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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两项新罪触及死刑 料上海社保案暂未收尾

上海原农凯集团董事长周正毅因涉嫌行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行为,于21日再次被上海市检察院依法逮捕,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周正毅涉及的这两项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分析称,周正毅再度被捕意味着上海社保案涉及的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扩大。

  《凤凰网》报道,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王俊民表示,周正毅曾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于2004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相较于再次被捕的两项罪名,行贿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定量刑的上限是达到极限的,最高分别可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

  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另外,根据中国有关规定,犯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将被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据了解,目前周正毅已于21日被依法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此前有关方面曾披露,上海看守所所长黄坚曾因为接受周正毅五十万元贿赂被捕。接近周正毅的人士表示,周正毅再次被捕,行贿金额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意味着上海社保案涉及的范围会进一步扩大。

  新华社此前报道称,“上海市检察院在侦察其它案件中发现,周正毅又涉嫌行贿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检察机关遂于2006年10月22日,对周正毅立案,经侦查获取了周正毅行贿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相关证据,故决定对周正毅予以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但外界纷纷猜测周正毅再次被捕与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有关。

责任编辑: 郑浩中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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