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因贪污贿赂超过1400 万元,周三被判死缓。 新华网引述公诉机关称,王纪平在2002年至2009年间,单独或夥同其弟弟﹑儿子等亲属,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产品采购﹑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贿款财物共435万多元。法院认为王纪平贪污涉及款项庞大,综合各种情节,判处王纪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