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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国家银行账户出差错 为何要我承担损失? |
| ——大陆国家银行履行法律职责有疏失 却拒绝承担责任 |
打印版 【 阿波罗新闻网2007-10-04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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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大家好!
我于今年七月四日十八点五十三分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的柜 员机上存钱,被犯罪分子通过柜员机窃取了我的银行卡密码,又通过 柜员机把我的银行卡掉了包,在不到四分钟的时间内又通过其它银行 的柜员机取走了我的银行卡里的钱。案发后我多次找中国农业银行深 圳市分行龙岗支行交涉,但是银行方面坚持说他们没有差错,他们不 承担任何责任。我在无奈之下,就把龙岗支行告上了法庭,深圳市龙 岗区法院受理了我的案子,并于九月十二日开了庭。让我万万没有想 到的是,开庭已经有半个多月了,法官对这个案子却迟迟不下判决。 我就不明白,一个小小的储蓄存款合同案就那麽难下结论吗?到底是 法官不愿意判决,还是不敢判决,还是不好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我 只好把我的这个案子公开在互联网上,请广大网民给我下个公正结 论。
下面我把我在庭审过程中的准发言附上,供网民和朋友们参考。我的 联系电话是:13682512574魏生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
我今天的发言主要谈一下,国家银行是不是就不会出差错,出了差错 是不是就可以不承担责任?我是一个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完全 受毛泽东思想熏陶的社会主义时代新人,所以对社会主义的新生事物 很容易接受。银行是国家的银行,这在我们上学的时候就知道了。我 们这一代社会主义新人对国家银行非常崇敬,也非常信赖。万万让我 没有想到的是,我对银行的崇敬和信赖却让我栽了个大跟头。我响应 国家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到祖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经济特区打 工,已有十三个年头。从九六年开始我就通过国家银行往家里寄钱, 自银行的柜员机盛行以来,我就又通过柜员机用异地银行卡给家里存 款。在我打工的深圳市龙岗区,只有中国农业银行的柜员机能够用异 地卡存款,我的感受是农业银行的柜员机安全可靠,灵活便利,从二 零零五开始我就基本上都是在农业银行的柜员机异地存款的从未出过 差错,让人非常放心。对于网上,电视里,报刊上,同事之间谈论的 柜员机上出现的密码被盗,银行卡被掉包,钱被别人取走的故事我一 直都不相信。没想到的是这样的事情却发生在了我的身上。
今年七月四日晚上十八点五十三分十四秒,我通过农业银行深圳龙岗 支行的柜员机存款,把钱刚一存成功,十八点五十六分四十七秒钱就 被别人给取走了。当我知道了我存的钱在不到四分钟的时间里就被别 人从其它银行的柜员机里给取走了后感到非常的惊奇,甚至都不敢相 信。当我七月十日去找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询问时,该支行的监察 保卫部的负责人接待了我。当我把存款凭条和银行卡交给他们看了以 后,他们说,我的银行卡被别人掉了包。我说我从柜员机里取出来的 就是这张卡,截止到现在任何人都没有接触过这张卡,怎么会被别人 掉了包呢?监察保卫部的负责人说是不是我离开柜员机后在其它地方 被掉了包,或者是在宿舍里被别人掉了包,始终不认为是在他们的柜 员机上掉的包,他只所以坚持那麽认为,是因为我知道我存的钱被别 人取走已经是存钱后的第七天了。当时我要求看现场录像,他们不同 意,说报了警以后警察可以看,我只好到深圳市龙岗区爱联派出所报 了警。八月八日下午,爱联派出所的民警带我去柜员机那儿看了录 象,通过录象,犯罪作案的全过程显示的一目了然。在我刚一开始存 钱,就有一个高个子男青年站到了我的身后,这个男青年身后又有个 人在看一个象是掌上电脑似的显示屏,民警当时说是不是通过摄象头 在窃取我的银行卡密码。等我存款成功后,正在查询卡里的余额时, 高个子男青年离开了我的身后,紧接着就过来了另外三个男青年,他 们并排站到了我的身后,由于我正集中精力地操作着柜员机,无暇顾 及到身后的变化。这时候我左边那个男青年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我的 钱掉到地上了,当时我没有意识到那是一种阴谋,出于条件反射我低 头看了一下,果然地下掉了十元钱,我就弯腰把钱检了起来,钱是不 是我的我当时也不清楚,过后我才发现那张钱不是我的,但是已经迟 了。右边那个男青年趁我弯腰捡钱的工夫,迅速地把一张同我的银行 卡一模一样的农行卡插进了银行卡的出入口里。我退卡后就离开了柜 员机,象平常一样把银行卡装到口袋里直接回到了我的宿舍放到我的 箱子里。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取走的银行卡不是我的银行卡,而是犯罪 分子插的银行卡,我的银行卡当时还仍然在柜员机里,一直到七月十 日我到农业银行龙岗支行询问时我才知道我当时拿走的是深圳的银行 卡,不是我的异地银行卡。这可能就是习惯成自然的结果吧。我的银 行卡就是这样被犯罪分子给掉了包的。从现场录象看,当时柜员机跟 前除了我和三个犯罪分子外,没有任何其他人,设置柜员机的房子好 象已经被犯罪分子给控制了。假设我当时没有上他们的当,他们也没 能掉包成功,而且又已经知道了我的银行卡的密码和我卡里的钱数, 后果将会是什麽样呢?后果我真不敢想象。我希望法庭能播放一下现 场录象,让大家亲自看一看当时的作案的全过程。
