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自首叛变材料的批示》和附件。这个文件认定:1936年,在北平草岚子监狱,在“反共启示”上履行“签字”手续出狱的薄一波等61人,都是“叛徒”。刘锡五也在其中,自然也成了“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