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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首位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的通讯维权人士陈曙光,星期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陈曙光对获刑感到不满,当庭表示要上诉。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严修的采访报道 。 大陆民生观察网星期五消息,全国首位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的通讯维权人士陈曙光一案星期四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进行了宣判,法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曙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2年,涉案金额为九千九百元。陈曙光在被关押了233天后,于星期四晚被释放回家。
星期五本台电话采访了陈曙光,他表示对于法庭对他的判决以及是否上诉,他暂时不愿意多谈,“公道自在人心,我自己的感受,我觉得这种判决,我的感受是什么,我确实无法言喻出来,我现在我还不知道,确定还是不确定要不要上诉,法院判了,当然只是一个判决,对我执行一些刑期,我觉得这个事情我暂时我也不想提起它。随便,事情已经过去了,随它去吧,我刚出来适应一下重获自由的感觉,我不想我这种宁静的生活就一下被打乱,把我的脚再踩进这个漩涡里面,我现在还想多在家中呼吸一下清新的空气。” 该报道称,法庭宣判前,在羁押室内,有法警做他的工作,“接受法庭的宣判算了,不要上诉”。 陈曙光说,他不接受法庭的判决,说他敲诈勒索,他是在做维权。陈曙光更对法庭把他替别的手机用户申诉,别人收的钱也算在他的头上感到不满,他当庭表示要上诉。 然而,在与本台记者的谈话中,陈曙光似乎有很多难言之隐,记者问他经过233天的牢狱之后,现在的感觉是什么,他说,“ 这个自由我感觉到,我怎么说呢,恢复自然的生活必然是好的,让我深刻意识到,有些事情,怎么说呢,也不好说它,对不对,我只想过我的宁静生活。” 陈曙光的律师罗秋林星期五说,一定会上诉:“上诉是必然的。(胜诉的机会大不大?)上诉如果是依照法律和公平的,那应该胜诉的把握大,那如果不依法,那你再有把握也没办法,这必须要有一个规则。(你会继续为陈曙光辩护?)我们对这个案子有信心,对法律也有信心。” 大陆通讯维权网站长小夏星期五说,当局对陈曙光的判决是对通讯维权人士的打压,如果陈曙光上诉相信能为该案带来转机,“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情况,陈曙光是无辜的,然后他的事情也交给了审判委员会去决定,很明显这是一个典型的官商勾结,对通讯维权人士的一种打压行为,不顾法律,根本在他们当地是没有法律的,他们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因为这个是一些基层的法院的做法。上诉之后,我觉得,因为我所信念的中国法律在不断逐步完善,所以我认为上诉是必要的,有这个转机的可能性。”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严修的采访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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