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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波罗新闻网2006-12-12讯】
美国是一个法制很健全的国家,法律规定细致而周到。不过美国有些法律简直“细致”到了让人啼笑皆非的地步。
节选几则给大家瞧瞧,笑过之后,你可别千万以为这是一则幽默笑话!这些令人捧腹的搞笑法律的确存在于美国各州的地方法律条文中,至今仍然没有被各州废除,理论它们依然有效!
什么女人可以穿泳衣上路——
肯塔基州法律条文规定:“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穿着游泳衣出现在本州的公路上,除非她身边有至少两个警察护送,或者她手中拿着一根棍棒。”
(还有补充条款):“这条法律条文不适用于那些体重低于90磅(约40公斤)或体重超过200磅(约90公斤)的女性,当然它也不适用于母马。”
驾车肇事后,要对死人做的事——
俄克拉荷马州有一条法规:“驾驶人肇事致人死亡,应立即告知对方自己的姓名与地址。”
在什么地方溜冰是违法的?
加州中部的帕洛阿尔托市规定:“在墙壁和其他任何垂直表面溜冰是违法的行为”。
公鸡必须遵守的法律——
加州安大略市一条订于1930年的法律条文这样规定:“禁止公鸡在不该鸣叫的时候乱鸣叫,否则主人将被起诉或被罚款。”
购买大床时必须遵守的法律——
路易斯安那州法律规定,“夫妇俩到商店购买大床时,禁止两人一起躺在床上测试床的柔软度”。
只有警察才享有的特权——
俄亥俄州波尔丁市一条法律规定,如果一条狗在公共场所大吠不止,警察可以用咬它的方法来使它安静。
法律对大自然发起的命令——
阿肯色州的一条法律规定:“阿肯色河的河水禁止涨得比小石城主街上的桥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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