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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媒体人凌沧洲两会公开信:直选和结社自由
打印版 阿波罗新闻网2008-03-10讯】  
 

继早些时候发表公开信呼吁新闻自由之后,中国资深传媒人士、作家、学者凌沧洲再次通过本台,借中国召开“两会”之际,发表致中国领导人的公开信,呼吁直选和结社自由,追问民族复兴核心价值。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铧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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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附件中国资深媒体人凌沧洲呼吁直选和结社自由的信全文

(自由亚洲电台授权独家发表)

凌沧洲博客网页照

今年41岁的凌沧洲原为《北京娱乐信报》副主编,著有多部有关历史、文化等方面的著作。他在这封致胡锦涛主席、吴邦国委员长以及温家宝总理等中国领导人的公开信中,开篇明义,首先说他写公开信是为了和中国领导人“作思想上的沟通、对话和交流。”他说他确信,“探讨中国公民的自由状况以及如何提升这些自由的品质,有益于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和幸福,有益于中国文明的发展进程,有益于中华民族的复兴。”

凌沧洲在信中谈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公民有没有选举自由。他说,从中国现行的宪法上看,中国公民有选举自由;但从具体的选举法和实际操作上来看,普通公民也仅有对基层人民代表选举的投票自由,农村居民可能还有对村委会主任选举的投票自由--应该是可以选村子里的二把手了吧?直接的公民普选,这种梦想中国人可能还要做许多年。凌沧洲在接受我的专访时说,直接选举有众多的好处:

“从直选的角度来讲,关键就是公民的幸福和行政长官对民众的这种负责,你比如说从代表结构来讲,有人统计了,现在的代表究竟是人民代表还是官民代表,很多都是各个层级的行政长官,他兼的人民代表。”

凌沧洲说,他的要求既不高也不激进,不指望一夜之间就像欧美民主国家一样直选最高领导人,只是要求在民选的进程上,胆子能否再大一点,步子能否再快一点?

凌沧洲还对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多达五千多名代表开会有多大效率提出疑问;另外他还表示政协在中国宪法中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民众对政协委员的产生渠道并不了解,他们是否代表本行业的民意?

凌沧洲在公开信中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中国公民有没有结社自由。他说,从中国现行的宪法来看,中国公民有结社自由;但从现行的社团管理办法上来看,有没有这种自由大成疑问。他援引中国现在实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说,成立社会团体,要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10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此外还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凌沧洲说,如果没有权力当局认可的主管单位,如果没有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民间就无法结社,这就把一切完全纳入官方的掌控之下,那么请问:公民的结社自由在哪?凌沧洲特别强调结社自由对促进中国人民的心智提升和健全人格有很大帮助:

“这些方面都限制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现在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很多思想都出不来,学术成果也出不来,让老百姓智商降低的结果吧,决策者的智商也在降低,因为他没有很好的民意做基础。”

凌沧洲在信中提到的第三个问题是中华民族复兴的核心价值何在?他说,复兴中华民族的口号是中共在1990年代后期提出的,但问题是要复兴中华民族的什么传统,什么核心价值?历史知识非常渊博的凌沧洲博古论今,举例说,公元前178年,汉文帝废除诽谤、妖言罪,展示了一代明君的理性和宽容。凌沧洲认为,如果连古代明君的胸怀都达不到,还谈什么复兴:

“你要复兴,当然是要复兴我们最好的时候、最宽松的时候、最言论自由的时候,而且还要借鉴现代世界文明的普世价值,我们的文明不能沦为世界文明的孤儿。假如连古代开明君王的胸怀都没达到,那这复兴我只能说是作秀啊。”

凌沧洲在公开信的最后谈到温家宝总理“天天放在床头,可能读了100遍”的书——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中的一句话:“我接受了一种以同样的法对待所有人、实施权利平等和言论自由平等的思想,和一种最大范围尊重被治者的所有自由的王者之治的观念。”凌沧洲说他想知道温家宝对这句话是持一种什么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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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电台独家: 凌沧洲致中国领导人的公开信-呼吁直选和结社自由,追问民族复兴核心价值

