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公略在湘东二年,杀人不下五万,每攻破一座城,就尽掠富农商人小资产者而走,苛其刑罚,限期勒索,但无论是否收到赎金,人质都要被杀死。除了嗜好杀人外,亦好色纵淫,所掠大家闺秀无一能幸免。如果女子反抗,立刻用大刀将其碎尸;如果女子顺从,则玩弄数日后赏给其卫士做公妻。因为卫士人多,女子很快就被蹂躏致死。黄公略的残忍,可与明末张献忠相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