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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信消费者要罢免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总经理

今天晚上,我们收到在江西南昌的电信消费维权人士帅扬传来的文件,该文件称,他们全国各地的电信消费者代表,一致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并同时呈报国务院,要求罢免不称职的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建宙!原因就是因为中国移动集团严重侵犯了电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1-3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电信消费维权人士帅扬,受全国众多电信消费者的委托,代表全国众多电信消费者,善意地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提出建议,希望与中国移动建立长效的沟通与解决纠纷的途径与机制,推动中国移动的建设与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代表全国众多电信消费者表示,愿意对中国移动的诉讼全面息诉。(2007年6月11日、6月18日,通过信息产业部投诉中心两次转给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王建宙总经理传真,请见附件一、附件二。)
    帅扬同志的两次建议都没有得到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积极回应。我们认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完全不把消费者放在眼里,拒绝接受消费者的善意建议。
    于是,帅扬同志再次受全体电信消费者的委托,于2007年7月22日向信息产业部王旭东部长发函,对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做法提出强烈抗议!恳请王部长敦促或指令王建宙总经理:在10天内坐下来洽谈,没有收到任何音信。(请见附件三。)
    我们反复重申:我们的目的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使电信行业规范经营,并非敲诈勒索!
    三个多月来,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没有丝毫接受消费者合理建议的诚意,拒绝规范经营行为,继续以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谋求暴利,同时发生多起动用公安机关打击消费者的维权行为的恶性事件。
    于是,我们正式向国资委提出,并同时呈报国务院,要求罢免不称职的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建宙!
    请求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行全国人民赋予的权利!
    
    
     全国电信消费者代表:
     2008年1月3日
    
    ————————————————————————————————————————
    
    主 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呈 报:国 务 院 温 家 宝 总 理
    抄 报:信息产业部、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附件一】:
    信息产业部投诉中心请转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王建宙总经理:
    您好!
    我是江西南昌的移动用户,与中国移动南昌公司及全国电信维权消费者都有良好的关系。
    电信维权消费者的目的是让消费者不受侵权,电信行业规范经营,并非敲诈勒索。
    我提议并得到大家的同意,愿意善意地指出中国移动业务及工作中的缺点,促使中国移动规范行为,全面与中国移动和解,与中国移动建立长效的沟通与解决纠纷的途径与机制,推动中国移动的建设与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在全国范围终止对中国移动的全面诉讼。
    以上意见请王总考虑,不知中国移动可否接受?能否予以沟通与洽谈?(能否在一周之内答复?)
    顺 祝
    健康快乐!
    
    我的联系方法:
    13907009388
    [email protected]
     江西南昌:帅 扬
     2007年6月11日
    
    【附件二】:
    信息产业部投诉中心请转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王建宙总经理:
    您好!
    2007年6月11日,我通过信息产业部投诉中心转给您一份传真。
    我提议并得到大家的同意,代表全国电信消费者,善意地希望与中国移动建立长效的沟通与解决纠纷的途径与机制,推动中国移动的建设与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对中国移动的诉讼全面息诉。
    我的建议并没有得到贵公司的积极回应,我认为: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隔绝了50多年、且兵马相见、生死相搏的国共两党都可以友好地化敌为友,我们就没有沟通的余地?
    我再次重申:我们的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使电信行业规范经营,并非敲诈勒索。
    我站在中立的立场,再次友好地恳请王总慎重考虑!
    如果中国移动真的霸道地不想规范经营行为,用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谋求暴利,那我们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顺 祝
    端午节快乐!
     江西南昌:帅 扬
     2007年6月18日
    
    
    【附件三】:
    信息产业部王旭东部长:
    您好!
    2007年6月11日、6月18日,我通过信息产业部投诉中心两次转给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王建宙总经理传真。
    我提议并得到全国广大电信消费维权人士的同意与支持,代表全国电信消费者,善意地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提出消费者的意见,希望与中国移动建立长效的沟通与解决纠纷的途径与机制,推动中国移动的建设与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愿意对中国移动的诉讼全面息诉。
    我的两次建议都没有得到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积极回应,我们认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完全不把消费者放在眼里,拒绝接受消费者的善意建议。在此,我们向信息产业部对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做法提出强烈抗议!
    我们重申:我们的目的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使电信行业规范经营,并非敲诈勒索。
    恳请王部长敦促或指令王建宙总经理:在10天内坐下来洽谈!两次敬酒不喝,只有认罚!
    如果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这次还霸道地不愿意接触,拒绝规范经营行为,继续以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谋求暴利,我们将正式向信息产业部、国资委提出,并同时呈报国务院,要求罢免不称职的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建宙。
    顺 祝
    工作顺利!
     消费者代表:帅 扬
     200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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