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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觉:宋平顺——政治保卫警察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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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的中国,有两种东西连绵不断:一种是共产党的“廉洁从政”的虚伪空谈连绵不断,另一种是各级官员的越来越严重的腐败腐化连绵不断。 6月4日,中国天津市政协主席、正省级官员宋平顺涉嫌严重腐败腐化自杀身亡。

宋主席曾经是多年的“政治保卫”警察,他的仕途起步于天津市公安局一处副科长、副处长。中国任何公安局的“一处”,即是“政治保卫处”,它的职责是打击 “反革命”和异议分子。“政治保卫”工作是中共高度重视的工作,“政治保卫”警察是中共严格挑选和十分信任的卫士。正是从“政治保卫”的重要岗位上,宋副处长迅速跃升为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天津市副市长,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书记,中共天津市委常委,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直至天津市政协主席。

与此案相关的一个政治问题是:中共为什么让宋平顺这样的“职业警察”担任直辖市政协主席?按照中国的定义,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汇集了“民主党派”的代表和各界人士。政协主席应该是一个政治活动人士或社会活动人士。“职业警察”显然不是政协主席的合适人选。按照文明国家的惯例,“职业警察”不宜转任其它公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不是需要由“职业警察”来监管“统一战线”?

与此案相关的另一个政治问题是:中共为什么钟爱“政法委员会”?宋平顺涉嫌的严重的腐败腐化,主要是在他长期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和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发生的。在中国的宪法和所有法律里,从来没有中共的“政法委员会”的地位。甚至在中共的党章里,也从来没有提及过“政法委员会”。因此,中共的“政法委员会”不仅是一个法外机构,而且是一个党章外的机构。然而,在现实中,从中共中央到中共的省委、市(地)委、县委,层层设有“政法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主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这是对中国的执法的公正性和司法的独立性的极大的扭曲。由于各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集中了执法权力和司法权力,同时又不受各级政府的领导,不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所以“政法委员会”很容易滥用职权、很容易孳生腐败。不仅如此。由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只是听命于封闭的党的“政法委员会”,因而这些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就变成无法无天、贪污腐败的乐园。宋平顺的案例,再次表明中国有必要废除破坏法治、助长贪腐的各级“政法委员会”,把一切执法机关置于政府的领导下,把一切司法机关置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

6月4日自杀的宋主席甚至没有受过完整的中等教育。这样一个粗鄙、贪婪的警察成为正省级官员,是对中共高级干部队伍的讽刺。6月2日病逝的黄菊常务副总理倒是受过完整的高等教育,同样是一个庸俗、腐烂的领导人。一个又一个、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的各种各样的中共高级官员走上腐败腐化的康庄大道,说明中共的排斥政治竞争、拒绝民主选举、规避人民监督的干部制度已经很难产生真正廉洁的官员了。这是中国根本性的政治制度缺陷。

必须改变这一政治制度缺陷。在可以见到的未来,至少应该实行由各级政协委员民主选举各级政协主席,而不是由中共内定各级政协主席;至少应该实行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而不是由中共拟定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单;至少应该允许认同民主理念、具备现代文化、关怀民众疾苦的非中共人士进入中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而不是由中共选定几个名不副实的“民主党派”成员或亲共的“无党派人士”担任挂名部长。在这些初步的政治改革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实行各级政府领导人的直接选举,开放建设性的政党合法存在,禁止任何党派干预政府的运作和操纵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如果继续抗拒民主改革,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屑于接受“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他们会作出其它选择。

2007年6月9日

——原载《动向》杂志2007年6月号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王笃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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