在我七月十日报案的时候,派出所的民警希望能够知道取款的时间和 地点,我就通过我爱人开户人敖慧玲到我们开户的农业银行汉中支行 从电脑保存的资料里打印出存取款时间,这时候我才发现,存款时间 和取款时间相差还不到四分钟。这时候我才确定犯罪分子肯定是通过 农业银行龙岗支行的柜员机盗窃了我的密码和掉换了我的银行卡,然 后又立即跑到了离它最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设在嶂背的柜员机上把 我的钱给取走了。当我得知这一情况后,再次跑到农业银行深圳龙岗 支行去,希望能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个责任问题。但在同他们的行长协 商时,行长坚持说他们没有差错,没有责任,还认为可能是我把存款 时间和取款时间给搞错了。既然双方无法沟通协商,我当时就告诉他 们那我们只好法庭上见了。我只好把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起诉到了 龙岗区人民法院。我希望通过法律给我一个公道。
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设在嶂背工业区的柜员机是我存钱之前不久才 正式使用的,我也是第一次用这台柜员机存款,因为它离我住的地方 最近,存款比较方便。之前我一直是在农业银行的营业大厅里的柜员 机上存款的,那里的人比较多,还有保安在维持秩序。而嶂背工业区 的柜员机不是设在营业厅里,也没有配置保安人员,设置的柜员机又 完全是敞开式的。敞开式柜员机在营业大厅里是安全的,在其它地方 安全吗?我不知道。而且当时在柜员机跟前也没有张贴醒目的安全提 示。我就不明白,在这样一个安全系数很差的环境下农业银行为什麽 不能象中国邮政储蓄那样把柜员机设置成半封闭式的呢?银行为什麽 不把柜员机的程序设计成当柜员机里有张银行卡时就不能再让其它任 何银行卡插进去呢?当时柜员机跟前为什麽不张贴一些醒目的安全操 作广告和提示呢?可能是农业银行龙岗支行领导认为他们的柜员机是 很安全的,所以没有必要去做这些安全防范措施吧!为了验证农业银 行龙岗支行的柜员机的安全性,我于七月十七日晚上十八点多钟,用 我的邮政储蓄卡再次到该柜员机上操作,查询余额,当时柜员机跟前 没有一个人。但是当我查询完毕刚退出银行卡,身后就出现了两个年 轻人,由于此前我有过一次经历,所以我就把他们仔细地观察了一 下。当我离开柜员机后不久我感觉到我被人跟踪了,我马上意识到我 的银行卡的密码可能已经被他们知道了,他们想瞅准机会抢我的银行 卡。为了安全起见,我立即到邮政储蓄的柜员机上修改了密码,出来 后发现跟踪我的人不见了。七月二十四日我通过农业银行爱联储蓄所 的营业员得知我的钱是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设在嶂背工业区的柜员机 上被别人取走的,该柜员机离农行的柜员机最近。为了证实我的钱确 实是在该柜员机被别人给取走的,我于当天下午十七点多钟拿着我的 邮政储蓄卡到浦发行的柜员机上取一百元钱,当我取钱成功后,准备 打印取款凭条时,发现银行卡的进出口处已经有一张邮政储蓄卡在上 面插着,当时我还没有退卡呢。有了前面的教训,我就把卡拿出来仔 细一看,不是我的卡,我赶快扭头往后面看,我的身后站着二个年轻 人,他们看到我发现了他们的阴谋,其中有一个赶紧对我说,"你的 银行卡还在柜员机里"然后抢过他的银行卡就跑掉了,我的银行卡没 能让他们掉包成功。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年龄太大,我已经五十七了, 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腿有毛病,我小的时候得过小儿麻痹,我会当场把 他扭送到嶂背警务室的。浦发行的柜员机也完全是敞开式的,同农行 的一样也没有采用具有安全防范能力的半封闭式柜员机。国家银行是 代表国家来为人民服务的,它们是以它的安全,可靠,灵活,便利赢 得广大人民群众信任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深圳经济特区的 外来人员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经济犯罪也越来越多。各个银行为了 防范犯罪分子的侵袭,纷纷把敞开式的柜台改装成封闭式的,营业大 厅里也纷纷配置了多名保安人员。自银行柜员机运行以后,大大减轻 了柜台上的压力,也给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也同时给犯罪 分子作案带来了机会,通过柜员机作案的也越来越多,"拍肩帮"通 过敞开式柜员机作案在市面上已经发生了好多起,但是这些案例却并 没有引起银行界的重视。