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评论:雷洋案有一则评论比较到位,据说是一位叫甄远东(网名半醉汉)的教授所评,他写到——一个警察的错变成了警局的错,市局的错,市府的错,央视的错,检方的错。然后一错再错,一个可纠正的偶然错误,变成一种必须坚持的必然错误,变成一种制度的错误,一个政权的错误。请问各位大人们:你们真的觉得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