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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要深受邓小平吐痰困扰
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国老一辈领导这样当众咳吐连连,老实说,即使是同属华人的香港人,甚至一部分已富起来的中国同胞也会觉得噁心,何况是那些洋人。要不是有求於中国,那些洋人哪会这样送上门来受折磨、吸病菌。基辛格其后在其回忆录《白宫岁月》(White House Years)里,就形容邓小平是个 「nasty little man」(肮髒小矮人)。最近基辛格也再提到对邓吐痰不敢恭维,「邓放个痰盂在前面,并不时向着痰盂吐痰,所以他没有周恩来的优雅……。」
一九七五年,快将出任美国国务卿的美国外交官万斯(Cyrus Vance)到中国会见邓小平时,就深受邓吐痰所困扰.据国际礼仪专家罗傑(Roger E. Axtell)在其畅销书《世界身体语言之礼与非礼》(The Do's and Taboos of Body Language Around the World)的叙述,「每当邓清喉咙,俯身吐痰之际,万斯都不动声色。但观察家的确注意到,每次邓吐痰时,万斯都本能地把腿移离痰盂六吋,并在邓完事之后,把腿移回原位。」
罗傑观察到,中国人原来视在公众地方吐痰是卫生行为,因为这等於清除人体内的秽物。他说,中国人用手指捏着鼻子喷鼻涕,直接让鼻涕射到地上,也是同样道理。他的中国朋友反问他,「这有甚么不妥呢?那你们洋人怎样做的?」罗傑就解释说会用手帕。那中国友人就反诘道,「然后你就把手帕放回袋里,那岂不是说你整天袋着这泡秽物?」
要是连洋男士都对邓当众吐痰那样感到不安,那些洋女士料必更感困扰.戴卓尔夫人因香港前途问题被迫要近距离会见邓小平时,肯定如受酷刑。失魂落魄之余,可能与她在会见邓小平后在人民大会堂外台阶摔倒有直接关系.英国资深传媒人安妮。罗宾森(Anne Robinson)女士很同情戴卓尔夫人的遭遇,她在自传里说「那个时为中央军委会主席,却实为最高领导的邓小平坚持要在自己和戴卓尔夫人中间放个痰盂。到底他是否知道,或者是否真的不知道他的欧洲客人会对这非常噁心?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反正据报导他吐了很多次痰就是。」
由此可见,我们大有理由假设,不论邓小平是蓄意还是无法自控,其痰盂及其频频吐痰的行为,曾经在中国政治,起码是中国外交史上产生过一定作用,就是令对手感到厌恶,坐立不安,神不守舍,进而为减轻痛苦欲速战速决而乱章法。戴卓尔夫人若因而表现失准,以致未能捍卫香港人的利益,也毫不出奇。
吐痰改革,只是比李鸿章进步一点
邓小平即使在一九七九年访问美国时也在谈话中间大声清喉咙、往痰盂里吐痰。他访问日本时,据说也一样照吐。但前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於一九七八年接待邓小平来访时,把一个瓷痰盂和一个菸灰缸放在邓面前,邓居然两样都没有用,在晚宴时也同样两样都没有用。到底是不是因为邓小平觉得在爱标榜清洁而且是华人的李光耀面前吐痰会感到尴尬和自卑?但起码,这说明邓小平的当众吐痰行为,甚至吸菸,也是可以自控的。
要是有人觉得邓小平或许多中国人使用痰盂是落伍,但这比起满清重臣李鸿章外访欧洲时拒绝使用痰盂,执意把痰吐在名贵地毯上面,似乎就是进步;李鸿章落伍么?但比起东晋时期的苻朗把痰吐到侍从嘴里(即「肉唾壶」),似乎又大有进步。一九五六年,中共当局把巴金的《家》译成英文,销往外国,先由巴金按中文原着删节。巴金回忆说:「凡不利於宣传的都给删去,例如在地上吐痰、缠小脚等等……大段大段地删除,虽然自己感到心疼,但是想到我的小说会使人相信在中国不曾有过随地吐痰和女人缠脚的事,收到宣传的效果,我的民族自尊心也似乎得到了满足。」
那么,邓小平跑到美国也照样当众吐痰,并说「对不起,我是个乡下人。」若他这样说不是故作耿直,令人淡忘他暴戾的一面,似乎也不失为进步。但中国人是不是一定要这样一次又一次的白绕一大个圈,才换来一点点令中国有志者扼腕歎息、令国际文明社会掩鼻的「进步」呢?特别是,一手推广文明吐痰一手抓捕维权人士,这样,无论把痰吐得多文明,就像猫即使懂得拉屎后刨土将粪覆盖,还是一只猫,一个会埋屎的禽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