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各家所罚捐款都缴齐了,而我们还嫌不够,土豪商人还出得起,而时间还来得及,便要来个最后一招,加捐,或加以“重利剥削,高抬时价”的罪名,或以曾控告过革命份子、摧残过工农运动等之政治上所不容的罪名强迫,在必要时,虽以前已罚或捐过款,也可以再杀一个。要杀的必须更加重罚款,但这不是简单的为筹款来个最后一招,还有政治上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