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PI (1985=1.00)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5,表9-2;GDP 来自表3-1;Price index pr for health care services 来自1997年至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中的表“分类价格指数”里的“医疗和医疗服务(上一年=100)”(1997年统计年鉴中列出的的是1996年的数据,其值为1.124,1995年的值设为1)。
关于医疗服务的民营化供给问题。虽然有宿迁以及民营医院盛行的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国并不需要把所有的公立医院民营化,应保留好的公立医院,只需要允许民营医院存在,允许它们相互之间和与国营医院之间进行竞争,让好医院兴盛起来。在教育问题上,政府早就允许并鼓励教育的民营供给,具体形式包括:把公立学校承包给个人或民营机构,在小学、初中和高中三级建立私立学校,以及建立公立大学的独立院校。详细讨论参见Chow and Shen (2006)。与此相反,在医疗问题上,政府依然保持了计划经济时代的观念,不鼓励建立民营医院,也不鼓励公立医院的民营化。其不幸的结果是,在全国生产飞速增长、物价稳定的良好形势下,只有医疗供给没有增长,价格迅速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