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西藏拉萨“三一四”事件的十七名被告,29日被拉萨法院分别判处无期至三年不等的徒刑。多个中国境内以及国外关注人权的人士与组织认为判决不公平,并就司法程式上的不完整提出质疑。西藏流亡政府发言人也表示,这是不公平也不自由的判决,并已请求国际社会调查。
人权观察组织的亚洲主任理查森说:“不管有罪还是无罪,这些西藏人都应该得到公平的审判。但他们却被以秘密的证据来私下审判,并且没有由他们选择的律师为其辩护。”
人权观察组织认为,有几项严重的司法缺失,第一是在逮捕人时,一直没有适当地将和平示威者与暴力示威者分开来,第二是在逮捕行动之后,检察官发表了先入为主、认定涉案者即是有罪的言论,第三是审判不公开。虽然中共官方表示审判大会有200人参加,但是究竟参加的是什么人,并没有说明。如果都是官方找来的人,或许就失去了公开审判的条件。
4月2日,有18位律师共同签署一份公开信,表示愿意为西藏被捕的涉案者提供法律服务,一名签署公开信的律师程海表示,按照中国法律,犯罪嫌疑人有权请辩护人,为其辩护。而据他所知,这个案子当中的当事人没有辩护人,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程海还表示每位签署公开信的律师,都受到了来自当局的压力,不准接这个案子。
对拉萨法院的判决,西藏流亡政府发言人土登桑波表示,谁也不晓得被判刑的几位是以什么样的罪名被起诉的。他还说道,“三一四”事件是西藏人民尝试对抗中共,而非直接针对中国人民或中国这个国家。
以上新闻是由希望之声记者李玉涵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