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一男工商银行卡被盗刷,卡里约8万元钱在几分钟内被分批转走,银行拒绝担责。( FREDERIC J. BROWN/AFP via Getty Images)
湖北一男银行卡被盗刷,卡里约8万元钱在几分钟内被分批转走,银行拒绝担责,称需司法裁决,引发关注。
9月21日,据大陆红星新闻报导,今年1月,湖北十堰郧西县周先生的妻子因患癌需要资金购药,他查账时发现,自己存在工商银行卡内8.2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只剩下不到4000元。周先生立即向郧西县公安局报案。
周先生的开户行是工商银行西安市互助路支行。
周先生提供的银行流水截图显示,1月24日上午8时39分至8时46分,其尾号为9492的工行借记卡发生多笔交易。其中,“数字人民币兑出”共17笔,金额从99.9元到1999元不等,合计9093.9元。同期还有3笔“数字人民币消费(生活)”,每笔500元,合计1500元。此外,当天还发生多笔“银联消费”,当天上午8时26分,还有一笔1万元的“跨行汇款”。
1月25日凌晨0时37分,该卡发生一笔47232.23元的“无卡支付”,交易场所为“网上银行”,对方账户为3036****0963,对方户名为“Moncler”,为境外账户。交易后,卡内余额仅剩3904.33元。
周先生称,他本人从未开通数字人民币功能,也不认识这笔境外交易的收款方。周先生说,“当天本人手机没有任何操作,每个月3元短信费一直扣著,但这20多笔,一个短信也没收到。”
周先生还提供了郧西县公安局出具的《受案回执》和《立案告知书》。《受案回执》显示,诈骗案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已受理。
另一份落款为郧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证明》称,“涉案资金系被他人以非法手段盗刷所致,受害人对此无任何过错”。
今年7月20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出具了一份相关事项处理意见书,意见书显示,对于周先生提出的银行先行赔付要求,银行回复称,“公安认定当事人没有责任,不代表银行就有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司法机构来裁决。”
涉事银行还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过错证明仅用于刑事立案,不能直接作为划分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建议周先生到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