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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妹给新唐人电视台的信
新唐人电视台:
我是新唐人电视台的忠实观众,也是许多节目主持人的热情粉丝。新唐人电视台的所有专题节目都非常出色,我都跟踪收看,严真的“大陆新闻解毒”,东方的“一周经济”,萧茗的“世事关心”,安娜的“热点互动”,朱丹的“时事论坛”,袁庆、林云的“热点互动热线直播”,林丹的“透视中国”,石涛的“今日点击”,纪岚的“中国聚焦”,金然、方菲的“侃侃而谈”,还有我的最爱“百姓话坛”等等,等等,我每天都是从这些节目中汲取信息和思想。无庸置疑,新唐人所有工作人员的成绩有目共睹。虽然新唐人电视台也会在所难免地出些差错,但我相信,新唐人电视台作为世界华人唯一的独立电视媒体会越来越成熟、出色。所以,出于对新唐人电视台的喜爱和关心,我想提出最近新唐人电视台的一个差错,供贵台参考改进。
昨天和今天连著两天(三月十一日和十二日,星期二和星期三),我看到新唐人电视台“环球直击”节目报导了新《劳动合同法》。新唐人电视台采访了两个港台厂商,给他们提供了讲话平台,他们在采访时抱怨、指责新《劳动合同法》,抱怨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他们还要补偿两年前的工人加班费,他们还指责现在工人动不动就以维护权力采取罢工行动等等。此节目的主持人孙璨还总结到,新《劳动合同法》激化劳资矛盾。这种报导偏离了新唐人电视台为弱势群体说话的根本立场。
我们知道,一个经济正常的国家的经济发展主要依赖内需,美国这个最有经济活力的国家的经济发展,其内需占70%以上,相比之下,中国经济发展的75%以上却是依靠出口和房地产。更残酷的是,中国的奸商是以廉价工资残酷地压榨工人血汗来制造出口产品的,这些巨量的廉价奴工根本没有消费能力,以致造成中国的内需极为低下。所以说,中国的经济发展是畸形的、非人本的经济发展。
另外,中国的经济问题的罪魁祸首是制度,是制度造成的官商勾结,是制度造成的严重的贪污腐败,是制度造成的既得利益者私人大量侵吞国家人民的财产,不顾环境严重破坏等等一系列严酷的问题而致使中国的经济最终停顿、萧条。另外,由于制度造成的极度低下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中国政府没有有效严格的质量检查,中国厂商没有应有的责任和良心,因而造成出口劣质夺命产品不断发生,这些劣质夺命产品致使中国产品的竞争力大幅度下降,因而产生多米诺连锁反应致使厂家破产。这个没落、腐败的极权制度造成的这个经济烂摊子是导致经济停顿、面临崩溃的主因。
中国制造厂大量倒闭和大批外资从中国撤资决非起因于新《劳动合同法》,而是起因于“中国制造”的劣质商品,尤其是中国制造的夺命食品。我们只要一下自己周围的朋友,了解一下还有多少海外中国人在买中国制造的食品,我们就大概能悟出内中原由。现在我认识的朋友都不吃中国食品了,甚至一些一直对中国经济欣喜若狂的朋友也不吃中国食品了。我前些时候去我家附近的银行,在这个银行做职员的一个广东妇女对我说,她和她丈夫现在买食品都仔细查看是不是中国制造,绝对不买中国制造的食品。这位广东妇女一直对祖国非常有感情,还把女儿送到中国上大学,可是现在她也不敢吃中国制造的食品了。
厂商倒闭、外资撤资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提高外商税收的新税制。以前中国政府为了吸引外资,躬卑躬屈膝地给外商、港台商人极为优惠低下的税收达三十年之久,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后,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终于从15%涨到25% ,与内资企业的税收同等了。但是由于“中国制造”的坏名声,精明的外商可不愿意费力去制造众所周知的廉价低质的“中国制造”产品,却交纳正品的税。所以,三十六计,走为上。
中共也不得不用计来掩盖“中国制造”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所造成的工厂倒闭和外资撤资这种丢中共政府脸面的负面影响,所以就把新《劳动合同法》当成替罪羊,这一计确实很妙,它不但转移人们的视线,还起到一箭双雕、反击人权呼声的作用。
随着中共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攻击鼓噪,不少海外媒体看不透中共之计也顺着中共引导的思路走。对于早就在中共的操作下运作的BBC,它跟着中共的思路走,我不奇怪,但是,美国之音和自由亚洲也看不透中共的雕虫小技,实在不该。
这个新《劳动合同法》是中共为了缓解即将来临的奥运带给它的人权压力不得不制订的法。其实,中共以前就有《劳动合同法》,只不过中国的《劳动合同法》与宪法一样一直就是个虚设的幌子,在这个极权制度下,它根本不可能切实可行地去执行。这个新《劳动合同法》与旧《劳动合同法》一样是中共的花招。没有为工人利益说话的有效工会,《劳动合同法》只是一纸空文。
所以,新唐人电视台在报导分析新《劳动合同法》时,焦点应该放在去质疑中共政府能否切实可行地去推行和执行新《劳动合同法》,而不是现在这样站在产业主的立场上指责、质疑新《劳动合同法》。
因为,新《劳动合同法》就象现在中国现有宪法一样没有问题,没有错。中国宪法中的游行自由、结社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都没有问题、没有错。错的是中共搬来这些西方民主国家的正当的法来做幌子去为自己涂脂抹粉,去欺骗国际社会,去愚弄国内人民。
因此,我们要不放松地一直盯著质疑中共,质疑它是否在用新《劳动合同法》做幌子缓解奥运前的人权压力,质疑新《劳动合同法》的命运是否象旧《劳动合同法》一样只是一个欺骗国际社会的幌子。我们要不断地用这些质疑来给中共政府施压,这才是争人权的主导声音。这个主导声音才是逼迫中共走投无路、走向解体的声音。
