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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波罗新闻网2006-10-27讯】 作者:AlphaQ
首先声明,这个系列里的图片,绝大部分不是我自己拍摄来的,不仅是没有那个本事,是根本没有机会。有些画面是60年代在我出生以前就发生过了的,就算我是摇滚乐世界级摄影大师的身份也来不及了。
在当时的我国,大概算是闹摇滚的比较先驱的那批人之一了,听摇滚的资格比崔建等同志还要早上个一两年,80年代初就已经以号称“北京首位拥有全套的Beatles作品”而假惺惺冒充个经典摇滚权威了,不过最后是狗屁都没弄出来。
不知道这里有没有来自海淀的朋友,当年在海淀区闹市有个骑破自行车,眼大无神神情萎靡的高个儿小臭屁孩子经常“出没往返”,穿了一件夹克,背后印着大字“THE BEATLES”的,那就是当年的在下了,据说那也是北京头一份儿。
前一阵子,听说北京有Beatles的摇滚歌迷在八面槽集结之类的消息,表示现在我国北京的文化气氛如何如何,什么与国际接轨的意思。不禁窃笑一声:这些同志们整整比我晚了20多年了。
好汉不提当年勇。那时候也就是因为我比大部分其他同志提前接触了几天,开始喜欢的早,知道的稍微多一些,所以才有了一上来就能唬住人的机会。

十多年以前,给别人讲摇滚乐时候,俺可是很有一些的信心的,糊弄一群少男少女实在是小菜一碟儿。那时候自然也不用准备,俺一身破衣服满脸尘土,不用任何资料,只要两件带垃圾去,就足以把小姑娘小伙子们给镇住了。
两件垃圾是一把我从垃圾堆里拣来的“星海”牌吉他,另外一件也是垃圾,是一个哥们儿拣来的英文歌本,上面还真有不少的歌儿,而且都标了和弦,在当时绝对不可多得。
吉他确实是从垃圾里拣来的,本来都他妈的龇牙咧嘴的没模样儿了,是我凭着儿时练就的干木工的“童子功”,硬是给修好了的,还在指板上另外打了泛音点出来。声音还真不错,比人家花钱买来的广东“红棉牌”还要好听许多。可惜这把好琴命运不济,我后来流落异国时候被家里人又给扔到垃圾堆去了,这回可是一去不复返了。正应了圣经上说的,“来自尘土,归于尘土”了。
那歌本的前主人应当是个日本人,我清清楚楚记得上面还有个圆形的私章:真锅忠夫。那是个挺好的歌本,我简直有些怀疑我那哥们儿不是从垃圾堆拣来的是从日本人手里偷来的。后来送给一个受我影响也喜欢玩儿摇滚的同学,也许现在仍然在发挥余热。
一般给别人讲音乐类的东西都要带录音来放给人家听,我带把垃圾琴来自己唱,自然有个要炫耀的因素,还有个原因是要尽量避免出现太多的人要求借走录音带去转录。那时候磁带还比较贵重,有些还是金属带和氧化铬带更贵重些,尤其是我这些磁带都来之不易,万一被人家借走损坏了可能会心疼死。

估计那时候喜欢听的人也有一些,不过一般人都不太会唱,至少不会自己弹琴,或者英文程度不太够用,或者能听会唱会弹琴也懂英文的,但是没有我的脸皮这样厚,吐沫横飞会给人家煞有介事胡抡乱砍的。
这几样狡猾小伎俩,我都会一些,虽然每样儿都不怎么样,可还勉强能装门面,骗一群外行人也够用的,所以那时候就恬不知耻的给人上摇滚课了。
山中无老虎,我也就是神仙了。十五分钟下来,底下听的人就已经全部晕菜,俩眼都他妈直了。回想起来挺后悔的,其实那时候要就事儿下手骗几个漂亮小姑娘还真不是太困难的事儿。
现在,我这两下子大约早都过时了。眼下是信息时代,我这两下子捅牛屁股的微末小伎俩估计是再也没有得逞的机会了。这年月是人家给我上课,我都未必听得懂,就剩下张着嘴发愣的份儿。
主要是时代在进步,现在年轻的朋友们听什么流行音乐,我几乎是完全不明戏。上次,在朋友家里,正赶上人家在美国长大已经上高中的女儿,讨论几句,发现我对于现在的很多东西都不上路了。不过我把60年代的那些旧货翻出来白活两句,却把那小姑娘也吓了一跳,没想到这土头土脑的家伙竟然还知道些她根本不知道的事情,而且听来还很有意思。

