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情的经过看,杜仁政并非真的要自杀,而是在作一场以自杀为要挟的表演秀。由于事件使洛溪大桥塞车四小时,车龙约十公里长,约七万辆车次受到影响,严重影响社会运行秩序,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警方要对他进行罚款以及五到十天的治安拘留是在依法办事。
但杜仁政为什么要用“跳桥秀”的办法要挟政府?材料显示,他因车祸历经数月治疗,花费了二十多万元,造成八级残废,如今家徒四壁,但是两名主要责任人至今不见踪影。他已经去交警那边“好几十次了”,一直都没有人给他解决。他这么做是想迫使番禺交警四中队的李队长来现场,承诺为其当面解决问题。这样看来,杜仁政并不是与政府为敌的坏人,他的动机也不能说“不纯”,他的是“跳桥秀”被逼出来的。
我想问的是:当对杜仁政的罚款以及治安拘留结束时,我们将怎样对他进行教育?我们的政府一定会这样说:有问题要通过组织,一层一级地反映,通过合法程序解决问题。但是,没有人告诉我们,当合法程序根本不顶用时,我们又该怎么办。于是杜仁政自己想了一个办法,结果被处罚。导致社会秩序受影响的“跳桥秀”自然不合适,但问题总是解决无门,岂不是要逼他来真的“跳桥”?
所以,仅仅对“跳桥秀”进行惩罚,而不对造成“跳桥”的原因加以解决,并不能治本,而只不过像外科医生把体外的箭杆锯掉,箭头还留在体内。杜仁政不是表示“我还要跳,解决为止”吗?而对治安处罚,他居然也是“不怕,我反正没有地方可以去了”。
所以,当杜仁政从拘留所出来时,请告诉他怎样正确维权。《信息时报》的编辑点评说:“建立和巩固通畅的维权渠道,才是解决“自杀秀”的治本方法”。话是很对的。我想问的是,这条“维权渠道”规划了吗?开工了吗?什么时候挖好?在“渠道”还没有时,杜仁政们怎么办?
责任编辑:郑浩中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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