现在,一些没有灵魂,丧失良知的御用文人和御用经济学家在宣嚣合唱,指责新《劳动合同法》造成中国外资大量撤资,工厂大量倒闭,张五常是合唱中声音大的一个。他们把新《劳动合同法》当做中国经济萧条、停顿的替罪羊,以此来误导读者,搅乱人们的视线和思维。如此这般,他们这些当初给中共出臭招儿的无灵魂无良知的经济学家们就可以摆脱干系。他们把外资撤资和工厂倒闭归罪于新《劳动合同法》无非是想证明他们当初推崇的“两不惜”经济政策 --“不惜牺牲中国的环境,不惜牺牲中国广大劳工的利益”是正确的。无非是想达到他们的目的:你们人权人士为底层民众争人权,现在怎么样?政府给了劳工人权,制订了新《劳动合同法》,外资却撤资了,工厂也倒闭了,中国经济却垮了。他们这样耍赖胡搅,是想把中共腐败政府、贪官、奸商对人权的倒行逆施,对工人的盘剥敲诈合理化。
二十年来,他们这种误导读者的胡搅蛮缠、宣嚣合唱从来没有间断过,只要我们站在人民一边,就很容易识破他们这些胡言。
分辨一个人的观点是否正确最容易不过,只要看他(她)是为底层民众说话,还是为中共腐败极权政府说话。
在此,我附上何清涟女士的文章 ---“新《劳动合同法》非迫使港资撤退罪魁” 。何清涟是当前少有的为百姓说话的有良知的经济学家,她的文章思路清晰、观点鲜明、文笔犀利,她不断发出的文章是我们这些关心中国经济前途的读者的幸运。
三妹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 阿波罗新闻网2008-01-24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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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并非迫使港资撤退的罪魁

有时候,一些看来主题鲜明且颇为热烈的讨论,其实可能已偏离论题所涉及的实质问题,考虑到这类讨论可能引致的政策后果,这种偏离值得重视。最近一场有关广东百万港资大撤离主要缘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讨论,就属于这类讨论。这场讨论有意模糊港商被迫撤资的两个主要原因: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丧失信誉的困境。
其实,与新《劳动合同法》一道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还有一部法律,即新《企业所得税法》,其要点是将外资与内资税率并轨,让内外资企业最终站在税率的同一起跑线上。新税法不仅改变了税率,还将区域优惠转为产业优惠,而广东港资投资集中的几大产业基本不在税率优惠范围之内。由于“两税合一”的讨论在新税法出台之前已长达几年,诸多跨国集团与地方政府一直施加影响,主管外资的国家商务部更是力主税法改革延后,但最后新税法还是获得通过。
广东港资的命运,其实早在新税法获得通过之时就已经决定。新税法将外资税率由15%左右提高到25-30%左右,而此前绝大多数港资厂利润来源于税收优惠这一块。试想想:现在世界上还有几个行业能够获得10%左右的利润率?对此,广东省政府知道无力回天,只得声称“新税法将促使广东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广东省将“放水养大鱼”,意即实行新税法之后,中小港资破产撤资之势已成,广东将想方设法吸引更有实力的外资(大鱼)来广东这口“水塘”。但这次讨论“百万港资大撤退”的原因时,几乎少有媒体提及新税法对港资存活的影响,充斥媒体的竟是新税法实施之后企业如何受惠的消息,想必事关国家财源,官方定了宣传的主旋律。
还有一个政府与厂商都不愿意提及的原因,即以港台资本为主体的“中国制造”2007年在国际市场上信誉严重跌落。以廉价为吸引顾客亮点的“中国制造”如今在欧美市场成了“劣质品”的同义词。在中国厂商信誉处于半破产状态之时,早先源源不断的订单自然会减少甚至断流――只是这一结局,既属众多厂商咎由自取,也关系到国家体面,加之处于北京“奥运”前夕,必须让国际社会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放心,因而将报道纸包子事件的记者訾北佳判刑惩罚,以堵塞国内对产品质量的批评。同时还将这种因产品质量引起的退货说成是欧美国家“构筑贸易壁垒”,以敷衍国民。这种情况下,哪有媒体敢再讨论国际市场阻击假冒伪劣的“中国制造”?
于是,只剩下一件事情还有讨论的空间,那就是新《劳动合同法》。在这部新《劳动合同法》还未生效之前,它被媒体解读为劳动者的“保护神”,同时也被企业视为抬高经营成本的“洪水猛兽”。一些企业主对新《劳动合同法》保护工人的条款未雨绸缪,从2007年10月开始,深圳华为、沃尔玛等企业出现大规模“裁撤”员工事件,尤其是华为7,000多名工龄8年以上的员工为了配合企业所做出的“请辞”后再竞聘上岗,就是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更值得注意的是,工人似乎也并未真将这部法规视为“保护神”,反而引发了拒签潮。比如2007年12月,顺德一家大型企业出现上千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原因是工龄计算与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有障碍。
新劳动法无疑需要完善,但保护劳工权益却不可因此废止。实际上,以透支劳工生命福利的“中国制造”在世界占领市场的方式已难以为继。但因为中共政府从不认错,许多事情连亡羊补牢都难以做到,更遑论未雨绸缪。去年世界市场对“中国制造”提高了质量门槛,本应迫使中共政府与企业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但如今这种反思竟成了“由于新《劳动合同法》提高员工工资福利,迫使港资大撤退”,那么政府当局最后多半会以此为藉口保护资本而放弃提升劳工福利。
何清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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