2008.03.10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等中国领导人

我要用公开信的形式,再次向你们谈谈中国人民的自由,和你们作思想上的沟通、对话与交流。我确信,探讨中国公民的自由状况以及如何提升这些自由的品质,有益于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和幸福,有益于中国文明的发展进程,有益于中华民族的复兴。

我相信我们的呼声,你们是能听到的,你们对外电的信息,对外部世界的信息,比我们掌握得多,尽管热爱自由的网友转贴我的那份公开信在大陆的网络后多被屏蔽、删除。

请把我的公开信看作对话交流,看作公民向国家领导人的陈情书。通过公开信的形式,促进民意的快速流通,形成讨论争鸣的氛围,形成中国公民关注个人和普遍的自由与人权、关心自己的国家文明发展的氛围。

1, 中国公民有没有选举自由?--民主蜗牛小姐爬到哪片牛蒡叶下了

从中国现行的宪法上看,中国公民有选举自由;但从具体的选举法和实际操作上来看,普通公民也仅有对基层人民代表选举的投票自由,农村居民可能还有对村委会主任选举的投票自由x{2014}x{2014}应该是可以选村子里的二把手了吧?直接的公民普选,这种梦想中国人可能还要做许多年。我也得承认,在选举某些领域,比起文革之前和文革时期,总是有些进步;但是回首百年,我们年轻人觉得祖国在民选领域的进步,实在是如蜗牛行步,不尽如人意。正如一个童话中的蜗牛小姐要嫁给蜗牛公子,从一片牛蒡叶爬到另一片牛蒡叶,几百米的距离,整整爬了八天。那么请允许我问尊贵的领导人一声:什么时候能看到中国公民直选省市级人民代表?什么时候能看到中国公民直选行政的县市长?莫非要到我们的孙子辈的孙子辈,中国的民主蜗牛小姐才爬着把这可怜的选票送到我们的后代手中?!

我们已经听过太多的关于民选的许诺和放风,但是没有看到任何一张民选时间进程表;我们已经听过太多的国情论、中国人民素质低不适合普选的论调;但是我想问的是:农村公民都有权利选举村委会主任,城市居民的素质比农村居民的素质低下吗?难道连一小小的区长也不能试点直选?!遥望欧美,几年一次的最高领导人大选成为人民的政治娱乐与狂欢,成为人民选择的自由,今年希拉里、奥巴马、麦凯恩的党内初选和两党角逐,再次表明美国的政治文明走在当今世界前列;近看东南,隔海的宝岛台湾,已经历了几度政党轮替,选战的硝烟激发了每个台湾公民的自由选择权利,激荡了每个华夏子孙向往自由和民主的心房。莫非大陆人民的素质就要比台湾人民低下,或是大陆人民是天生的下贱坯,或是奴隶根性未除,不配享有民选的命运与权利?再或者大陆人民被永恒的厄运和诅咒所笼罩,当全世界许多文明国家与地区都在进行大选的时候,中国大陆公民连一个小小的县市长都不能直选,连一个小小的省级人民代表都不能直选?

我们的要求既不高也不激进,我们不指望有着千年专制传统并且还有几百年在征服者王朝统治下生存的人民,一夜之间就像欧美民主国家一样直选最高领导人x{2014}x{2014}我们仅仅要求在民选的进程上,也如在经济改革上一样:胆子能否再大一点,步子能否再快一点?我们根本不指望“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自由与民主不可能是贪污腐败朝夕暴富的事,但是我们还是有一点点梦想和希望:中国的民主蜗牛小姐,你哪一年哪一代能爬到直选县市长和省级人民代表?期盼一张民选时间进程表是否是空想或梦呓?

