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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惠林:寇斯的《厂商、市场与法律》

——《自由经济大师神髓录》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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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笑话和嘲讽话语,可说俯拾即是,下面这一则可能较少被提及。

话说两个所谓的“经济学家”,并肩漫步于路径,一个昂首,一个低头,忽然低头者开口道:“路边有十块钱!”昂首者头也不低立即回说:“没有!”低头者说:“有!”昂首者再接辩说:“不可能!‘如果’真有十块钱的话,早就被人捡走了。”

到底这则笑话隐喻着什么,各个人可能有不同的引申,我则认为是讽刺经济学是一门“中看不中用”的“理论性”学问,完全对现实社会无用,而经济学家则是一群关在“象牙塔”里作梦、不食人间烟火的动物,对于现实社会的具体事件视若无睹。这种说法容或“过火”,也不容否认有几分事实在。远自海耶克等奥国学派学者即已担心并反对将“自然科学”那套刻板的分析法,移植到经济学来解析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之行为。不过,过去数十年,过分数理化的结果显示海耶克等人的话语是“忠言逆耳”。幸好自一九六0年代末期开始,又有一股反省力量出现,这就是当时通称的“新经济学家”,他们对个体经济学作了一番彻底的检讨,并重新拾回古典学者的那股人文精神。

经由这一批新经济学家的努力,再配合世界局势的倒向自由经济,使得“新经济学”光芒万丈,具体地表现在当时几届“诺贝尔经济学奖”之颁授,布坎南、寇斯、贝克以及傅戈(Robert Fogel)和诺斯(Douglass North)等人的连续得奖,似已证明经济学术的潮流已经转向,转到将学理活用到现实人生,重入红尘。

这些人物中,寇斯无疑颇具代表性,他时常以“黑板经济学”(blackboard economics)嘲讽以数理模型挂帅的经济学,而其为文也从不用数学,甚至放弃使用图形,只以文字来分析,更有进者,他的研究对象都是现实社会里存在的重要问题,而他的文章也往往不长。此外,寇斯重质不重量,但几乎每篇文章都引起震撼,一九八八年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将其“最”具代表性的文章集合,以《厂商、市场与法律》为书名出版。

本书以〈厂商的本质〉、〈边际成本论战〉以及〈社会成本问题〉三篇文章为核心,其他四篇则都是在引申、阐释或举例印证这三篇文章观点的论文。这七篇文章基本上都在表达相同的论点,寇斯对于经济理论中有关厂商、产业以及市场的部分特别感兴趣。不过,寇斯却对传统的分析法不满意。标准的经济分析法之重要特质是“如何选择”的问题,而寇斯觉得,经济学家对于选择理论之研究的专注,虽将促使法律、政治科学与社会学等方面的研究更有活力,却对经济学本身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因为理论与研究对象分离,造成不良的后果。他也认为经济理论里所谓的理性、并且是追求效用极大者,与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看到的男人(或女人)大相径庭。

本书中的论文,没有一篇谈及人的偏好之特质,因为寇斯认为经济学家还未到能处理此问题的时候。寇斯也对当前经济研究中将具有关键性地位的“组织”忽略有微词,而这些组织指的就是厂商与市场,二者合起来构成经济体系中的组织结构。寇斯很客气地说,本书所搜集的论文,并不在推翻当今的经济理论,其特点是在应用现有的经济理论,探讨厂商、市场与法律在经济体系运作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虽然本书只包括七篇“短文”,而且寇斯都是用优雅的散文写作方式行文,既无数学符号也无图形,但要读通却并非易事。以香港大学经济学系主任张五常教授的那般功力,都要花上两年功夫天天读、天天想,才终于读通本书中那篇一九六0年的作品〈社会成本问题〉,一般凡人恐怕要更费力了,何况文章不止这一篇。不过,本书虽然难懂,但却有趣且富启发性,愿意接受挑战并享受豁然开朗乐趣的读者,不妨提起勇气尝试将本书一读再读。

(作者为中华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李安达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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