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你以为这已是极限时,独裁极权却邪恶到永远能超出想像:中共将“基本法23条”立法,等于把过去《港版国安法》里的“漏网之鱼”通通补齐:叛国、煽动叛乱、危害国安、窃取机密、外国干预⋯⋯洋洋洒洒的“五大罪状”,仿佛在嫌香港还不够风声鹤唳。如果真的非得这样,中南海高官们才能“睡得安稳”,那他们到底是做了多少天理不容的坏事才会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