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武汉首先爆发的肺炎疫情肆虐全球,造成生命和经济蒙受重大损失。现在,要求中共政府为此承担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在美国民间已经提起至少七个诉讼案,认定导致病毒蔓延的始作俑者是中共当局,要求中共担负责任并做出最大限度的经济赔偿。这样的诉讼案是基于什么法律依据?在美国起诉一个外国政府并要求它赔偿,行得通吗?推动诉讼案的两家公司在政治光谱上处于红蓝两端,他们为何联手,说明了什么问题?这起诉讼案,对中国人和美国华人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