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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 “长臂”,《反间谍法》的世界危害与自我恐惧

——“手鬼”为何有那么多“长臂”?──中共《反间谍法》的世界危害与自我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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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今日的中共,当初《反间谍法》的前身:2009年《国家安全法》仅有34条内容,到了2014年“增长”成为拥有40条规模的《反间谍法》,再到2023年新修定后再度膨胀为71条的内容──不断增加的“长臂管辖” 一个倚靠暴力与恐惧来统治人民的政权,到底还对其口口声声说要推动的“实现祖国统一”与“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多少吸引力,甚至何时会迎来各方反扑终致“恶贯满盈”的下场结局──这恐怕,才是“手鬼”中共总有一天要面对的层层恐惧。

《鬼灭之刃》里,堪称主角灶门炭治郎所面对的第一个劲敌:藤袭山的“手鬼”(Teoni,ておに)有着巨大、走起路来有着“地动山摇”的气势,更在全身长满并缠绕着好几条的粗壮手臂──那些手不仅是它最佳的武器,可以快速延长进行远距离出击、以数量优势造成想通过“鬼杀队”测验的新手们难以抵挡的攻击,甚至可以钻入地底,从意想不到的地方冒出来。

“手鬼”完全就是当今中国政府的完美写照──特别,是在中国的《反间谍法》通过修订后。未来想必你我都会看见更多中共展开“长臂管辖”、执法范围和理由“无限延伸”,恨不得将全世界都纳入其贪婪又不见底的霸权胃口之中。我们不仅该密切提防这只“极权恶鬼”的无尽扩张,同时也能从中观察到,那隐藏在层层看似“铜墙铁壁”下,无比悲哀的“不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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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包海的新《反间谍法》,如“那田蜘蛛山”的遍地毒网

2023年4月26日,中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并将于7月1日实施。新法里头写进了习近平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花了相当篇幅叙述如何在政府与民间进行全方位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与“反间谍宣传教育”、鼓励反间谍科技领域创新与举报行为、将针对国家机关或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也视为间谍行为等等──原本已经张牙舞爪的“天罗地网”,更在修法后仿佛《鬼灭》里的“那田蜘蛛山”一样,处处都是中共布下的蜘蛛网,等著将目标吞噬殆尽。

相较前一个《反间谍法》的版本(2014年11月1日通过),这次的《反间谍法》条文从原先的40条暴增到了足足71条。可是,最关键的“到底什么是‘间谍行为’?”的定义却仍然一片模糊,导致人人都有“触法”或者“被间谍”的风险,新法还没正式施行,已经让在中国的外国企业与境外人士们人心惶惶、引发“寒蝉效应”,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稍微正常、民主、法治的国家应该有的立法作为──但,也许我们真的不应该从“法律最高的善在保护人民”的西方民主法治理念来解读;或许,想让世界与人民都活在恐惧之中,从而有利于习近平个人与中国共产党的长期独裁统治,就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间谍行为”与“危害国安”模糊不清,让“黑魔王”可肆意释放恐惧

故意模糊不清的“间谍行为”定义,就像给了中国各地的国安部门一把“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的“尚方宝剑”。相较于2014年的版本,这次的修法原先的“国家秘密、情报”后方又洋洋洒洒地新增了“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以及加上“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的内容;在“专用间谍器材”原先的禁止“持有、使用”上也多了禁止“生产、销售”的规定──这张“网”已经扩大到让人无法想像,加上中国所认知的“国家安全和利益”包山包海,广阔如同宇宙──人人都仿佛不幸与佛地魔同桌开会的巫师,谁也不知道下一秒,“黑魔王”一个心情不佳,就此遭到飞来横祸的会不会就是自己。

除了“间谍行为”与“危害国安”的刻意空泛,就如同给了权力已经大到没有任何有效力量可以制衡的中国国安与公安系统,一张可以随意填上逮捕与迫害对象的“空白拘票”以外;新的《反间谍法》第四十一条更称:“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间谍行为,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这代表,中国政府随时可以用“国家安全”或“调查间谍”之名,肆意地侵害所有被普世价值认为应充分依法保障的个人隐私与秘密通讯:通话内容、手机讯息、聊天纪录、网络足迹、信件包裹……通通无法幸免。就像《1984》里那令人窒息、日夜遭到“电幕”监视的所谓“私人房间”一样;比那更可怕的是,中共版的“老大哥”不但有能力(现在也有权力了)可以随时随地,不用经过任何法院授权或监督制衡地侵犯你所有的隐私,更可以随时按下个按钮,便以随便一个什么罪名安上去,“处理”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人,便如捏死一只蚂蚁。

“何时何地”已不是问题,中共要抓你“凭什么”都可以

而这一切骇人听闻,宛若“反乌托邦小说”里的黑暗情节,却正在一个号称自己是“当之无愧的民主国家”里真实发生的惊悚现实,不仅与中国人有关,更让每个出入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与人士都该感到自危。《反间谍法》第四条称:“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组织或者其他条件,从事针对第三国的间谍活动,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适用本法”──

换言之,当你从事(并且由中国政府认定)的“间谍行为”无论是否发生在中国境内,甚至不管是不是“针对中国”,只要被中共认为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话,就有可能被冠上“间谍罪”之名。早在《反间谍法》修正通过前,中共透过“海外警察站”所进行的“长臂管辖”行径就早已肆无忌惮、没在管国际观感;未来,“手鬼”的肮脏手爪恐怕只会伸得更长、更多、更远,直到遇到警觉与反抗的力量,将其狠狠斩断为止。

中共的“无限长臂”,是为了隐藏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

尽管在中国红色巨兽的超大阴影垄罩下,让人对未来不免感到恐惧与悲观。但不要忘了,“手鬼”的“长臂”数量之多,但其实大部分是用来保护自己脆弱的脖子──它在颈肩缠绕着一层又一层的坚硬手臂,就是为了隐藏那最大的弱点。也就是说,“长臂”又多,代表着它的“不安全感”其实越重。

对照今日的中共,当初《反间谍法》的前身:2009年《国家安全法》仅有34条内容,到了2014年“增长”成为拥有40条规模的《反间谍法》,再到2023年新修定后再度膨胀为71条的内容──不断增加的“长臂管辖”、张牙舞爪的“外交战狼”、年年暴增的军事预算与“维稳”支出、持续进化的监视技术与“科技极权主义”……这是否也代表着,隐藏在“习核心”与“中国梦”深处的“不安全感”也在永无止境地蔓延与扩散当中呢?

一个倚靠暴力与恐惧来统治人民的政权,到底还对其口口声声说要推动的“实现祖国统一”与“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多少吸引力,甚至何时会迎来各方反扑终致“恶贯满盈”的下场结局──这恐怕,才是“手鬼”中共总有一天要面对的层层恐惧。

作者为政治及文字工作者、前陆委会机要秘书、民进党中国事务部副研究员。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李广松

来源:思想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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