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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出国留学忘还信用卡 3万欠13年变40万

使用信用卡,千万别忘了按时支付帐单款项。四川一名赵姓男子因积欠信用卡费长达13年,原本欠款3.1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270.2美元),加上利息后已累计到40.7万元(约5.6万美元)。赵男对银行的计算方法以及未发催缴通知给他的做法表示不满。但银行称,他们尝试各种方式要通知赵男,前累计超500次都联络不到人。

陆媒报道,赵男2010年在某家银行的两间分行各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同年因出国留学,两张卡共计3.1万多元的卡费忘了缴纳。赵男称,2013年回国至今,从没收到银行的催缴通知,也没接到法院传票,直到2019年他才想起这两张卡还没缴费的事。

赵男说,2019年他去查询,发现他的卡费本金加利息欠款总额已累计到20多万元,当时由于对利息计算方式有疑问,与银行沟通无果,便没有还款。直到今年9月,赵男再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发现两张信用卡欠款总额已达40.7万馀元,额度依然为5万元。

据赵男提供的资料,他在涉事银行自贡分行的信用卡,截至2023年9月25日,欠款12万9180馀元,逾期4760天,其中本金8020.30元,利息11万9600.93元,滞纳金1558.81元。在内江分行的信用卡则逾期4783天,本金2万3349.88元,利息25万0851.97元,滞纳金1746.89元。

赵男表示,他愿意在合理合法范围内偿还欠款,但希望银行厘清利息的计算方法。

对此,涉事银行省级分行信用卡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赵男逾期未缴卡费后,银行根据赵男当时申请信用卡留下的电话及住家、工作地址等信息,采用过寄送帐单、简讯、打电话、登门拜访等形式联系,累计超500次。但自2016年起,赵男的手机无法接通,前往其住所与工作地均未见到人。同年,内江分行对赵男提告,他也未到庭。

报道指出,根据内江市市中区法院的判决书,赵男必须偿还银行信用卡欠款本金,以及从2015年7月17日起至还清时止的利息、滞纳金,还必须负担本案诉讼费和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果赵男未准时还钱,依法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该负责人表示,客户欠款金额由欠款额、利息(日利率万分之五)、违约金(当月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构成。针对客户欠款问题,银行会根据具体金额来选择持续联系客户归还欠款或者提起司法催收等不同处理方式。

该负责人说,已与赵男就还款事项达成共识,要透过司法流程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世界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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