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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国际集团”合同诈骗案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郑泽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犯田玮(郑泽妻、又名冯园)、徐冰等6名被告人也分别被一审法院判处12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泽,曾用名王细牛,别名王世伟、王亚伟、王伟、舒兵,男,1958年12月3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黄梅县人,捕前住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椿树园小区。2000年将户籍从湖北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系香港金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金鹰国际集团(宁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鹰国际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监事。
被告人郑泽伙同被告人田玮、严胜、徐兵、吴霞、袁滨、许春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2001年9月至2007年,在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使用伪造的证明文件,欺骗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先履行小额合同和部分履行合同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挥霍被害人交付的货款、货物、致使无法返还等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其中被告人郑泽骗取宁夏、内蒙古两地政府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关被害人资金总价值17.09亿多元;严胜等6名被告人参与了骗取宁夏、内蒙古政府和相关被害人的犯罪活动。
据报道,“郑泽”的真名叫王细牛,真实身份是湖北省孝感市隆感湖农场的一名农工。王细牛是接父亲的班到农场卫生院当木匠的,至今户口还在当地,在当地有家室,只是2000年往石家庄市迁了假户口,改名“郑泽”,并将年龄缩小了11岁。王细牛也并非外商,其“香港金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只是一个无地址、无人员、无实业的“三无”皮包公司。 |
责任编辑:王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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