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带给我的伤害是巨大难以弥补的,但精神人权的剥夺却是我们无法摆脱的。为了求个公正,我们只得向有关部门乃至社会网络网友呼吁,控告违法者,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一、莫力达瓦旗交警队在处理此次事故中,弄虚作假违法认定把我骑摩托车正常行驶无过错认定成逆行,我没有饮酒说成我酒后驾驶;把道路是南北道说成东西道也未如实进行现场勘察,人为认定要我承担与肇事者同等责任。 二、向呼伦贝尔盟交警申诉,要求重新进行责任认定时,他们发现交警队(莫旗)认定确实存在问题,却不纠正,而是采取了种种手段予以包庇,无奈只得上访,却因重重阻挠包庇问题,得不到解决。 三、04年6月无奈我们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交警队不作为,法院先后开庭4次均遭驳回。 2008年3月18日莫旗法院在8个月没给我们立案的情况下驳回了我们的起诉。上诉到海拉尔法院后被搁置至今。 四、上访至呼和浩特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5月15日和2008年5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先后接访下函告知我们去呼伦贝尔盟相关部门送来访函。 在我们欲返回时被莫旗公检法截访人员逼入车内先将我的父亲丛丕福,母亲林永凤送到赤峰市安定精神病院关押,将无助的我强行送回家中至今每天无助的煎熬着。 2008年5月29日我的家人到莫旗与有关人员交涉得到的答复是:“你爹妈上访,是埋汰莫旗都够判刑的了,扔他们一年吧......”我们辩解说:“父母没有精神病和那些病人关在一起天天打针吃药身体受到伤害咋办呀?”我们向精神病院咨询,证实精神病院确实按精神病收治的...... 对于莫旗政府的一些官员这样无视人权摧残百姓健康的作为,我十分痛恨,也不可理喻,难道胡主席为首党中央以人为本的精神理念,他们就这么贯彻执行的么?我衷心拥护党中央,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违法者予以严惩,关注我的申诉,我的求助,恢复我爹妈的自由。 求助申诉人:丛金乙 联系电话:13171169693 1319099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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