有的银行为了储户的安全,在二十四小时服 务的柜员机上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把敞开式柜员机改装成半封闭式 的柜员机,当储户操作柜员机时,他的身后无法站人,别人也无法偷 看他的密码,更不可能掉换他的银行卡,为储户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 证,同时也有效地防范了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尤其是在作案率比较 高的地方。在这方面中国邮政储蓄做的就比较好。但是有的银行就没 有采取应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业银行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国家在一 九九三年三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储蓄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就明确 规定:"储蓄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方便群众,注重实 效,确保安全的原则。"第十一条第三项明确规定要"有必要的安全 防范设备"。一九九五年五月十日通过,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修改的"商业银行法"第四条,第六条里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以安 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 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十二条第五项明确规定 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 施。"第七十三条第四项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它 客户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零零二年二月九日中国 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计算机机房及柜面设备安全防护暂行规定"第 九条也规定:"柜面设备安全防护实行生产区防护措施。对有现金交 易的柜面设备,应采取实时监控交易全过程的措施"。既然国家已经 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文,难道我们的国家银行就不应该为了储户的财产 安全在柜员机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吗?在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柜员机 上让犯罪分子做了案的银行难道就没有责任吗?银行对储户承诺的" 安全,可靠"仅仅就是一句空话吗?犯罪分子在柜员机上做了案,储 户在柜员机上失了手,难道说设置该柜员机的银行就没有一点责任 吗?我之所以把我在银行柜员机上的经历在法庭上说的比较详细,一 方面是为了提醒大家在使用柜员机时一定要看清楚有没有安全防范措 施,柜员机是不是半封闭式的。再就是提醒银行界的领导,光靠宣传 广告提醒广大储户提高警惕是远远不够的,在柜员机上采取适当的安 全防范措施才是最为必要的,我相信银行是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的。 也希望各个商业银行,接受敞开式柜员机已经成了犯罪分子作案的便 利场所的教训,把敞开式柜员机统统改装成半封闭式,或者其它更好 的方式,这样储户在操作柜员机时才能有安全感。我们的国家银行包 括其它一些与人民群众有较多经济来往的国家事业单位,好象都有这 麽一种概念,如果普通老百姓在和他们打交道的过程中,被犯罪分子 得了手,他们的回答往往就是,赶快报警,让警察来解决,我遇到的 就是这样的回答。深圳是经济特区,外来人员在全国占了第一位。深 圳的警察在维持社会的稳定方面确实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没有他们的 努力,一个以外来人口占了绝大多数,拥有几百万人口的开放城市将 如何维持下去呢?由于流动人口太多,犯罪分子作案也就比较多,在 这种情况下,就是把深圳的警察队伍再扩大它几倍,也难以应付如此 的局面。解决问题的最好的办法是,凡是在经济上,尤其是在金钱上 与人民群众有着较多往来的国家事业单位,尤其是商业银行,在开办 任何新的事物时,必须首先要想到的是安全防范措施,有了适当的安 全防范措施,就会比较有效地防止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只有这样才 能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也才能真正符合胡锦涛总书 记创建和谐社会的崇高目标。和谐社会不是靠打击犯罪分子来保证 的,而是靠适当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争取来的。"防患于未然"这句 名言就应该是这麽个意思吧。
我的话完了,我希望法庭能够按照国家法律公平,公正地判决我的这 个案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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