让我们和热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人们一起回顾历史,即使在满清王朝被推翻之后那么脆弱混乱的时候,中国创造出了有限的民主传统,当代法国汉学家阿兰x{2022}佩雷菲特称中国历史上只有短暂的45天的民主,“1911年10月10日,....革命迅速地蔓延开来。汉人把满人从1644年以来强迫他们蓄留的辫子剪了下来,作为解放的象征。 共和国在南京宣告成立。1912年元月1日,新的国家正式产生了。格里历代替了中国的星相历时,孙中山当了总统。2月14日他让位于一名独裁者袁世凯。中国在4000年的历史中至今就有过这45天的民主。”(《停滞的帝国》第88章)1911年12月29日,由十七省代表在南京集会,开临时大总统选举会,选出孙中山先生为临时大总统,佩雷菲特认为从孙中山当选到孙中山和平移交权力,是为“民主”。虽然不是普选,不是公民人手一票,毕竟聚合了中国当时的民意,顺应中国的广大民意。那么,北洋军阀时期就没有民主了?北洋军阀曹锟要当选中国总统,还得收买议员投票,是为“贿选”。然而即使是贿选,总还要过把形式,投票选举一把,也可以看作议会对行政权力的有限制衡。

45天的民主算不算中华民族的伟大传统?和平让渡权力的孙中山可不可比拟中国华盛顿?还经常挂着孙中山像的北京要进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话,如何评价这45天,如何理解45天民选总统或总统民选的宝贵精神遗产?

好吧,让我们年轻人的希望先不要那么宏大,再卑微下来一些,我们先不要奢望民主直选任何层级的行政长官,我们来谈谈基层人民代表的选举问题--我倒是愿意像我们的祖先孔老夫子所说的先正名一下,先把人民代表的名称改回民意代表或者议员,如何?一来“人民”这个词也用得泛滥了,连医院也是人民医院,人们不会弱智到去医院看病见不到“人民医院”几个字,就以为到了兽医院吧?二来,好与国际接轨,或者说与中华民族的伟大传统接轨,毕竟在上个世纪的中国历史中,议员就存在了。

1998年12月28日,我在《北京晚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对选举操作的几点建议》的文章,文章从选举程序和技术操作层面,对基层人民代表的选举提出了四点建议:1,选举时间的商榷,2,投票点应以选民居住地划分,而不应按工作单位划分。3,候选人应更深入地做选民的工作,不应发一些材料往墙上一贴,而应到选民中间来见面握手谈话。4,投票结束后,应在报上公布投票人数和比率,公布每个候选人的得票数和得票率,包括当选者和落选者的得票多少。

然而十年过去了,我们看到基层民主选举在这一点操作程序上的任何透明与进步吗?哪次选举后那些公民们最关心的选举数据:投票率、得票率在报纸上公开报道过、讨论过?那么我进一步问:一个基层人民代表,他与他所在选区的选民见过多少次面,谈过多少次话,握过多少次手?他认识多少选民,选民又知道自己选出的是谁?

十年过去了,在基层人民代表的选举上,极少看到独立候选人,极少看到还有竞选办公室、竞选班子,竞选的宣传材料能在大街上、选区中张贴,散发,更不用说基层人民代表的候选人能举办演讲会、辩论会,让公民们有直观感受,来进行自由选择。观察中国民主蜗牛小姐的人们有理由问:这只蜗牛爬行的速度还真是创了世界记录哇?

2006年春天,我当时还任北京娱乐信报副总编,曾带领信报的记者队伍“上”了北京市“两会”,组织新闻报道。我所目击和体验的北京市“两会”,印象颇深的有几点,1,宣传部的官员们对每篇报道都须直接审稿签字后报纸才能刊发;2,报道也多是歌功颂德,不可能有批评报道和所谓负面报道;3,“两会”代表委员的发言也基本属于表忠心,挠痒痒;4,“两会”的厨子们确实不赖,饭菜非常可口,如果哪家报纸不报道会议程序和内容,有闻必录刊登一下“两会”餐桌上的菜谱,该报纸当日的发行量必然看涨几个百分点--如果确信这些人民代表和委员都出自民意,就应该有信心公开曝光两会的衣食住行以及财务费用。

且不说政协的地位和权责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民众对各级政协委员的产生渠道也不了解,何以就“两会”并称?政协委员是民选的吗?还是委员仅仅是个荣誉头衔,作为当权者对各行业卓然有成者的奖赏与恩赐?有些年轻的运动员和演艺界人士,我不否认他们在自己业界出类拔萃,他们代表本行业的民意?经过哪些投票程序当选?还是他们特别精通政治协商之道?!

