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一名被称为“霞姐”的召集人,近期在洛杉矶等地华人群组中利诱华人去迎接习近平。(视频截图)
中共党魁习近平即将于下周四(9月24日)访问华盛顿之际,美国司法部(DOJ)本周三(16日)发布公告,提醒在美国境内受外国政府或其他受外国委托人指示、控制而行事的人,依法可能负有登记或通知义务;否则,可能面临联邦民事或刑事责任。
公告说,如果受外国政府或其他受外国委托人指示、控制而行事的人未履行相关义务,可能面临联邦民事或刑事责任。即使是公开集会等活动,如果是在外国势力指挥或控制下进行、并旨在推动其宣传或其它目标,也可能涉及相关法律。
美司法部的公告并未点名任何特定组织,也没有将警告限定于特定活动,而是使用更广泛的“公共活动”(public activity)概念,指出“凡任何人以任何外国势力之代理人身份,从事任何公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旨在促进该外国势力之宣传或其它目标的公开集会,均必须向相应的联邦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或进行通报”。
司法部表示,这项提醒适用于美国公民及非公民。涉及的两项主要联邦法律是1938年《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以及《美国法典》第18编第951条(18 U.S.C.§951)。司法部指出,两项法律都涉及外国代理人在美国境内活动时的披露或通知义务。
司法部强调,相关法律的目的之一,是防止外国政府或其代表透过未公开的代理人、中介人、虚假隶属关系、秘密资金或其它欺骗性手段,非法影响美国公共讨论、煽动活动或干预政府程序。
不过,司法部同时强调,这项公告并非针对任何特定政治立场。政府承认并保护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论及表达自由,不会以阻止受宪法保护的言论或政治表达为目的;法律义务在于涉及FARA或951条规定的“登记、披露或通知义务”。
不按FARA和第951条登记,可能会分别导致最高五年和十年监禁的刑事处罚。对于是否负有相关法律义务,美司法部建议当事人咨询律师,或向司法部FARA部门申请咨询意见。
司法部这一公告发布之际,正值习近平访美前夕,华盛顿预计出现支持与反对北京政府的不同示威活动。
这也意味着,在习近平访美前出现的各类“公共活动”,如果确实涉及外国政府的指挥、控制或代理关系,包括欢迎、集会、举旗、公开造势等,参与的个人需要判断活动的组织关系、资金来源、指挥控制以及参与者所扮演的角色。
习访美前的付费招募讯息
司法部公告发布前,海外中文社群正流传有关动员华人赴华盛顿参加习近平“欢迎活动”的讯息。
《大纪元时报》9月8日报导称,海外中文社群近日流出多份微信群截图及招募讯息,显示有人组织华人前往华盛顿参加相关“欢迎活动”。其中一则微信群讯息称,活动安排在9月22日至26日,参加者可获免费机票、食宿等。
一名叫霞姐、微信注册地在加州阿罕布拉的人,在微信群组织人马去华盛顿DC。她写道:“我叫了很多人去了”,“这次活动与习近平主席和特朗普(川普)总统会面有关,是由中国大使馆和商会出资邀请人员参加的”。
另一则落款为纽约某工商会的招募讯息则以“举旗欢迎”为名,声称参加者可获包食、包住、包车费,另有80美元“人工费”。
这并非海外侨团动员的首次曝光。在2023年习近平参加旧金山APEC峰会期间,美国的媒体曾揭露中共使领馆与亲共侨团动员人员到场的运作模式,明确目标是使用“人墙”和旗帜,淹没反习抗议者的横幅和口号。当时现场聚集了大量前来抗议的海外民运人士、藏人、港人、维吾尔人等团体,同时也有许多中领馆组织的亲共欢迎群体。双方在街头爆发了多起激烈的肢体冲突,其中亲共人员殴打抗议人士的事件遭到了大量曝光与谴责。
司法部最后提醒,任何掌握未披露的外国政府指挥或控制活动信息的人,可以向联邦调查局(FBI)或所在地的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提供信息。

一名在加州叫霞姐的人,在微信群招募人员去华盛顿DC欢迎习近平,称是“中国大使馆和商会出资邀请人员参加的”。(读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