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内多位学者所撰写的一篇名为《基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水电能源基地建设经济损益研究——以澜沧江干流为例》的论文,因为论文首次将不同利益相关者分为四个组,以数据说明水电工程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成本效益分析,引发热议。对此,旅居德国的水利专家王维洛博士18日向本台解说:比三峡工程更加疯狂的澜沧江水电大开发工程,当中真正的利益之分。
移民农户是澜沧江水电工程的最大受害者,效益与成本比是1.0比1.48;而国有电力企业和地方政府是最大的得利者,国有电力企业的效益与成本比是3.93比1.0,流域政府的效益与成本比是3.10比1.0。国有电力企业将水库的淹没赔偿给了地方政府,而不是给土地的主人农民集体,这就有了水电大开发中的官商勾结。 面对巨大利润,资本会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这就是澜沧江水电大开发的原始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