将近四五千代表、委员的会议,有必要在媒体上向人民报告会议的费用,这也是纳税人的权利。我们知道,会议的人数与效率一般成反比,在宪法都提倡机构人员精简的背景下,在中华传统中都提倡精简的背景下,有什么理由可以不探索一下代表与委员的人数的问题。在我看来,全国的人大代表不在多而在精,在于常设,在于专职,当然,最终如果能走向直选,那是再好不过了。像这样的大国,最多有一千名“国会议员”,我看也够用了,如果能精简到五百到六百人,对于这个庞大国家的立法和监督工作,也能胜任。人数多寡,这里面有什么玄机没有?想必天下明智之士早一目了然。

总之,我向你们谈的是渐进拓宽中国公民选举自由的渠道。当然,你们也可以从你们的经验、信息去判断中国人民在这一问题上的耐心和忍受程度,也许极少数人还有“一万年太久,再等五万年”的“耐心”呢。

而我,一个已经看了20余年蜗牛行步的中国公民必须出来说话,必须从我的良知出发,发出“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声音--中国有句古语叫“俟河之清,人寿几何?”我们每个人有多少春秋去等待民主蜗牛小姐爬过来--“俟民直选,人寿几何?!”

2, 中国公民有没有结社自由?--刘关张结社是否要拼凑成50人的团队 从中国现行的宪法上看,中国公民有结社自由;但从现行的社团管理办法上来看,有没有这种自由大成疑问。

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的这一条虽然陈述简单,但应该看成是对公民自由的承诺与契约;但是在宪法之下,1998年出台并依然在实践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公民的结社自由存在着相当的制约。我们只要看该条例的第三章第十条: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我不知道,这个条例是如何论证通过的,如何必须有50个人会员才能“结社自由”,而49个以下公民就不能结社自由?如何必须有10万以上的资金才能“结社自由”,而有9万元以下就不能结社自由?这个管理条例正和出版管理条例中的需要30万元资金才能成立出版单位,29万元就不能享有出版自由一样令人发笑。更令人发笑的是该条例的第一章第四条也宣称:“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那么以上的规定违背没违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数目当然是技术性问题,问题的核心在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如果没有权力当局认可的主管单位,如果没有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民间就无法结社,这就把一切完全纳入官方的掌控之下,那么请问:公民的结社自由在哪?

从横向看,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对人民的结社自由权利保障非常充分,他们不仅有法律条文保障结社自由,也有权力分立和制衡保证结社自由。而在一些国家的宪法中,这个权利规定得更加具体,如《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9条规定:“所有德国人都有结成社团和团体的权利”;《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18条规定:“所有公民均有不经许可而自由结合之权利”; 《葡萄牙宪法》第46条规定:“公民有权自由结社,不需任何批准”。《西班牙宪法》第16条规定:“西班牙人民依合法宗旨并根据法律规定,自由地集会结社”。

从纵向看,中国历史上并非没有结社自由,明代中国的书院和社团的繁荣,构成中国人民自由史上的一道亮光。1594年,顾宪成在江苏无锡创办东林书院,与一群学者讲学,讽议朝政,评论人物;1633年,张溥在苏州虎丘开复社大会,到会者千余人,叹者观前所未见。请问,顾宪成、张溥等中华民族历史上的精英结社,可曾谦卑地怀揣一堆银子或“主管单位”的批文,去乞求朝廷恩准放行,然后美其名曰“结社自由”了?