那姑娘最后问了个问题,“叔叔,您怎么会知道这么多西方流行音乐方面的事情?”
“叔叔”听了以后傻眼,咽口吐沫,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奶奶的!咱现在也是个叔叔了。唉呀,这一不留神,也是三张儿多的老帮儿菜了,见到小姑娘就嬉皮笑脸自称“哥哥”瞎逗贫嘴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首先,我这些旧货不太好使了;再有个原因,这摇滚乐在某些方面很象电影,不是个很好讨论的题目。流行的东西,是大家都有所接触的,各自感受不同。深的浅的都能参加讨论,一不留神就能说话说错了得罪人。这与当年不同,那时候我的听众都是“一张白纸,才好描绘最新最美的图画”,这20年过去了,谁都知道摇滚乐大概是怎么个意思,再想蒙人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还有,这听音乐也能把人给听晕了,象看电影那样儿给自己搞个偶像出来崇拜着,这万一我说话不小心,随意丑化人家“心中偶”的光辉形象,也是要挨骂的。

本来是不敢人前献丑,说错了被人笑话也不是什么太愉快的感觉。
可前些日子,大概有两三个月之前了,闷热而凄凉的傍晚,我在街上乞讨,看到有大户人家的窗户内的大屏幕电视上正放新闻,镜头摇过几个葱头式的建筑,是莫斯科的红场,挤满了人群,不知道在搞什么群众性活动。忽然画面一闪,一张熟悉的脸,一把熟悉的电贝司出现在屏幕上。
哎哟哥哥!这不是Paul McCartny和他那把61年的 Hofner么?怎么上了红场了?
仔细一看,明白个大概。Paul 这回是真正的“Back In The USSR”了。虽然是他老人家自己一个人带着乐队去演出,不过那红场上的气氛仍然一样热烈,“The Moscow girls made me sing and shout”的场面还是照样儿全本儿上演。
我当时看的心头一荡,“忽然想起了遥远的过去,那未曾实现的梦”。
Back in the USSR,是我最早听到的第一首披头士歌曲,因为它是那张“蓝唱片”上的正面头一首,后来新版的最后一首则是“革命”,还唱到了我们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一句:if you carrying a pix of chairmen mao, you ain’t gonna make it with anyone anyhow. don’t you know it’s gonna be, don’t you it’s ganna be, alright.
摆明了反对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意思。现行反革命。
我早年听这些东西占了个便宜,就是“路线对了头”,上来就是beatles,没有走太多的弯路去听那些比较浪费时间的什么ABBA之类乐队搞的舞曲(误区?)。这倒不是说那些东西难听,而是不上路,比较缺乏思想性,没有摇滚精神,音乐方面也太平了点儿。
这两天,又有新闻了。说是前Beatles的吉他手,George Harrison用过的一把琴拍卖,最后以大约45万焖美元成交。

新闻中说的就是照片上这把琴,弹琴的人就是George Harrison本人。有关的详细情况咱以后再多说。这把琴可是有讲究呀。
这么一来,我心里就有些闹得慌了,真是“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了,于是就想抽空儿说说着摇滚乐的事情,也许这里有人感兴趣。
喜欢摇滚乐的同志估计应当有一些,而且知道的事情也肯定有不少超过我的知识范围的。不过,一般的同志大约没有我当年那么投入,所以有些方面,比如在器材方面等,可能就没有我知道的那么详细。
摇滚乐的历史和主要事件,都是可以很方便的查到的,已经有无数的人写过了摇滚史一类的著作,其中的信息自然要比我说的翔实可靠至少一万倍以上。但是,一般这种书看起来枯燥,而且一般也很少有联系乐器一起说的。当然说乐器的书更多,可是也更枯燥了。
我就钻个空子,就拣些印象中还记得住的内容,连荤带素一起上,想起什么说什么,虽然大部分都是书上能找到的,不过您恐怕要硬着头皮看很多本书才能把我说的这些破烂儿信息给凑齐了。
我这些东西是多年玩耍的心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趁着现在有些兴致就写字出来看看。
有哪位同志能给指点一二,自然更加的求之不得。
若没有沦落到人人喊打的境地,我下次有空儿就继续写几个字,说说摇滚乐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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