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 节目长度:4分58秒 下载mp3
 兴高采烈走过场:国家免检产品颁证大会现场
在毒奶粉事件波及到22家公司之后,9月18号国务院通知废除食品免检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在前一天宣布停止实行食品类企业免检,停止所有食品类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有律师指出,质检总局设立的免检制度和名牌制度违背了法律,也是造成毒奶粉事件的重要原因。
北京致尚律师事务所张显峰律师指出,无论是从免检制度来说,还是从中国名牌评选来说,质检总局都涉嫌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质检总局设计的一些规章和中国的《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完全违背的,既没有法律的依据,也没有法律的授权。李长江作为质检总局局长,当然对这种制度设计负有责任,张显峰认为,李长江早已不胜任这个职位。而三鹿毒奶粉事件的爆发只不过是他下台的导火索。
张显峰9月22号向本台记者详细分析了免检制度和名牌评选制度的违法之处。免检制度违背了《产品质量法》。
录音 中国有一部《产品质量法》,在《产品质量法》里通篇没有一个字提到质检总局有这个权力去给一个产品免于检查。我们知道法无授权,那么政府是不能有任何作为的。在这个法律里面,不但没有授权质量总局可以免除检查,同时呢,以法律形式规定,质量总局和各级质检部门,对企业是有监管义务是有监管责任的,这就是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他的义务。质检总局搞了免检的办法,等于是免除了自己对部份企业的监督检查义务,这样做当然是违法的。
张显峰又指出,名牌评选制度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录音 你看质检总局搞名牌评选,他是以自己的名义,以质量总局的名义给各个企业发这种名牌证书的,这种做法,首先我们说在《质量法》里面对他也没有授权,同时呢,这个《质量法》里规定有些机构是可以做认证的,但是这种认识是社会机构。他如果认证错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那我们的法令什么时候给质量总局这样的权力了?你可以做一个认证?同时我们允许这个政府部门将来对受害者提出赔偿。
张显峰指出,三鹿公司是质检总局评定的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如果毒奶粉的受害人起诉三鹿公司,质检总局也应当坐到被告席上。
录音 你比如现在我们碰到三鹿奶粉,他是被质检总局评定为免名牌产品,同时也被质量总局认定为免检产品。那现在中国婴儿的受害者已经有三万多人,如果这三万多人透过他们的法定代表人比如家长,去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话,那我认为质检总局应该坐到被告席上,做民事诉讼的连带赔偿人的。你说我们这些公民,我们这些消费者,什么时候通过立法形式授权质检总局承担这么大的风险,去做这个赔偿?
虽然国务院和质检总局宣布废除食品企业的免检制度,但是张显峰认为名牌和免检制度彻底根除恐怕还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
录音 《免检产品管理办法》虽然已经废除了,但是你看质量总局的文件说的很清楚,他现在废止的只是食品的那个免检,那食品以外的免检,以后都还可以用,都还可以宣传,以后都可能还再搞。今天这个办法被废止,明天可能搞一个一个新的免检产品管理办法。新的免检办法出台之后,可能是不包括食品的,他就说食品以外的,我们再搞一个免检制度,这个可能性都是有的。
张显峰介绍,《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尽管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质检总局不能直接搞名牌评选”的规定,但是目前仍然没有终止。质检总局曾表示,他们今后不直接参与名牌评选,但是他们可以指定某个部门评选名牌。
质检总局17号发布的公告称,鉴于近期石家庄三鹿公司和多个其它公司生产的婴幼儿乳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检测出三聚氰胺,考虑到食品的特殊性,为确保食品安全,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
以上新闻由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秦越,李明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