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条文涵盖的范围广泛,其中规管媒体方面,港府可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大公报》专访时称,将参考外国对媒体的管理制度及惩治方法,在保障新闻自由时,不排除立法监管传媒,明言「有啲公开宣扬『港独』嘅媒体,我哋会搜集证据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