既然要“高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旗帜”,那就让我一个普通公民、一个资深传媒人、一个作家和学者,来和我们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们一起重温中华民族的伟大时刻,一起看看这伟大的结社自由、专制传统下有限的自由是如何在1644年后陷落和毁灭的x{2014}x{2014}1660年,满清朝廷立法:严禁士子立社订盟;1774年,满清所谓盛世明君乾隆弘历先生命刑部定聚众结盟罪。这是古世界空前的践踏人权的恶法,征服者们用杀戮、牢狱和枷锁阻吓中国人民追求自由和结社的勇气和热情,在满清中国尤其是所谓康雍乾盛世,文狱如麻,而这些残暴的统治者却以明君圣人的形象,在主流媒体尤其是大陆电视的辫子戏和讲坛上风靡了十余年,不仅极大了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也极大地扭曲了中国人民追求自由的记忆和历史真相,假如孙中山、黄兴、章太炎、邹容死而复生,一定不知今夕何夕。

我深深理解这个民族许多年来的奴性是如何形成的;我要和你们探讨的是结社自由对促进中国人民的心智提升和健全人格的帮助。人是社会的动物,人都需要朋友,需要社交和共鸣,需要知音,志同道合者在一起研究研究哪怕是钓鱼、麻将等问题,成立一个社团,结社不需要那么费事吧?那么我们国家现行的社团管理条例是不是也应该重新研究修订一下,让它看上去更符合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好不好?让钟子期俞伯牙结社探讨如何扩大音乐粉丝卖出更多演唱会门票的时候,让刘关张三个人结社研究提高卖草席和猪肉的营销技巧时候,不必硬拼凑成一个50人的团队,你们说,这是不是更尊重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呢?!

3, 中华民族复兴的核心价值何在?--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雍乾盛世?

各位领导人,我当然还可以谈谈诸如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游行自由、财产自由、平等的自由、申冤的自由、迁徙自由、生育自由以及免于恐惧的自由等等问题,但限于篇幅,我想在这封公开信中,和你们探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问题。

如果我没记错,这个口号和旗帜是贵党从上世纪90年代后提出来的,也可以看作是你们为自己的组织寻找新的思想原动力和占据道德人心高地的一次尝试与努力,不管是否成功,毕竟在有着几千年传统的中国,在人民的心中,对古老帝国尊严的复活,对国家的强大和民族的兴盛,有着天然的亲近和最原始的本能。

但是,如果我们穿透漫长的中国历史与传统,我们将会发现,究竟我们要怎样去进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尤其是我们要复兴中华民族的什么传统,复兴中华民族的什么核心价值?这才是每一个关心祖国文明进程,关心自己的自由和权利,关心自己和同胞的幸福的公民们要不断扪心自问,不断在媒体上公开研讨争鸣的问题。

经历了打倒孔家店、批林批孔的胡乱折腾,明白权力运作奥秘的人们终于又重新祭奠起传统的法宝了,穿着满清服饰祭奠孔子的表演有之,呼吁保卫国学提倡读经者有之....传统与权力的结合又迎来了“灿烂”的春天,最有力的转向,就是今年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也开始放假,可以看作这块大地继续向传统回归的信号。

1895年,严复先生说:“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所深畏。”如果我们把中国古代的圣贤的学说,当作修身养性,反躬自省的工具,当作认识世界和人性的一种参照物,这些学说自有其研究、发扬的必要;然而,我们要是想在中国古代圣贤的学说中找出诸如自由的价值观、找出权力制衡、共和民主的理念来,那就有点像大海捞针了--我们固有文明中缺乏伯里克利、西塞罗、孟德斯鸠、洛克、伏尔泰的思想传统和自由价值观,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不过当我们拨开诸子百家在政治理念上基本上都提倡定于一尊的概念,探求古中国人民追求自由的行动和实质,倒也不难发现:古中国人民在追求民族自由和个人自由上不乏勇气与可歌可泣的先例。难道陶渊明的“归去来兮”、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不是一种追求个人自由的姿态?难道文天祥、林景熙、郑思肖、史可法、张煌言、何腾蛟、瞿式耜等人的行为不是一种追求民族自由的壮举?难道崖山之战“浮尸十万出碧海”的壮烈场面,不是古中国人民不愿意沦为被征服的奴隶而作出的悲壮选择?这些是不是我们一代代中国人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传统文化的遗产?

