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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选在重大节日 有功人员优先考虑
9月2日是越南的国庆节,越南决定在举国欢庆之日特赦5352名犯人,给其减刑或提前释放。此次获特赦的犯人中有两人犯危害国家安全罪,105人犯贪污受贿罪,其中还有6名外国人。
 2000年越南国庆节,一位老母亲手捧鲜花,迎接被特赦的女儿。
特赦行动选在重大节日
越南表示,越南党、国家和政府对待犯人一贯实行“宽宏政策”。越南一般在重大节日进行全国特赦,比如春节、越南南方解放日(4月30日)和国庆节(9月2日)。1975年越南南北统一以来,越南国家主席共发布了20余次对全国犯人进行特赦的命令。
近年来,越南每年都进行全国特赦,特赦数量非常巨大。据越南《劳动报》报道:1998年至2003年,越南共进行了3次全国特赦,特赦总人数达40500人。2005年一年内,越南就进行了3次特赦行动,无论从次数还是人数上都创造了历史纪录,分别特赦了8325人、7820人和 10428人。据越南媒体报道,今年越南南方解放日前后,789名犯人获得了减刑或提前释放。
有功人员会被优先考虑
越南实行全国特赦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越南中央特赦顾问委员会根据基层职能部门的报告召开会议,研究特赦问题,并分组到各监狱了解情况,然后向国家主席提交报告,国家主席据此发布特赦令。
据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室副主任阮文壁透露,获准特赦的囚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在狱中表现良好,特赦后对社会不再造成危害,服满三分之一刑期等。另外,本人是伤兵、残废军人,曾对国家有功,或者亲属是烈士,家庭对国家有大功的犯人也会被优先考虑特赦。2001年,因涉嫌参与“五甘” (越南黑社会老大张文甘)黑社会团伙大案而被判刑的前公安部副部长裴国辉、前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台长陈梅杏等高级官员,均在2005年因在狱中“表现良好、改造较好”等原因而获得特赦。
但是,那些犯罪性质恶劣、罪行严重的人是不能得到特赦的。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类人:一是被判15年以上徒刑的;二是有组织团伙犯罪,包括抢劫、杀人、贩卖枪支弹药、制毒贩毒等;三是附带民事赔偿5亿盾(约合25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故意不赔偿的;四是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五是在共同犯罪中为首要犯罪人;六是有3次犯罪前科的人;七是曾被特赦而再犯的人。
多数特赦人员找到工作
据越南媒体报道,特赦人员获释后,被要求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便对其实施管理。被特赦的大多数囚犯都能得到地方政府的帮助,并能融入普通群众中。
据越南统计数字显示,2004至2005年特赦的35299人中,目前已有66%的人找到了稳定的工作。不但如此,越南被特赦释放的人员,也不乏经过自身努力在事业上取得成功的人士。南定省义安县安进乡的陈春梅就是一个例子。陈春梅曾被判刑10年,1998年9月1日被特赦出狱。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陈春梅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奋努力,很快成为一家工艺美术机械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他的公司2005年上半年产值达到300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