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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院副院长腐败被撤 对未成年少女特有兴趣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决定,撤销黄松有的最高法院副院长等职务,撤销朱志刚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等职。据悉,两人均涉嫌贪污,其中,黄松有涉及广东省的一宗金额高达四亿元人民币的腐败案,他也成为中国司法系统六十年来因贪落马的最高级官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资料图片) 


  北京《财经》杂志引述知情人士透露,黄松有主要涉及三大问题,即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他被视为学者型法官,但在司法界的口碑不甚好,业内人士曾多指其“性贪”,《星岛日报》消息称,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

  五十一岁的黄松有,出生于广东汕头农民家庭,大学毕业后进入广东省高级法院,1997年调任湛江市中级法院院长,1999年进京,获广东老乡、时任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赏识,任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2002年底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据悉,黄松有10月15日在办公室被中纪委调查人员带走,随后被“双规”(在规定时间、地点交代问题)。有消息说,黄松有主管的部门,至少有四名高级官员,被勒令不得离开北京,随时协助调查。北京法律专家表示,黄松有是1949年以来,司法系统中被捕的最高官员。

  黄松有在最高法院主管民事案件、及判决后的强制执行等事务,包括商业纠纷案的后续处理,他被怀疑涉及广东高级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案。

  杨贤才被指任广东高院执行局长时,涉嫌利用职权,帮助北京一家公司,在拍卖中以低价购得烂尾楼“中诚广场”,该公司立即高价转手卖给第三方,获利高达四亿多元。

  杨贤才今年6月被中纪委“双规”,有消息透露,杨贤才供出在办理上述拍卖案时,曾收到来自最高法院的指示,发出指示的便是杨的同乡及旧同事黄松有。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还决定,接受朱志刚辞去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职务,并免去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职务。人大新闻局局长阚珂说,朱志刚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财经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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