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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离世 深圳父母要分遗产 中共特色法官判决后网民愤怒

深圳市李先生刚丧妻,就收到重男轻女的岳父母起诉状,要求分割妻子遗产,其中包括自己从父母继承得来的一处房子,最后法院判决李先生仅能继承28%遗产份额,岳父母等三人可各自继承24%份额。 判决冲上热搜,近4亿次阅读,大批网民不满这对岳父母所为和法院判决,怒批这是“吸干女儿最后一滴血”“这判决又让为数不高的结婚率下跌了”。

据红星新闻引述深圳政法委近日 公布的一起遗产纠纷案例,李先生的妻子刘女士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父母从小就偏爱弟弟,毕业后刘女士来到深圳打拼,在拥有事业的同时结识了李先生,后来两人结婚生子,但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夺去了刘女士的生命。

悲痛欲绝的李先生,在处理完妻子的丧葬事宜后,收到了岳父岳母的起诉状,要求分割刘女士的遗产,而这里面包括了自己从父母那里继承得来的一处房子。

当时李先生的岳父母表示,因为刘女士生前没有留遗嘱,所以他们作为女儿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刘女士的财产,亲家留给女婿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儿的份额也应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李先生则主张,他名下的房产是自己父母留给自己的,不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岳父母对刘女士生前往来较少且每次都是索要钱财,同时也没有对刘女士承担在临终前及去世后的相关照顾和丧葬事宜,因此他应当多分、岳父母应当少分;再加上孩子与妻子生前共同生活且还是未成年人,没有生活来源,李先生请求多分遗产。

最终法院判决,刘女士的遗产包含丈夫李先生从其父母处继承取得的房产,该房产中的一半份额属于刘女士,应作为遗产进行分配,考虑到丈夫李先生对刘女士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多分。 最终分配方案为李先生继承28%份额,其余三人各继承24%份额。

李先生处理完妻子的丧葬事宜后,收到岳父岳母要求分割妻子遗产的起诉状。 示意图。 (视频截图)

历经此事后,李先生决定订立遗嘱,将财产指定为孩子的个人财产,并在遗嘱中还为孩子指定了自己最信任的妹妹作为监护人,希望借此在孩子成年前代替自己守护孩子的财产和生活。

这对岳父母的所为和判决,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网民众众怒,纷纷痛批岳父母“重男轻女还跟外孙抢”“这是不吸干女儿最后一滴血不罢休啊!为了儿子也是拼了!”“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应该持有50%,剩下50%再4个人平分才对啊”“虽然不要X,但是合法”;并指这项判决“又让为数不高的结婚率下跌了”感叹“贼都偷不走你一半的房子...... 但是婚姻可以“。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世界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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