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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5日,辽宁一家主流媒体披露了一条爆炸性新闻:处在风口浪尖上、遭全国网民口诛笔伐的辽宁省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的大名,竟赫然出现在该媒体公布的“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上! 看来,西丰那个张志国真真称得上是个牛气冲天的县太爷了:《法制日报》所属的《法人》杂志社记者朱文娜,仅仅因为写了一篇《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他竟动用公安、检察等强权部门的力量倚势定朱文娜“诽谤”罪名,并派员进京抓捕朱文娜,只因此举引起了举国一切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们的公愤,加上朱文娜所在的《法制日报》社疲软脆弱有限的保护——授意朱文娜躲起来,张大人的阴谋才未能得逞,堂堂的《法人》杂志编辑部主任才免除了一场牢狱之灾!不过,张大人由此上演了一出震惊全国、轰动世界的闹剧,他本人也成了一个“一举成名天下知”、人气指数超“五星”的大名人!
从照片上看,张志国先生身躯凛凛、阔面棱棱、一表人才,胸下挺着个为官者引为自豪的“宰相肚”,然透过西丰案,却见他腹腔里装的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鼠肚鸡肠,活脱脱一副南霸天的德性和断脊之犬的狂性!不过,张先生在报复朱文娜的时候还是表现出了“智慧”:他对电脑中的“链接”功能可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何以见得?你瞧:他加给朱文娜的“诽谤罪”的罪名,便是从朱文娜笔下为之鸣不平的那位因“诽谤罪”入狱的赵俊苹的那儿“链接”过来的。张大人的想象力令人叫绝哦! 那么,赵俊苹因何惹了个“诽谤罪”的罪名?答曰:仅仅因了一条触动了张志国某根神经的短信息—— 辽宁西丰有大案 案主姓张是正县 独霸西丰整六年 贪赃枉法罪无限 大市场中案中案 官商勾结真黑暗 乌云笼罩西丰县 …… “好事”的赵俊苹将这条自己编写的短信息,首先转发给姐姐赵俊华,其女赵秋红再转发给西丰部分领导干部。旋即,收到并转发过这条短信息的赵家人一个个被西丰警方拘留和讯问。其中赵俊华和赵秋红分别被关押了10天和7天,而编发这条短信息的赵俊苹自然是最大的倒霉蛋了:她在举报材料尚未送出去的情况下,就被西丰警方从北京将她带回西丰关进了看守所,至今仍在羁押中。在提审涉案人员中,西丰检察院也没闲着,检察官积极介入调查,明确告之赵家人转发短信息是犯罪行为,罪名就是“诽谤”,而诽谤的对象正是西丰的“太岁”张志国! 朱文娜为何敢在西丰的“太岁”头上动土?我想,她事先未必知道张志国的厉害,她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应该是出于职业敏感:或许是觉得赵俊苹编发的上述短信息,其背后确有贪赃枉法的大案;或许是觉得西丰警方给赵俊苹等人定的“诽谤罪”罪名来得太荒唐,或许二者皆有之。至于这篇文章刊发后一夜之间在西丰大地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惹怒了在西丰一手遮天的县委书书记张志国,自是朱文娜所始料不及的,不然,没有吃过“豹子胆”她,是绝不敢招惹和开罪张志国的。 对于不少领教过张志国这类强权人物的记者来说,朱文娜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当西丰警方赴京欲抓捕朱文娜时,早已料到来者不善的她躲得不见踪影,让西丰警方扑了个空儿。随后,张志国及西丰警方枉法霸道行为遭到了全国网民的群起而攻之,迫于舆论的压力,张志国只好乖乖地指派西丰警方为朱文娜撤案,并派员进京赴《法制日报》社登门道歉,认为“拘传记者不妥”。这样,朱文娜才逃过了一劫。 走笔至此,作为朱文娜曾经的同行,我不禁为朱文娜感到后怕。各位看官想想,万一朱文娜被西丰警方抓获,被扔进高墙耸立、戒备森严的看守所,她再有如椽之笔,再有伶牙俐齿,又到哪儿去诉说她的冤屈呢?而如果朱文娜经不住警方的威逼寻了短见,好了,第二天各大媒体准会有“《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畏罪自杀死于狱中”之类的报道,随之而来的,很可能是《法制日报》处分、开除朱文娜的决定。那时,在无间地狱中,又多了一个喊地地不答、喊天天不应、终日呜咽抽泣以泪洗面的冤魂。这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后怕! 事实上,明眼人一瞅就可以看出,张志国授意拘传朱文娜的目的在于灭口。