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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拟宣布 亚马逊要为第3方产品安全负责

华尔街日报报导,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拟宣布亚马逊要为第三方产品安全负责。(美联社)

华尔街日报1日独家报导,知情人士透露,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CPSC)拟颁布命令,要求全球电商龙头亚马逊(Amazon)必须为通过平台销售、出货的第三方卖家商品安全负责。报导指出,新规上路后,亚马逊恐将面临更多法律究责。

知情人士指出,根据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研拟规定,亚马逊将定义为“商品经销商”(distributor of goods),必须比照传统零售商家承担货品安全责任,亚马逊今后可能面临法律诉讼,也要像零售业者一样针对通过平台贩卖的有问题商品,展开大规模召回(recalls)行动。

市场调查机构eMarketer统计显示,亚马逊占全美电子商务将近四成。

亚马逊除了像一般实体商店贩卖旗下自家商品之外,网络平台超过六成营业额其实来自俗称第三方卖家(third-party sellers)的外部厂商。对于第三方卖家销售的商品,亚马逊向来主张纯粹只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平台,并不为商品品质或安全问题负责。

报导指出,消息人士指出,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新规将推翻亚马逊的辩驳理由,类似亚马逊模式的其他电商平台或科技公司,未来也将受到新规规范。

提议若要成案,必须先通过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四名委员的多数决。

华尔街日报对亚马逊平台销售的第三方商品存有安全风险及宣传不实推出系列调查报导之后,消费品安全委员会2019年启动调查,例如可能导致儿童发生异物哽塞而窒息的玩具、不符联邦安全规格的摩托车安全帽、含铅量超过联邦标准的儿童玩具等。

2021年,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针对通过“亚马逊物流”(Fulfillment by Amazon,FBA)贩售的不安全产品提告,被点名的三项危险产品包括未通过防火检测的儿童睡衣、失准的二氧化碳侦测器、插头没有防止触电保护设备的吹风机。亚马逊为买到产品的消费者退款,并呼吁消费者停止使用这些产品,但对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回应表示,身为电商平台并不是经销商,仅为第三方业者的提供物流服务,不必比照一般零售商接受规范。

然而,行政法官裁定亚马逊确实具有经销商身份,必须承担责任,亚马逊则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世界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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