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3时,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中共法院对被告人高莺莺之父高天虎诬告陷害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认定高天虎犯诬告陷害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后,高天虎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
高天虎被带入法庭。
高天虎在法庭上受审。
高天虎从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
4月17日下午3时,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中共法院对被告人高莺莺之父高天虎诬告陷害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认定高天虎犯诬告陷害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后,高天虎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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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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