撤销朱文娜一案,只是迫于无奈。因为朱文娜站的位置远比张志国高,张霸天想对中央政法委喉舌中的人“一剑封喉”,尚欠火候。君不见张志国掌心中的赵俊苹等人,虽不能用“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来比喻,但如果没有朱文娜的那篇文章,后果恐怕难以预料。赵俊苹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说不定哪一天会在高墙内“猝死”,难怪她在给律师的授权委托书的空白处,写上了这样几句有点悲壮色彩的话:“高律师,我不会自杀,我若死了,也是张志国派人折磨死的,你要替我伸张正义!”遭权势人物报复而被推向牢房的人,只能徒唤“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随时可能遭人暗算。因为只有让你“猝死”了,才算是彻底灭口了,报复你的权势人物才有了安全感。 有人好奇地问:为何张志国读到朱文娜写的报道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竟然跑到自己的顶头上司——作为中央政法委喉舌的《法制日报》去抓一个压根儿就没有犯罪的记者呢?究其原因,除了他在西丰唯我独大、作威作福惯了之外,无非是朱文娜的报道触动了他那根脆弱的神经,让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你想:一个辽宁省的贫困县,却热衷于建设一个投资6.5亿元、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号称全国最大的“土特产航母”。这样的面子工程,人们有理由怀疑,西丰的政要们既赚足了“政绩”,又鼓胀了腰包。因为,这个市场是靠违法强拆、强行摊派建起的,且市场建起来后“门庭冷落车马稀”。张志国同志:你手头有6.5亿元资金,为什么不多搞点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事业?为什么不多建几所学校和改善一下办学条件?为什么不多救助一些特困户以及因遭受意外和变故导致家道中落的人?由是观之,若说大市场后面没有腐败,恐怕连三岁孩提也不会置信! 张志国的所作所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然而令人感到万分蹊跷的是,引起全国网民公愤的张志国至今未受到任何处理。作为西丰的上级——辽宁和铁岭方面的诸多纪检、执法和监督机构,对全国网民的质询和声讨,竟齐齐装聋作哑,集体噤声!至于让张志国的大名示威性地出现在辽宁省人大代表的名单上,这简直是赤裸裸地挑战正义、挑战公理、挑战法治和挑战民意! 在西丰,还有个现象奇特得令人看不懂:县里的公检法等强权部门,竟然对张志国那么忠心耿耿、百依百顺,其奴性其乖状毕现,仿佛是张志国的私人工具;而平日里在百姓面前霸气十足、粗暴如匪的公安民警,在县太爷面前却像旧社会那些对主子俯首帖耳、逆来顺受的家奴!在“百度”中搜索西丰县公安局,发现该局还戴了个“公安部年度最佳”的红帽子。既然是“最佳”,就总该做了些除暴安良的事儿,但此次你们在“西丰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却实在说不上光彩,人们在齿颊生寒、嗤之以鼻之余,大概也能理解西丰的某些公安民警那种“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无奈心境! 有恶必除,有奸必锄。张志国超越职权范围,动用公权力搞打击报复,解决私人问题,已涉嫌犯罪,检察部门理应追究其滥用职权罪;张志国为了积累个人升官发财的资本,通过强拆强迁、低价位运行拆迁成本,将痛苦和倒霉留给百姓,而将“政绩”和快乐留给自己,其所作作为证明他完全站在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也站在了党的利益的对立面,因此,辽宁省委应撤掉张志国的县委书记职务,辽宁人大常委会应撤掉张志国的省人大代表职务。“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恶官不下,西丰难宁。如果对张志国这种共产党员的败类姑息迁就,甚至包庇袒护,说轻点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损害法制的尊严;说重点是对人民群众的残忍乃至犯罪!当然,对那些为虎作伥、执法犯法的“腿子”,也至少应让他们脱警服,以免他们继续贻害社会、祸害百姓。 西丰案将如何了结,张志国将受何种处理,一切知情的人们都将拭目以待! 罗修云(更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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