外国情报机构提供企业情报14份,近期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刑6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人民币。中国有律师认为,修订后的《反间谍法》将政府涉密信息范围扩大,民众无所适从。

最近一段时期,中国国家安全机构频繁公布间谍案。,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官方微博本周二消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对一起间谍案中的男子王某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四川观察发布的视频中,官方介绍:“王某某,原本是西南某大型国企驻海外机构负责人。2012年,他所在的企业因重要产业领域的国际竞争被该国间谍情报机关炮制的一起‘中国间谍案’卷入了旷日持久的海外诉讼,期间,我方企业的应对屡屡陷入被动,甚至对方在法庭上出示的所谓‘证据’中出现了王某某的名字。这些反映我方企业内部情况的文件出自王某某为自己及家人申请该国永久居留权的移民材料。同时我们调查确认,王某某办理全家移民的情况与正常合法途径严重不符,引起了我们高度关注。”

报道引述国安局官员说,经保密部门鉴定,王某某向境外提供的材料中,有14份属于中国国法律所定义的情报。

律师:何为涉密信息定义模糊不清

中国一位因为个人安全理由而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本周二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中国人大新修订的《反间谍法》7月1日生效后,对民众人身自由带来了潜在的威胁:“现在中国把很多信息定义为涉秘,原本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被定为秘密,你一旦向境外人员泄露,你可能涉及到间谍罪。这非常荒唐,你(政府)无限制扩大机密定义。因为,许多信息是可以在网络上搜集到的。”

这位律师说,普通人没有能力定义哪些信息属于涉秘,包括出现在网络上的信息。

中国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共六章71条,在总则部分规定了间谍行为的六种类型,明确不同类型间谍行为的主体、行为、对象。把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指使“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等明确为间谍行为。

频繁公布间谍案对外警告对内震慑

北京独立媒体人士高瑜就此接受本台采访时说,由于政府的政策需要,这类案件被曝光的机会只会愈来愈多:“现在都公开指责外交界了,所以像这类案件不仅仅是对官,也对民,而且包括各行各业,企业、外贸、外交,以及新闻界都成了最不安全的行业。我认为他们现在公布这些,既对外,也是对内。”

近日,中纪委驻中央外事办纪检监察组长张际文在党刊《中国纪检监察》最新一期杂志上发表题为“以深入调查研究推动防范化解对外工作领域风险”的文章,称中国当前的对外工作面临极大的政治风险,外交外事干部是对外工作的主力军,处在对外交往特别是与西方敌对势力斗争博弈的前线,被渗透策反和拉拢腐蚀的风险相对较高。疑为影射前外交部长秦刚的下台原因。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自由亚洲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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