我们今天大言什么:“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先请看看我们古中华帝国的繁荣盛世,它的君王和人民的选择。让我们先看看文景之治与贞观之治时君王和人民的胸怀气度。

公元前178年,汉文帝废除诽谤、妖言罪,展示了一代明君的理性与宽容。汉文帝说:“古代治理天下,朝廷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疏通治理的道路,同时也接纳建言的人。现在的法律中有诽谤妖言之罪,这使众臣不敢尽情言说,而君主没办法听到自己的过失。这怎么能招徕远方的贤良之人?应该废除这条法令。老百姓有咒骂皇上的,官吏认为是大逆,要有别的言论,而官吏又以为诽谤。这是小民之愚昧无知,却要处死,我很不同意。自今以后,有触犯这条的不要加刑。”(《史记》《汉书》中均有记载)

贞观之治时的唐太宗李世民更是能宽容各种不同意见,成为君主体制下的杰出领导人。当时君臣对法律的尊重,可看李乾x{7950}劝阻李世民要想处决役使门下干私事的县令裴仁轨。李乾x{7950}说:“法令,陛下在上面制定出来,下面所有人都要遵守,这就成了陛下与天下人都得共同遵守的法律,并不是陛下独有的。裴仁轨犯的是轻罪,而判的是重刑,这就与划一的法律相违背,执法如果不按条律,天下人就会手足无措。”李世民从善如流,勇于改过,裴仁轨被免于司法处分。

即使在武周当政,酷吏已兴,暴虐天下的时候,当明堂被烧毁,仍有左拾遗刘承庆上奏,请武则天闭门思过!而当北门学士刘x{794e}之被迫害,刺史王本立宣读武则天手敕,刘x{794e}之说:“未经过凤阁鸾台,怎么能称之敕?”足见古中国的专制也不是铁板一块,皇权也有有限的权力制衡。

被当代媒体吹捧的满清中国的“康雍乾盛世”,盛世的数据既为网民质疑,文字狱更为人们痛恨。满清征服者王朝执掌中国以后,直至其衰亡,没断绝过对中国自由志士和知识分子的迫害。从《明史》案一直到《苏报》案,从庄铤珑到沈荩,这个王朝集合不宽容之大成,登峰造极,前无古人,对打造中国人民的奴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难道这些斑斑血迹和谎言、罪恶都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蒸发吗?难道这些负面的价值与遗产不需要在伟大复兴的价值观中剔除吗?

如果我们是真心诚意地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请想想汉文帝的宽容和废除以言治罪,在我看来,那就是古中国所能达到的言论自由高度;正如同在暴秦之后,伟大的汉帝国的兴起,义军首领刘邦先生与关中人民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废除秦苛法。这是早期与人民权力界定的精神契约,是对暴虐的秦政治--尤其是禁书,焚书、烧人的一种批判。

如果我们是真心诚意地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请想想古代明君不时的反躬自省,他们的谦虚精神--即使是官样文章,我也经常看到古代皇帝们的诏书中自谦德行微薄,治理国家如履薄冰,虽自许为受之天命,但从不自称一贯正确,更不会在皇宫外墙刷上“吾皇英明万岁万万岁”之类的标语;同时每逢灾荒x{2014}x{2014}比如水旱蝗灾、风灾、雪灾、地震、瘟疫,就征求言论,赦免轻罪犯人,甚至下罪己诏,古代皇权敬畏上天,有天道的制衡,还有水可覆舟的敬畏。

如果我们是真心诚意地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请反思古已有之而满清中国为盛的文字狱黑暗传统,警惕它们复活并肆虐在民族复兴的进程中;同时到网络上寻访一下广大的民意,听听底层人民的哀泣之声,许多上访者者奔走上告无门,媒体既不能报道,更有截访者的窥伺;

我请你们尤其对当世的闭塞言路、钳制言论自由的个案关注,这些将来都会进入历史,即使历史可以由不同的人打扮,即使历史真相可以扭曲,可以屏蔽过滤,总有人会不使真相彻底蒸发和遗忘。在这两年来的大陆平面媒体和网络上,我们已经看见那么多关心这个国家进步的人们因言论自由所付出的代价--南方都市报几位高管的狱光之灾,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周刊的整肃,济南网友红钻帝国事件,彭水诗案,法人杂志女记者被西丰警察拘传案....历史会记住这个时代经济发展的成就和代价,也不会遗忘这个时代人们为言论自由付出了什么。

