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周二发布《关于北京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高校教师的11大失范行为。其中,损害党中央权威;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以及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等赫然在列。另外,抄袭剽窃、学术伪造、徇私舞弊,索要、收受学生、家长财物,假公济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