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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洲人眼里:中国民工牛马不如
90年代,去过一次西非,非洲的贫穷落后,对于从事工程管理,熟悉中国农村面貌,常常面对中国民工三餐稀饭、菜汤、窝窝头的我来说,倒也不觉得稀奇。
不要认为非洲就是贫穷的代名词,除撒哈拉以南几个战乱不断的国家,南非、东非和北非的一些国家都算不错。眼下,全世界每人每天生活费在1美元以下的10亿贫困人口,非洲2亿,亚太地区6亿,其中印度2亿,中国也2亿。
有人说你胡说,国家公布,2005年中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只有2365万人。没错,可这是按照中国自订的标准,每人每年683元人民帀。
不知是中国人高人一等还是低人一等,中国自订的贫困标准只有国际标准的三分之一不到。 中国人喜欢讲“国情特殊”,这或许也是中国特殊国情的一部份:中国人比世界上其它国家的人更耐寒、耐饿、耐困。
按世界银行统一标准,每人每天生活费在1美元以下为贫困人口,中国有多少贫困人口,没统计数字,2亿是个估计,没人说得清。按此标准,中国农村家庭男女老少平均5口人,家庭年均可支配生活费必须达到15000元,月均1250元;城镇家庭男女老少平均3.5口人,家庭年均可支配生活费必须达到10150元,月均840元。估一估,中国城乡有多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非洲人的贫困,贫困在战乱、贫困在他们的生活态度。只要没有战乱,只要肯干点活,温饱没问题,因此非洲人就这种快乐地活着:少干活、多享乐。可谓“赖活不如好死”。
非洲人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是他们许多人活得也很潇洒,父亲很少为儿子发愁,更不会为孙子发愁,今天不会为明天发愁,更不会为后天发愁。他们就是要过好每一天,全球幸福指数调查,非洲名列前茅。
比之非洲穷人的轻闲、洒脱,中国农民,特别是农民工就惨了,以非洲享乐主义的标准来看,中国农民工过的就是牛马不如的生活。
根据《中德合作:云南省城市贫困研究报告》透露,云南省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中德合作项目办公室于2004年对昆明、个旧、保山三个市的农民工家庭进行调查,研究报告的数据触目惊心:
1、工作时间长
几乎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都在70个小时以上。调查的样本:只3.6%的男性农民工和3.8%女性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低于八小时;31.1%的男性农民工和25.3%的女性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八小时;48.3%的男性农民工和43.3%的女性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八至十二小时;17%的男性农民工和27.7%的女性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十二小时以上。5.1%的男性农民工和4.8%的女性农民工每周工作5天或5天以下;19.9%的男性农民工和18%的女性农民工每周工作六天;75.1%的男性农民工和77.2%的女性农民工每周工作七天。
2、收入水平低
绝大多数农民工月平均收入在500元以下,调查研究的样本显示:37.8%的男性农民工和64%的女姓农民工平均月收入300元以下;33.1%的男性农民工和24.5%的女姓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在300元-500元;20.9%的男性农民工和9.1%的女姓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在500-800元;只有8.3%的男性农民工和2.4%的女性农民工每月平均收入在800元以上。
在昆明市调查每个农民工家庭平均人口3.9人,每个家庭平均月收入533.37元,人均月收入136.7元。保山市调查每个农民工家庭平均人口4.0人,每个家庭平均月收入357.41元,人均月收入89.35.7元。个旧市调查每个农民工家庭平均人口3.5人,每个家庭平均月收入457.64元,人均月收入130.75元。
按照中国政府制定的人均年收入683元的标准,他们都己脱贫,人均收入,比国家贫困标准,高出1倍到数倍。看来,他们似乎还是中产阶级。
他们脱贫了!以垃圾为生的人们:


不受全国人大监管 三千亿财政超收被滥用
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去年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预计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将达到3.9万亿元,而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则显示,财政预算收入为35423.38亿元,这意味着财政超收收入在3000亿元以上,这些多出的收入往往在年底被突击花掉。分析认为,在缺乏实质性控制预算超收收入的情况下,政府部门的预算编制会更加“保守”,使得可供自由支配的“预算超收收入”越来越多。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按照近年来财政部提供给全国人大的财政预算草案,其呈现的规律是,预算草案中的财政收入增幅低于实际财政收入的增幅。据此估算,几乎每年的财政实际收入和财政预算收入之间,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额。
按照中国现行的《预算法》以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由政府自行决定,只需将执行结果报告全国人大,而不需要事先报批;对超收收入的使用,全国人大可提出要求,但不具有强制性。如果说全国人大的预算监督,旨在看紧政府的“钱袋子”,那么不受全国人大监督和约束的“超收收入”实则是“钱袋子”的致命漏洞,让人大对政府的预算监督处于虚设状态。
财政部前段时间因中石化严重亏损一次性补贴50亿元的做法,虽然受到审计署“严重违背收支两条线”的批评,但从现行《预算法》的规定上看,财政部从高达3000亿元的“超收收入”中拿出50亿元补贴中石化,至少在预算监督上是“合法”的。不过,让这么大一笔预算资金游离于预算监督之外,无疑会导致政府部门“年底突击花钱”现象的泛滥,补贴50亿元的做法,不过是因其表现形式特殊以及数额巨大而备受关注。
分析认为,在人大难以实质性控制预算超收收入的语境下,“预算超收收入”很容易就会变成一个制度性漏斗,成为政府部门逃避预算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可以预见的是,政府部门的预算编制会因此而更加“保守”,使得可供政府部门自由支配的“预算超收收入”,因为差额的增大而水涨船高。
如果说当年通过的《预算法》,在市场经济刚刚起步以及分税制初步运转的大环境下,不得不秉承初期立法所固守的“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从而无法更科学和全面地涵盖预算监督的方方面面,那么,在《预算法》已经难以让人大名正言顺地监督起“预算超收收入”的大背景下,《预算法》严重滞后的弊端就在一系列的“预算失衡”以及“预算失控”的现象中暴露无遗,这不仅仅是预算监督乏力的具体表征,更是纳税人权利缺失的揪心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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