我请你们到网络上看看,听听网民们的议论,如果像一些网民们讥讽的“前清、后清”话题越议越烈,那么,一万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也只是停留在嘴上说说而已,徒然为自己增添困扰。

古今中外,文字狱可能得逞得了一时,但能长远么?左拉的《我控诉》,为无辜者德雷福斯声辩,法国政府要抓他,逼得他流亡英国,谁丧失了道德人心高地,谁赢得了不朽声名?!浙江人文风气之盛,在满清时就屡遭文字狱陷害,先有庄铤珑《明史》案70多位受难者,后有自由志士、民族英雄吕留良被刨棺辱尸,今天,透过重重历史迷雾而作正义的指控,透过我们的笔触,究竟是满清统治者可耻还是自由思想者可耻呢?最可笑的是满清腐朽的末年,想借《苏报》案打击章太炎与邹容,最后落个“以刑促炒”,本不知其事的人知其事,本没读其文的人读其文,推动了进步思想的传播,是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呵呵!

1597年,大明帝国的兵部高官吕坤先生就曾向皇帝提出:“人心是国家的命脉。”并指出:“自古圣明的君王,难道乐意听诽谤的话语吗。然而务求言赏谏者,知天下存亡,就在于言路的畅通和堵塞上。”1600年,大明帝国的凤阳巡抚李三才更是有鉴于帝国各地“维权抗争”者蜂拥而起,突发事件与群体事件此起彼伏,担心帝国即将崩溃,向皇帝直言“一旦土崩瓦解,小民皆成敌国。”这些“维权抗争”者追求自由的精神,这些古代身怀天下人安危幸福而置自身安危于不顾的士大夫的深刻预言,不知能否成为传统文化中的宝贵遗产?

各位领导人,对时局和中国社会走势的看法,每个人都会不同;在经历了2008年初的西丰县令派捕快进京抓捕记者、湖北城管打死路见不平拍照者--按传播学的新提法也可称之“公民记者”、在经历了物价指数快速增长和南方的大雪灾后,可能还会有砖家称现在是“五千年来最好的盛世”,那也毫不奇怪,每个人“哑巴吃饺子--心中有数”。

最后, 我对好学深思的领导人温先生的写诗读书生活甚感兴趣:您仰望星空看到了什么?天天读《沉思录》读出了什么?大陆公开的出版物上说温先生对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一书:“天天放在床头,可能读了100遍”,那么对这位罗马皇帝书中的话:“我接受了一种以同样的法对待所有人、实施权利平等和言论自由平等的思想,和一种最大范围尊重被治者的所有自由的王者之治的观念”,是持一种什么感想呢?

我倒是宁愿说:如果没有公民普遍的言论自由和权利平等,那么要伟大复兴有什么用呢?

西哲说:“不自由,毋宁死”,从长远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是会死的,我们也都不例外。惟一所要思考的是,我们活着的时候,为这个国家和民族的自由和幸福,为这个国家公民的自由和幸福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是否说得有理,是否做得正确?

凌沧洲

2008年3月2日

作者简介:凌沧洲,本名骆爽,著名作家、学者,资深传媒人。1967年出生,198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长期从事新闻出版工作,曾任《中国青年》杂志社会版主编、《青年报刊世界》杂志主编、《大学生》杂志社副总编辑、北京娱乐信报社副总编辑。现为众人网总编。北京市第一届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著有《文坛“厚黑学》(1992)《蓝色幽默》(1993)《批判文化人》(1995)《文化人批判》(1996)《现代人批判》(1998)《每一个字都可疑》(1999)《一个特立独行青年思想家的坦白》(2002)《莎翁智慧》(2004)《罗马与长安--中国历史的谎言与真相》(2006)等书。凌沧洲所写的《黑窑童奴x{2014}x{2014}大地上的恐惧、尸身和泪水》等作品在海内外网络上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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