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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干部监狱中“被自杀”,监狱拒不承担责任
打印版 圖片版 PDF 阿波罗新闻网2011-01-25讯】  
内容摘要 元月24日,本网得到吉林省龙井市前国税局干部蔡福臣在监狱离奇死亡案的材料,随后本网信息员联系到蔡福臣妹妹,了解到监狱方拒不承担任何责任,近一个月来只给家属打过一次电话,要求家属签字火化遗体。
  元月24日,本网得到吉林省龙井市前国税局干部蔡福臣在监狱离奇死亡案的材料,随后本网信息员联系到蔡福臣妹妹,了解到监狱方拒不承担任何责任,近一个月来只给家属打过一次电话,要求家属签字火化遗体。
    
    蔡女士说:“我于上月初将《对蔡福臣自杀原因进行调查申请书》及《控 告信》送到吉林省检察院后,接待的人说他们只负责转达,具体处理得由检察院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但至今52天了,检察院方面没有任何回音。律师根据法律方面给我们的建议是,在两个月后再向相关部门提起行政不作为的控告。希望检察院监督部门能依法追查我哥哥死亡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网信息员:“至今监狱方面没有给你们任何回应?”
    
    蔡女士:“他们坚持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只是为了尽快火化我哥的遗体才跟家属联系,并且声称不管家属告到哪里去都没有用的。他们认定是自杀就是自杀。其他一切都免谈。”
    
    本网信息员:“你哥今年多大?家中情况如何?文化程度怎样?”
    
    蔡女士:“我哥是1966年出生,已经结婚有了孩子。入狱前是国税局干部,大学毕业。我们父母都过世了。我年青,不知道我哥具体究竟是什么情况被判刑的。从判决书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但我哥哥的死有很多让人怀疑的方面,具体在《控告书》与《对蔡福臣自杀原因进行调查申请书》中有陈述”。
    
    从死者生前在监狱中的情况来看,蔡福臣在监狱中受到了多种酷刑。蔡福臣,生前系公主岭监狱7监区在押犯人,服刑前系国税局职工,2004年5月 20日被捕,2005年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刑10年,后一直被关押在公主岭监狱达七年之久。2010年9月15日,公主岭监狱方面的电话告知家属说蔡福臣“跳楼”身亡。根据监狱人员的描述,蔡福臣生前拒绝监狱方面的转化,这同时意味着监狱正在对蔡福臣进行长达七年的“转化”工作。家属每次前往探望都得到其被关小号、被电棍殴打、被电击的消息,根据其生前的描述:2008年5月5日,蔡福臣因写申诉书,被狱警关在一密室里残酷折磨,狱警把他绑在床上吊起来,不让他睡觉,用电棍电脖子、下肢等部位,整整折磨长达一个月之久 !
    
    蔡福臣被监狱方坚称是“自杀”,但监狱方陈述自杀情形却又漏洞百出,前后表述不一致,一会儿说是早晨6点20发生的事情,一会儿又说是9点20分发生的,一会说救护车停在监狱的门外,开过来抢救人需要3—5分钟,一会又说救护车就停在楼后面,开来抢救人只需要几十秒钟!监狱方在告诉死者家人时说,蔡福臣在跳楼之前提出来很多的条件,其中有一个条件没有满足他就跳楼了,谈判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但是,在这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家属却看到的录像只有短短的一分多钟!监狱中应该是全方位监控录像的,怎么不可能录下整个过程呢?这短短的一分多钟的录像根本无法证明蔡福臣是自杀。监狱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谈判中,为什么没有采取任何防范与救援措施?另外从事发到通知家属长达三个小时,谁知这么长时间监狱方做出了什么处理。等等疑点,让人无法确定蔡福臣系自杀,而从蔡福臣生前遭受的酷刑,有理由对蔡福臣死亡真相提出怀疑。
    
    下面是蔡福臣家属提起的《对蔡福臣自杀原因进行调查申请书》
    
    申请人:蔡育红,女,汉族,吉林省龙井市,安民街天图社区
    联系电话:13019232502
    
    申请事项:
    对蔡福臣自杀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家属。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的哥哥蔡福臣,生前系公主岭监狱7监区在押犯人,服刑前系国税局职工,2004年5月20日被捕,2005年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刑10年,后一直被关押在公主岭监狱达七年之久。2010年9月15日,申请人接到公主岭监狱方面的电话告知蔡福臣跳楼身亡。
    
    得知蔡福臣死亡的消息,申请人三次前往监狱交涉,分别见到第七区的监狱长、教育科科长王亚权、狱政科王科长、曹军以及驻监检察官等,通过沟通交流,我们得知;
    
    一、蔡福臣自杀前一直遭遇“被转化”的折磨。根据监狱人员的描述,蔡福臣生前拒绝监狱方面的转化,这同时意味着监狱正在对蔡福臣进行转化。请问转化什么?怎么转化?蔡福臣服刑已经七年有余,这么长的时间里,监狱方面不遗余力的对一个公民进行所谓的思想改造,这是不是一种酷刑?是不是这种酷刑已经超过常人的承受能力,才最终导致蔡福臣选择纵身一跳?
    
    申请人作为蔡福臣的妹妹在其生前多次去监狱探望,每次探望都得到其被关小号、电棍殴打、电击的消息,根据其生前的描述:2008年5月5日,蔡福臣因写申诉书,被狱警关在一密室里残酷折磨,狱警把他绑在床上吊起来,不让他睡觉,用电棍电脖子、下肢等部位,整整折磨长达一个月之久 !
    
    二、监狱对蔡福臣死亡细节的描述漏洞百出。监狱方面对蔡福臣死亡一事,前后表述不一致,一会儿说是早晨6点20发生的事情,一会儿又说是9.20 发生的,一会说救护车停在监狱的门外,开过来抢救人需要3—5分钟,一会又说救护车就停在楼后面,开来抢救人只需要几十秒钟!在告诉我们家人时说,蔡福臣在跳楼之前提出来很多的条件,其中有一个条件没有满足他就跳楼了,谈判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但是,在这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我们看到的录像只有短短的一分多钟!在这短短的一分多钟的录像难道就是要证明蔡福臣是跳楼的吗?另外从事发到通知家属这长达三个小时的时间里,监狱方面做了什么?为什么不能如实向家属告知?
    
    根据《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负责受理犯罪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对于监狱发生的非正常死亡这样的重大事件,检察院有义务进行调查。
    
    根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为了司法公正,还死者一个清白,请有关领导对公主岭监狱的管理与蔡福臣的自杀原因进行调查。
    
    申请人蔡育红
    2010年12月 2日
    
    
国税干部监狱中“被自杀”,监狱拒不承担责任

    蔡福臣生前照片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夏雨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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